“我叫林败天!”
对于少女的主动,林败天无所适从。只是老实的回答道。而对于林败天的反应,少女显然不甚满意。
从来都是别人主动来与自己搭话,何曾碰到如此木讷的男人。不解风情。只见白衣少女双目之上的一叶弯眉轻皱。凝视着对面的少年。
“林败天,很嚣张的名字嘛,看你不像这镇子的居民,怎么会来到这里呢?”
对面的少年自打道出了自己名字以后,在不言语。使得桌面之上的两人略显尴尬。而为了打破这种尴尬,白衣少女只得再次开口问道。
这个边陲小镇位于楚国极西,毗邻枯骨山脉,很少有外人来此。就连部队守军都不曾驻扎,镇上治安全靠几个捕快。而对于这个少年孤身一人出现在此,白衣少女很是好奇。
听到对面的少女如此问道,林败天不由得心头一紧。对于林村的存在。肯定不能泄露,而对于外界不熟,使得自己无法回答少女的问题。
“算了,不愿意说就别说了,不过。我猜你是不是也是来闯枯骨山脉的?”
正当林败天眉头紧锁,不知如何作答的时候,白衣少女突然说道。
“姑娘多想了,在下是从穷乡僻壤走出来的穷小子,一心向往王都。路过此地而已!”见少女穷追不舍,林败天编造出个借口搪塞道。
“你要也要去王都吗?正好我们也要回去,我们一道可好?”见那少年终于开口说话,白衣少女热情的说道。
轻纱少女热情如初,而少年眉头锁的更紧,初次离开山脉,林败天不愿与人接触过甚,昨日若不是那老者主动招惹,自己定不会与之周旋,甚至不会对于这队组合多看一眼,因为在村长哪里知道,父亲就是被外界之人所害。使得离开山脉的林败天一直怀有戒心。
虽然知道人有好坏之分,而眼前的白衣少女明显也如同自己一样涉事未深,不会加害自己,但昨日那两位老者显然不善,所以林败天并不想同这一队人马有何纠缠。
“多谢姑娘美意了,在下还是不打扰了!”对于白衣少女的邀请,林败天婉拒道。
“你这呆瓜,怎的一点人情味都没有!”见那少年居然拒绝了自己的邀请,嫦曦不由得一阵恼怒,显然对于这一幕并没有预见。
而对于白衣少女的骄怒,林败天也显得无可奈何,只是辜辜的咬了两口拿在手中的包子,掩饰自己的怯弱。
包子虽被咬了两口,但嚼在口中很不是滋味,难以下咽,如鲠在喉。望着对面明显不是很爽的白衣少女,林败天端起桌上的碗筷,快速的喝了两口清粥。
“扑哧…”
一声强忍的笑声被喷了出来,原来那白衣少女被对面少年那举足无措,略显笨拙的行为逗乐,一时不忍,竟噗笑出声,这对于自小生活在有严格家风的白衣少女来说,很是不雅,然后只见那白衣少女竟然硬生生的把随后的笑声憋了回去。然后轻纱之下的双颊迅速升起一片绯红!
而那林败天听到笑声,也是轻轻压低碗筷,露出一双眼睛,偷偷的瞄向对面,而当看到白衣少女竟然噗笑出声后,一时不解,怎的这少女如此喜怒无常?刚才还微带怒意,怎的突然之间就笑出声了呢?
“好了,不就是不想跟我们一起吗?我就这么吓人吗?”看着从碗后面露出的双目,白衣少年苦笑不得。
“你误会了,姑娘,只是在下习惯了一个人,不想节外生枝!”林败天怕被姑娘误会,于是解释道。
“行,我也不强求你,只是看你也要去王都,怕你一路之上凶险,于我们一道也好有个照应,既然你不愿意,那我也不勉强,不过你要记住,我叫嫦曦,嫦娥的嫦,晨曦的曦。只要你到了王都,我们还会见面的。”见那少年始终无动于衷,嫦曦无奈的说道。然后便起身离开了方桌之上。
“多谢姑娘美意了。”
望着离去的白衣少女,林败天起身道,而对于少女的离开,林败天自心底长出一口气,如果这白衣少女依然坚持,自己真不知道该如何拒绝。
此番离开山脉,是为了寻找自己的亲生父母,而这十余年来,父亲林霸天都在没回到林村之中,肯定有什么事情发生,在林败天心中,不管生死,自己终要知道父母的消息。
而从村长那里得知,父亲当年显然是被小人设计陷害,背上了叛臣的名分。而得知这一点的林败天知道,如果父亲一直没有被平反,那自己这个叛臣之子的名头太召眼,所以一出山脉,林败天就决定,尽可能的不与外人打交道。
林败天看了看桌上的早点,已是没有了胃口消灭,于是叫来小二,把饭前和房钱一块结算,然后便离开了客栈。
林败天一身极其便捷,除了身上所穿之物,便无其他行李了,离开村子时村长给予的灵药与钱财,都被林败天扔在了魔域空间之内。使林败天乍一看上去不像远行之人。若不是身上穿的粗布麻衣,与这世界格格不入。那少女也不会在客栈之中那般问。
走出客栈的林败天径直走在官道之上,孤身一人,由于年龄的关系,身影略显单薄!
朝阳初升,少年与朝露同行,初秋的清晨有凉气拂面,吹于少年坚毅的面庞之上。在这个时间,官道之上已经有行人来往,多是商贾之流,大部分都是向东而去的,因为那里是国之中央。
楚国的国都,以国姓立城,名为楚城,距离枯骨山脉三千余里,一路上要路过大大小小将近十余座城市,才可到达。
而遥远的路程,使得常人需要一个多月才可赶到,林败天虽为武者,但对于现在的林败天来说也需要大半月的时间。
而此时的官道之上的林败天不由在想,如果小黑在多好,小黑身为蛮荒古兽,在几年前,就可日飞几千里,如此遥远的距离,对于小黑来说不消一日便可到达。想到这里林败天不由摇头苦笑,继续埋头赶路。
“哒,哒,哒….”
忽然一道急促的马蹄声自前方传来,林败天翘首望去,只见一队金甲骑兵驰聘在这官道之上,完全不顾及道路之上的行人商贾。
骑兵坐下之马,各个神禀异常,一看就是马中千里。而坐上的骑兵,一身金甲附身,好不威风,在朝阳的照射下,泛起阵阵金光,直刺的人双眼生疼。
路上行人见如此场景,纷纷避离官道,有不及避让的商贾,直接人仰货翻,而对于此,那商人也不敢怨言,赶忙连滚带爬的逃离了官道。
林败天见此,也学着路人,逃离了官道之上,驻足观看。
“发生了什么大事?怎么这么不长眼,看不到路上有人吗?”有路人惊疑地出声。
“就是呀,如此莽撞,哪里有当兵的样子。“旁边一老汉附和道。
“嘘,说话不要太大声,这是护国骑兵,平日里根本不出王都,怎得今日来这穷乡僻壤?”一位见过世面的商人提醒道。
“赶紧赶路吧,如此动静不是你我能够参与的,赶路要紧。”一个白面书生提醒道。
不一会儿功夫,那队金甲骑兵就远去了,只留下一路尘土。而路人纷纷奔向官道,匆忙赶路,而对于刚才发生的一幕,当知道那是护国骑兵的时候,就都不以为然了。只是在路上小声议论,完全没有了底气。
林败天望着远去的骑兵,心中一阵不屑。此等士兵,哪有一点民之子弟的模样。这几天在外,没时间码字,过两天接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