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啪。”白昼随手扔掉一个带着棱角的石块,看着墙壁上的划痕愣愣地出神。
已经一个月过去了,今天是白昼来到这个洞穴的第三十二天,对于普通人而言也算一段不短的时间,而对于困在高地上一个洞穴的白昼而言,无疑更是漫长的时日。
所有的吃喝都靠着金毛野人,哦对,白昼给金毛野人取了一个名字,叫做金刚,很俗,但真的很贴切野人的形象,虽然比不上电影里的金刚那么夸张的高大威猛,但这只野人金刚也只不过输在体型上罢了,轮起力气,白昼相信真的有霸王龙存在的话,野人金刚也能表演一次现实版的手撕霸王龙。
白昼见过最夸张的时候,野人金刚单手拖着一只成年亚洲象来到了悬崖底下,如果不是考虑到悬崖的承重点不足以支持这么个庞然大物的话,白昼丝毫不怀疑金刚能够单手抓着大象鼻子就爬上来。
三十二天的时间里,发生了许多的事情,最大的突破,估计就是白昼与金刚的关系更像是亲人。
每隔三天,金刚就会带回来一只动物,或是野猪,或是野鹿,或是狍子,甚至是蟒蛇,金刚仿佛什么都能吃,什么都不介意,天上飞的,地下走的,水里游得,只要能抓到,金刚都荤素不忌,白昼一度怀疑金刚带自己回来是不是也是为了吃,直到时间久了,才打消了这个恐怖的猜测。
每天的生活大同小异,却也很规律,金刚往往会睡到太阳升起,大概九点十点左右,然后去做那些白昼看得莫名其妙的怪异动作,接着就是出去打猎,打猎的对象似乎是看金刚的心情,从来没有固定的规律。时间也有长有短,从一个钟到五个钟都有出现过,而成功捕猎后,就由白昼处理烧烤好,两人一同分食,老实说白昼已经吃这没味的烤肉腻歪了,但金刚却依旧啃的津津有味,让白昼直叹自己不是一个合格的吃货。
清理完垃圾,剩余的一天,往往就是白昼与金刚的互动时间,起初的时候,是白昼有些寂寞,便向着金刚倾吐各种各样的心事,诉说着自己的担忧,一来担心长期不说话导致精神崩溃,二来白昼也确实想教导金刚,他已经彻底把金刚看成了自己的孩子,除了一开始单纯的诉苦之外,白昼不管金刚能不能明白,自诩为导师的身份,一股脑的向着金刚灌输着大量的知识,有如何“做人”的,有讲述人间美好与险恶的,有简单的数学知识,还有一些实际的行为动作,比如钻木取火,如何制造工具,金刚就好像一个真正的学生,每当白昼讲“文化”课时,他听得聚精会神,上“实习”课时,又总是跃跃欲试,白昼发现金刚似乎越来越聪明,愈发的人性化了,直到那一天,金刚改变了一直以来哇哇大叫的习惯,结结巴巴的说出了两个字。
“窝(导)师”
白昼心里是激动的,一种成就感油然而生,白昼终于明白当初班主任看见自己考上z市最顶尖大学时那种欣慰的感情了。
于是白昼的教学越发认真积极,随着时间流逝,金刚并没有学会其他语言,然而导师两个字却说的更加清晰,甚至取代了一直以来金刚哇哇叫的口头禅,没事就“导师导师”的乱叫一通,让白昼是哭笑不得,感情这家伙只是听多了白昼自称导师,单纯觉得顺口就叫上了而已。
虽然很遗憾金刚并没有学会说话,但这并不能否认金刚的学习成果,这么多天来,金刚除了已经无障碍地明白自己的语言之外,还可以熟练的做到升起火堆,自己对着猎物拨皮放血,可以自己制造石刀石斧(虽然不怎么实用),甚至能够用着兽皮给自己制造一套既不美观也不耐用的衣服。
这时候的金刚,总是像小孩子一般,拿着制造的东西来到白昼身前手舞足蹈的炫耀,结果一不留神就扳坏了手里的玩意,马上又垂头丧气的躲到墙角去修理。
金刚的存在,从一开始的让白昼多少有些不安,再到后来的习惯,到现在的亲近,白昼发现自己已经完全把金刚当了自己生命中最重要的环节,就像自己的父母,自己的女朋友一样重要,金刚是如此的单纯可爱,让白昼放开了心思去对待。
