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撒娶利百加的时候正四十岁。近二十年过去后,利百加一直没有生育,以撒为此向上帝祈求,上帝答应了他,于是利百加就怀了孕,并且还是双胞胎。
这两个孩子在母腹中的时候,就不断地争斗,利百加为此痛苦不堪,于是她求问上帝,上帝对她说:“两国在你的腹内,两族要从你身上出来,这族必强于那族,将来大的要服侍小的。”
产期到了后,先产的孩子身体发红,浑身有毛,如同皮衣,于是夫妇俩给他起名叫以扫(“有毛”
的意思);后产的孩子紧紧地抓住哥哥的脚后跟而出,于是夫妇俩给他起名叫雅各(“抓住”的意思)。
这年以撒正好六十岁。
两个孩子渐渐长大,以扫好动,善于打猎,常常活动在田野里;雅各好静,深居简出。
以撒因为常能吃到以扫猎来的野味,所以喜爱以扫;而利百加却偏爱雅各。
有一天,雅各在家煮红豆汤,以扫从野外打猎回来,又饥又渴,于是对雅各说:“我累死了,求你把这碗红豆汤给我喝吧。”雅各说:“如果你把长子权让给我,我就给你喝红豆汤。”以扫说:“我都要饿死了,要这长子权还有什么用?”
雅各说:“那你对我起誓吧!”以扫看轻了自己的长子权,于是就对他起了誓,竟以一碗红豆汤把长子权卖给了雅各。
这个一碗红豆汤的《圣经》
典故常常被西方人引用,以此来比喻因小失大,为眼前小利而放弃长远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