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哭一直哭,灯光在我身上流转,人群里欢呼不断,我把头埋到郑阳的肩膀。“你不是说想见偶像吗?来美国出差,把你带着就是因为这个,你哭什么啊。”也是见到偶像一般都是激动的哭,我却哭得像猪一样,一定很另类吧。我只是,只是想到那个晚上,我靠在他肩上,一起等日出。怎么突然之间就变了呢。
“没什么,我想去太平洋沿岸,求你把我带去吧。”我这样在郑阳耳边说着,毕竟十八岁成人礼,而且又是背着锦云,他应该不会拒绝我的。他只是点点头:“你偶像,你还是多看一会儿吧。”然后他就起身离开了。比伯的目光时不时落在我这边,没了郑阳的遮挡,他没可能不发现我。
也许在他面前我就是这么卑微,所有的心思都一览无余。我认识这个男人十年了,从当初青涩的模样到现在在设计领域混得风生水起,可是我和他在一起的时光不到四天,多可笑,就这样,我还是这样深爱着他,还是被他的一举一动牵动心绪,就算他现在遇到危险,我还是愿意第一个站出来挡在他面前。
不知道是应验了谁说的话,身不由己,却又心不由己。我从一开始就不应存这份心思,无论我变成什么样子,他不是喜欢我,他是在乎我,他说在乎比喜欢更重要的,可是同时也正是他不爱我的意思。每一首歌都很好听,每一个歌迷都很疯狂,他好像有点不在状态。直到音乐结束,灯光关闭,他说了谢谢。
比伯,在这么多人中,你还是最闪亮的那个,比伯我想你,我知道我不能像你,但是,我真的好想你。我想念你在我身边的时候,想念那个在你身边的自己,想念你和我打趣,想念那个意料之外的吻。经过这么多年,我以为我能忘掉,我以为我早就放下了,原来是我太过想念你了,想到麻木,想到习惯,想到这都成为我生命的一部分了。经过许多年,放在柜子里的信件,还是没有褪色,积了许多灰,不触碰还是会被人拿起。
“小姐,落幕了,散场了。”不知从哪传来这声音,虽然是英文,但是比我的母语还要亲切。“但是我不想再逃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