然而,金刚对自己越是重要,与自己的关系越是亲近,白昼就发现自己越是陷入了到了矛盾之中。
与金刚彻底熟悉之后,白昼不想一天到晚困在洞穴中,便让金刚背负自己下山去,一来是放风,二来他要寻找失踪的廖灵灵。
白昼伏在金刚背上,用藤蔓牢牢地把金刚和自己绑在一起,背负白昼这么一个大活人,对于金刚而言不过小菜一碟,除了要顾及不伤到白昼,因此有些碍手碍脚之外,金刚的活动并不受到影响。
背负着白昼,金刚一溜烟地顺着山壁爬了下去,顺从地听从白昼的指挥,不断地游走在附近的树林。
期间,也遭遇了大大小小的,或凶猛,或温顺的野兽,但基本上刚刚闻到金刚的气息,就如同老鼠见到猫一样溜之大吉,金刚的威名早就在这一代打响了,就连熊瞎子见到金刚,也是畏惧得伏在地上,不敢有丝毫轻举妄动。
连续十几天这样的行动,才将方圆十几公里探了个大概,除了看见一些平日里难得一窥的珍惜动物外,并没有找寻到廖灵灵的下落,其实白昼自己也知道,他们当初只不过是在这片森林边境一带活动,离现在这森林中心相差不要太远,廖灵灵又怎么可能跑到这里来?这一切只不过是白昼不甘心而已,他现在的举动注定是徒劳无功的。
真正让白昼纠结的,是在某一个下午,白昼发现了前来搜索的直升飞机。
如果白昼马上让金刚去升火发送信号,金刚一定会毫不犹豫地去做,然后结果就是白昼很有可能被直升机上的搜查员发现,从而获救回到文明社会。
可是金刚呢?自己应该如何解释?又怎么隐瞒?
谁也不会相信一个缺了一只脚的男人能够独立在原始森林中幸存这么久,而且除了样子狼狈一些之外,居然并无大恙?
如果招来搜查员,金刚一定是隐藏不了的,被发现的金刚将会面临怎么样的待遇?国家应该很乐意研究这么一只近乎小说中灵兽一样的金刚,而金刚,可以预见的将会永久失去自由。
或许换一种思考方式,能够隐藏金刚。就说自己是被某个隐藏在这里的隐士所救,而因为不想被人打扰,发送完信号后那个隐士就离开了。
这个说法虽然漏洞百出,但是只要白昼一口咬死,又有谁会去深究?就算深究,只要白昼不承认撒谎,那谁也没办法。
换做其他人,肯定已经迫不及待地想离开这片森林,可是当白昼想开口让金刚生火时,他却犹豫了。
金刚虽然一直只是把导师二字当成一个拟声词,又或者只是自己单纯的代号,可是对于白昼而言,他是真的把自己当成了金刚的导师。金刚是长得奇怪了点,但他与一个孩子真的没什么分别,会哭会笑会撒娇,晚上甚至会拿着那个完全不能用的拨浪鼓或者摇铃,让自己哄他睡觉。
白昼知道自己的想法也许很搞笑,为了一只认识最多一个月的畜牲,就放弃回去的机会?为了一声“导师”,就真的要尽心去教导一只野人?因为放不下,或者担心野人的安危,就可以让自己的亲人担心?一只野人真的比自己的命更重要?比自己与家人的亲情更紧密?
当然不,白昼心里很肯定这点。
然而白昼一直记得父亲对自己的教导:一个男人,最重要的是有责任心,做任何事都要无愧于自己的本心。
白昼一直都在贯彻这一点,因此,他觉得自己还不用这么快离开金刚。
有金刚的保护,自己不用担心生存上的危机,可以很好的活在这边森林,他同样放不下失踪的廖灵灵,不肯独自一人安全离开。
在金刚的帮助下,自己可以说在这片森林畅通无阻,无论熊狼虎豹,蛇蚊虫蚁都畏惧不敢靠近金刚,有这样一个保镖,白昼甚至可以比任何一个搜救人员都要深入仔细的调查每一个角落,如果离开金刚,是无论如何也做不到这一点的。
活要见人死要见尸,白昼找不到廖灵灵,他是决计不会离开的,因此直到最后,白昼都没有下定决心让金刚去生火。
要说白昼心中唯一的愧疚,大概也就是让自己的父母和爷爷担忧吧,但他相信,如果他们得知自己为什么要做这个决定之后,一定也会理解自己苦衷的。
正是带着这样的想法,白昼最终选择了留在这片森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