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默从来没见过自己的父亲,就象他从来没见过母亲的笑容一样。直到他八岁的那天,子默见到了母亲的笑容。那也是子默最后一次见到母亲的笑容、、、
母亲死后,子默就开始了浪迹天涯,过着以乞讨为生的日子。也许是幸运,也许是不幸,子默遇到了天羽仙人。天羽仙人把子默收为了徒弟,除了子默,天羽仙人还有两名徒弟。大徒弟叫阳,其性阳刚豪爽。二徒弟叫月,其性娇柔坚韧。
在熟识后,子默发现,月一直爱着阳,而阳却不知。同时子默也发现自己经常会因为月不经意间的一句话而痛彻心扉又或欢天喜地。子默开始喜欢静静看着月亮,月亮会抚平他心中的伤。
月和阳要结婚了,日子就定在七夕这个美丽的节日里。子默感觉自己的心好象被无情的毒剑划来划去。子默想用修炼来麻痹自己,却发现,自己的武功不仅毫无寸进还差点走火入魔,命丧黄泉。隐隐约约间,子默似乎想起了什么。
七夕到了,子默穿着一件月为他缝的长衫,腰中挂着父亲唯一的遗物——七星剑缓缓的走入了婚礼会场。今天的月很漂亮,头带凤冠,身披白裘,脚踏一双七彩鞋,宛若一个出尘的仙子。在她一旁的阳则是黑发束于肩后,一身黑袍,下穿两只虎皮鞋,如同名将英豪。
婚礼开始了,亲朋相互见面都笑着说:郎才女貌,一片热闹。而子默却是一个人静静的站在角落,看着月这一生中最美的时刻。虽然她不是为自己绽放,但我知足了。子默的手松开了冰冷的剑柄、、、
夜,当人群带着喧闹离开,大地归于平静,冷月挂上高空。子默来到了惜日月最喜欢的一座山顶,遥望残月,子默抽出了七星剑,对月轻舞。母亲的话逐渐浮现耳边:子默,你身为夜家子孙,必能如龙翔天际。但你要记住,你不能爱上任何一个女人,否则,在她与别人结合的那天晚上,你将化为一颗孤星,永挂天边你父亲就是爱上了不该爱的人,才会走的那么早。
清晨,太阳出来了,一处山顶上突然闪起了点点银光划过长空,山顶上仅留下了两滴水珠。风轻轻吹过,水珠就洒在了地上,就如同从来没有出现过的一样、、、、、
孝学
“他爸,默这孩子过机天就要交学费了。可咱到现在也没把钱凑够,这可咋办啊。”靠在床头的妇人怏怏的说道。闻言,蹲在地上抽闷烟的老汉抬起了头,“我明天就去借钱,实在不行我就再去卖血。”
“再卖血你的身体还能撑的住吗?”
“没事,还死不了。”
“唉,都是我拖累了你们,要不,你拉我去,让我去卖血,反正我的腿不能动,帮不成什么忙。死了也无所谓”
“我还没死呢,这事你就不要操心了。”老汉突然生气的站了起来,随手掐灭了抽了大半截的卷烟,小心翼翼的放进了口袋。
“唉......。”又是一声长长的叹息从妇人的口中传出。
夜,渐渐深了。
门外,默已经泪流满面。
没多久,默就退学了,不是因为学费,而是一向学习拔尖的默突然变成了“劣等生”
在赶他乡打工的火车上,默望着窗外逐渐模糊的身影,在心中念道:“爸,妈,是你们抚养我长大,现在你们年纪大了,就由我来养你们吧”。
翼无羽而不翔
翼永远都会记得和羽的第一次相遇。那是一个盛夏,羽穿着一件雪白的连衣裙,象一个不幸坠落凡间的天使。就在那一刹那间,翼相信了这个世界上存在一见钟情。
第二次相遇,翼和羽檫肩而过,闻着羽随风飘散的体香,听着羽如同天籁的笑声,那一刻,翼感觉自己已经被幸福所包围。
第三次相遇,是在一个叫做“星梦”的网吧里,也正是在这里,翼和羽相识。
随着一次又一次或偶然或必然的相遇,翼和羽从相识到相知,但翼始终都没有说出那三个早在心中说了不知道多少遍的字。因为翼知道,自己不配,在翼眼里,羽就象一个完美无暇的天使,而自己不过是个烂蛤蟆而已
在一个落英缤纷的季节,羽走了。带着翼的春天走了。那天,一向滴酒不沾的翼醉了。人醉了,心碎了,梦破了。翼感觉自己的世界下雪了。
第二年的盛夏,翼躺在医院重症室的病床上。医生告诉翼说:你的白血病已经开始恶化,如果不马上动手术治疗的话,怕是熬不过今年了。
最终,翼选择了放弃,因为翼出不起那天文数字般的手术费,望着窗外的木槿花,翼心里满是羽的身影。“羽,你还记得我吗,”翼心中默默念道“来世我愿化做一缕清风,带走你所有的烦恼与忧愁”
《一碗烩面》
08年的那年夏天,我迫于生计,在市里一家餐馆做“跑堂”。老板是个胖子,特小气不说还爱骂人。
记得有一天天气很热,胖子骂骂咧咧出去了,留下我和厨师阿辉看店。可能是因为天热,店里一直不见客人,我也乐的打瞌睡。大概是一点钟吧,一个十一二岁的小男孩跑了进来。那男孩胖乎乎的,看着很可爱,一身有点过时的卡通服。一只小手拉着一三四十岁的妇人。由那妇人身上穿的那件土里土气的米黄色衬衫我大致能猜出:这是一对来自贫困人家的母子,身上不可能有多少钱。想到着我的热情立马减半,敷衍般的说了句:“吃点什么?”
