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哥,这里是我的地盘!”一个小贩耷拉着身子,伸出乌起码黑的手掌握住了十一的雪白的裤子。
被他使这么一出,十一一下子了蒙逼了。
“你打算赶我走是吗?我在这里(破帐篷)都住了好几年了。”那人一副瞪圆了双目,一副被欺负了的样子。
他真么一说,十一可慌了,这哪能啊?现在的他可不是以前的那个他了,已经没有了强硬的资本,南系日向一家的地位也跟着一落千丈。
要是他在这里闹出了什么事情,不仅丢了自己的脸面,还给家里人添堵。
——仗着大家族的少爷的身份欺负流浪汉,这个罪名他可担不起。
十一连忙解释,“不是……”
“嘿!差点被你忽悠过去,你这小子跟我们装B呢是吧?”大妈静静看着十一,总觉得有哪里不对,突然灵光一闪道。
“白眼都没了,还跟我们装B是吧?”
“一小孩,跟他计较那么多做什么?直接把他扔回家吧,以后就别放出来了!”
“诶!话不能这么说,他踩在我们头上的时候,他父母怎么不说我们是大人呀?要我说,就应该教训教训他。”
“有理!”
“你们说,如果明天木叶传言‘日向的废材因为看流浪汉不顺眼,仗着家族欺负了流浪汉,结果惹急了流浪汉,袭击了废材,两人双双毙命’这样的消息会不会很精彩?”
“嗯……”
众人眯着眼睛看着十一。
十一被这些目光盯得发毛,“你们要做什么!”他往后退了一步,不小心绊到了流浪汉,重重的坐在了地上。
他急忙威胁道:“你们要知道,我可是日向家的人!”
大妈蹲在了他身前,拿着一把苦无在他脸上比划,故作惊讶道:“哇!原来你是日向家族的人啊!我好怕!”
大妈越说越激亢,手中的苦无也渐渐刻进了十一的肉里。
“你们在做什么!”突然,一个清脆的女孩的声音响了起来。
众人看了过去,那是一个穿着半截紧身裤,还套着一件白色旗袍的女孩。樱桃小嘴、大眼睛,头顶上还扎了两个圆圆的包。
“天天……”大妈轻声的唤了女孩一声,显得特别的不好意思,躲避着天天的欲要杀人的目光。
对于从小就自力更生的天天,这里的众人还是十分忌惮的,于是便让开了。
天天看到了十一,急忙走了过来。
“十一,你没事吧?”她急忙问道。
“没事。”十一推开天天,一点都不领情。他冷冷的拍了拍自己身上的灰尘,淡淡道:“我还有事,如果你们还想继续的话,可以在这里等我,我就在那里。”
十一指了指前面的一家店,一个乞丐正耀武扬威的往里面走。十一也走了过去。
他正打算往里面走,看门的人拦住了他。
“等会儿!你不准进!”看门的趾高气昂的说。
十一往店里面扫了一眼,良子正坐在那名男子怀中,还在饮酒呢!
十一慌了,他忍不住问:“为什么?凭什么我不能进?”
看门的呲了一声,敲了敲门上的牌子,道:“没看见么?这里清清楚楚的写着‘狗与废物不得入内!’。”
……
“看见了……”十一嘀咕了一声,突然大叫起来,“可是那跟我有什么关系?”
看门的眯着眼睛反问:“没关系么?”
十一从手指到脚趾都在颤抖着,良子就在这家店里面,他努力的冷静了下来,道:“可是刚刚那个乞丐……”
十一突然不说话了。
“呵!”他自嘲的冷笑一声,“什么时候,我五月十一,轮到跟一个乞丐去比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