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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其实我知道(4)

深圳的夜生活是寂寞的夜生活,舞厅里的男人搂着女人,跳三步跳恰恰;深圳的夜生活是纷扰的夜生活,几对男男女女围着吧台,一边玩筛盅一边亲热地打闹;深圳的夜生活是复杂的夜生活,男男女女的笑容背后是无奈的心,他们看起来好像是朋友,或者说恋人,也许他们只是陌生人,只是为了排解各自的寂寞,让自己融入适应的圈子里,你打我一把,我推你一把,走出酒吧,也许谁也不认识谁了。

女孩子喜欢深圳的夜生活,她们喜欢在夜色中让疲惫的自己放松,喜欢穿着各种各样时尚又另类的衣服,出现在深圳的大大小小的娱乐场所。有时候是几个人,有时候是自己,坐到某一个角落里,与朋友在激烈的迪斯科中聊天,你喊一句他喊一句的,喊到最后每个人都喊得嗓子疼,就靠了吧台端一杯酒,坐在那儿看看演出,发发呆,想想心事。

每天晚上,随便去某一个知名或者说不知名的酒吧、咖啡厅、歌舞厅,或者桑拿房、洗脚房,全是寂寞的人群。包房里已经变了调的歌声,咖啡厅里脉脉含情的凝望,或者说某一个小姐正坐在那儿,用一条毛巾包了你的脚,再或者闪烁着想象的屏幕,在你的手指下敲打出绵绵的情话。

这一切,都足以见证寂寞,深圳是一个寂寞的城市,正因为有了这种寂寞,才会让她的夜生活演变得如此神秘与繁华。公交车里一位男人拿着手机约人,我们就去华强北的新柏宁吧,那儿有包房,我们俩一边听歌一边谈如何?商场的门口一位小姐与朋友商量着晚上到那儿放松,已经拼了一个周了,我们要到一个地方疯狂一下,去哪儿好啊?龙胜吧还是根据地,你想唱歌啊,我们去体育中心的自由人了,那儿的音响不错。

我坐在深圳的一家咖啡厅里,在电脑上敲打着关于深圳的文字。CD里放着田震的歌,她那略带沙哑的声音,在一个人的夜晚特能够穿透灵魂,那么就是深圳的夜生活。

一见钟情

一见钟情是一个让人想入非非的词语。`

这种想入非非的词竟然用在了菜单上。

周六的时候,女友打电话让我去吃湖北菜,她在电话里显得非常兴奋,她好像觉得我几百辈子没有下过饭店一样,告诉我六点钟准时到楼下等她。去吃蛇口的湘鄂情。

我有点不感兴趣,我觉得这时候去一趟蛇口不太合算。一是太远,二是我懒得从温暖的被窝里起来。这几天深圳的天气像一个淘气的孩子,昨天还是温暖如春的日子,过了一夜温度就下降了十二度。

我穿上了最厚的衣服,还是冻得哆嗦。

女友说这个男人有车,他会来接我们的。而且她还进一步引诱我说,这是一个钻石王老五耶,有房有车的。而且绝对不青蛙,她看过他的照片。

这话已经引不起我的兴趣了,经过与女友N次的混吃混喝,我已经产生了深深的厌倦。虽然故事的主角并不是我,但每天我坐在那儿,面对着一个什么也不知道的人。不管自己是不是喜欢,都要顾左顾右地装出一副高兴的样子。而不能像女友那样,安安静静地坐在一边,一边享受美食一边打量眼

前的某个男人是不是适合自己。

我已经不是原来的那个自己,那个只在乎吃喝玩乐而不在意疲惫的小女孩。只要不是非去不可的约会,我总会找个理由赖在家里,关上手机,然后做做饭,看看书,或者找人煲煲电话粥。

女友是我在深圳的好朋友,她的年龄也到了待嫁之时,她不止一次在我的面前发誓,某某时某某月一定要把自己嫁出去。所以,她必须要为自己找机会。只是现在的好男人真的太少了,虽然我和女友都相信好男人是女人培养出来的唯一真理,可是我们却不愿意付出。很想做一次猎人,能等到一只撞上门来的上等兔子。

女友每次有约会,必定拉上我,刚开始的时候因为我爱吃,经不起她的再三引诱就去了。现在我已经讨厌了这种生活,可是拒绝又找不出太好的理由。

懒懒地从被子里起来,然后洗了把脸就出门了。反正主角不是我,我没有必要让自己比女友光鲜靓丽,要不出现小说里的错误就麻烦大了。

男人开了一辆蓝色宝马,女友正喜滋滋地坐在前面冲我挥手。

看来这个男人还有点货真价实,我跟着女友混了这么多次饭,第一次看到女友脸上的笑意。每一次见面之前,我们都怀了太多的希望,结果第一眼的感觉或者说第二第十眼的感觉,总会让女友的脸上涌出失望。

故事一次又一次地开始,然后结束,然后再开始,再结束。

现在,故事又开始了。

男人是湖北人,九三年就来深圳做电器生意。他一边开车一边与我们说着一些日常琐事。

这时候的我是姓了我妈妈的姓,职业也被女友自作主张地改回了以前的职业。她之所以不说我是写字的而是记者,女友认为记者某些时候要比作家顶用。她的理由依据是我在做记者的时候曾经利用这个职业让一个想对她使坏的男人手下留情。