“一碗烩面”那妇人有点拘谨。
“大碗小碗?”
“大碗几块?”
“大碗四块,小碗三块半。”
“来一小碗吧?”妇人扭头问那男孩。男孩点了点头。
到了后堂,没见阿辉。不用说那小子又去网吧了。我也没去找他。将一碗阿辉早上做的烩面,倒进锅里,加了一点水就那么一热就端了过去。
正准备找个角落继续打瞌睡,那妇人的声音响起:“哎,再给俺拿双筷子呗,恁这双筷子断了。”那男孩也跑来添乱:“再拿点醋。”“你吃的不多,事倒挺多的。”我心中暗道。心情不爽的我直接把筷子、醋、辣椒什么的全部拿了过去。“撑死你。”我心中恶意的诅咒。
这时,阿辉从外面跑了进来,丢下一句“胖子来了”便进了后堂。一听到老板来了我顿时睡意全无,老老实实的站在门口。
“妈,你也吃呀!”那男孩童稚的声音响起。
“我不饥,你吃吧”那妇人咽了一口吐沫说。
“妈,这海带我不吃,你吃吧”
“中,你也快吃啊”
“恩,妈,你也吃点面吧,这一碗我吃不了”
“你快吃吧,我停会儿喝点汤就妥了”
看着那妇人慈祥的目光。一时间,我感觉自己的眼有点发酸,有种想哭的冲动。这几年,为了赚钱我常年在外,一年也难得见父母几面,也不知道父母的身体怎么样,头上又添了几缕白发。隐隐间我似乎明白了什么。孝,不是你一年能给父母送多少钱,而是你一年能看到父母的几次笑脸。
问世间情为何物?
A卷-
一直以来,我都认为我的心是块石头。除了亲情外,再没有什么能打动我的心。直到遇见她,她以她那可爱的欢笑将她的身影深深的印在了我的心里,如同在石头上刻下的字,难以抹去。-
为了她我放弃了自己的梦想,随她四处漂泊,为了她,我花掉了多年的积蓄,买了一条她喜欢的连衣裙。为了她,我不分昼夜一个月,硬是将一本英汉字典背了个滚瓜烂熟。为了她,我付出了太多太多……
可有一天,她却淡淡的告诉我:我们分手吧。更可笑的是,分手的理由:我对她太好了。哈哈,可怜的我还去求她,让她不要离开我。得到的不过是她挽着别人露出的笑容。
那一天,我喝了有生以来的第一次酒,我醉了,我累了,我走了,到那不知名的远方,让时间来拂平我心中的伤痕
轻轻的我走了
正如我轻轻的来
我挥一挥手
做别西阳下的云彩……
B卷
从小到大,我都认为,我这一辈子都不会爱上任何一个男人,然而在遇见他的那一天,一切都变了,我情不自禁的将他那傻呆呆的模样烙在了心头。
他为了我,舍弃了长久以来的梦想,还装做漫不在乎。他为了我花掉了多年的积蓄,只为了给我买一条华而不实的裙子。他为了我,竟然会傻乎乎的几天几夜不睡觉,去背一本英汉字典来向我的朋友证明他爱我。他为了我,付出了太多太多……
可有一天,我发现我竟患上了白血病。医生对我说,乐观的估计,我还有半年的生命,我想了很多,最终还是决定离开他。为了让他死心,我还请了一位网友与我合演了一出戏。
苍天不仁
红颜薄命
人心不古
谁识离人苦?
最终,他死心,走了。到远方,去继续寻找那属于他的梦。我也走了,到那遥远的地方,一个人静静的等待着死神的脚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