湘鄂情的名字是缘于一段婚姻,据说这家饭店的老板和老板娘一个是湖北一个是湖南,所以才会有了这家酒店。不知道是在深圳的湖北湖南人过多,还是这家饭店的饭菜的确做得好吃,反正这个地方生意好得不得了,我们费了很大的周折才找到一个小桌子。

服务生穿着马褂,拎了一把长长的茶壶。站在桌前为我们沏菊花茶。这是我点的,在所有的茶中我就喜欢喝菊花茶,原因可能是为了茶中的红枣。

男人倒是一个细心的男人,他听说我喜欢吃红枣就点了“一见钟情”。一见钟情的主料是大枣,那鲜红的大枣把内核取了,然后塞进糯米,再配以时令水果,就成了一道叫“一见钟情”的菜。

吃的时候感觉就好起来了,不仅仅因为有很多的大枣可吃,而是想着这个男人点这道菜的意义。看来女友终于等到了一只兔子,只是不知道这是不是一只让她满意的上等兔子。

三个人高高兴兴地吃完了饭,这一次见面的感觉比任何一次都要好。我已经看到女友的眼睛里涌出的光芒,我也看到男人不时地利用一切机会展示自己的才华与学识。

如果不是男人要我的电话,也许我们还会像吃饭时那样高高兴兴,然后坐着男人的宝马,去华强北的球王打保龄球。

可是,男人不仅问我的电话,还问我有没有男朋友。那个男人与女友眉目传情了一个晚上,竟然一点火花也没有碰出来。而我的过分表现,竟然让男人有了其他想法。

电话是绝对不能给的,而且我还一边踩女友的脚一边说不能去打球了,因为晚了老公会吃醋了。

宠爱

一个女人要是碰上这样一个男人,这个男人有钱,满足她的一切需求,这算幸福;如果一个女人碰上这样一个男人,这个男人没钱,但爱她,把她捧在掌心,帮她做饭、洗衣,什么都围着她转,这也是幸福。但相对前者,女人往往更乐意接受,并常期向往,因为前者比后者来得更为实际。早在很久以前,我们的老祖宗就总结出来了,男人是不能围着厨房转的,天天钻灶台的男人往往看成是没出息的标志。可是这种理论在一对夫妻身上打破了,他们的认识浪漫,两个人一起去旅游,女人扭了脚脖子,男人背了她。就那么一背,女人就认定,这个男人是她的爱人,她的一辈子。女人不顾家人反对,从大上海来到小县城,那个男人家高兴坏了,女人长得不差,学历也比男人高,更为重要的是,女人家庭以及工作收入都远远高于男人。

在人们看来,这个男人注定要围着女人转的,有这么一个好老婆,还不得鞍前马后的伺候呀,男人的家人也为此担忧,这女人一强,男人肯定有受不完的气。两个人结婚后,男人真的把女人挂在心上,上班骑着自行车去送,大夏天的,动一动就一身汗,但男的不嫌热,反反复复。男人上班比女人远,而且也累,但每次回到家里,男人都要做饭的,做完饭还要洗衣服,去哪儿都要征求女人的意思。久了,哥们儿觉得男人活窝囊,家人也觉得男人当不了家做不了主。

一晃几年过去,男人和女人仍然生活在一起,只是不同的是,女人家道败落,工作也不顺利,女人辞职在家,不过她仍然不做饭,不洗衣,她更不为男人生孩子,她天天在家里也不嫌闷,左邻右舍都看不习惯,男人累得要命,女人在家享受,这绝对不是爱情。

再后来,男人平步青云,运气好得不行了,升官,发财,好多美女围着转。有人开始为女人担忧,人老珠黄,没钱没本事,这下男人该咸鱼翻身了,等着吧,不出几天保证带一个年轻又漂亮的女人回来。可是让大家惊讶的是,男人仍然洗衣做饭,有时候开会回来晚了,怕女人饿着就让饭店送饭,有什么事仍然请示女人,女人呢,仍然如故,看看书,收拾一下花草。有人想不明白,这男人干吗呀,这么费心地讨好一个女人,男人微微一笑,不是讨好,夫妻之间没有讨好,只有宠爱。

男人仍然洗衣做饭,仍然宠爱着女人,他在阳台上为女人轻轻梳头的情景让很多女人嫉妒,有小丫头爱上男人想办法勾搭,可是男人就是不动心,因为他有老婆,她在自己一无所有的时候跟了自己,不管以后自己的事业发展多好,自己有多有钱,他都要像以前那样宠爱她。

这也许是很多女人的一个梦,一个现实不可及的童话,但他们确确实实存在我们的生活之中,因为有爱。

男人和女人的爱情有关

这是一个不能谈论的话题。我不想说服别人。但我知道有责任的男人不会离开自己的老婆,同样他也不会找情人,除非这个情人心甘情愿地为他付出一切,不要回报。否则他应该知道情人也是女人,也和他老婆以及姐妹一样。一个女人爱一个男人就是要和他结婚。相反,一个男人可以爱很多女人(好男人除外)。这就是我以前说过的,为什么男人可以允许自己花心,却不允许也不能接受自己的老婆出轨的主要原因。

女人,显露智慧比显露大腿更性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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