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令的原则,在于上对下进行指导,与法规不符的就不谈论,不合乎道义的事就不去做。上级的行为处事,是百姓所关注的。如果对自己放纵却去教导别人,这是违逆施政;必须先规范自己的行为再去教育别人,这是顺应施政。所以一国之君,首先要端正自己的德行,然后才能向下级发号施令,如果自己不以身作则,则会有人不服从他的命令,而命令如果得不到服从,混乱的局面一定会产生。因此身为一国之君,应该考虑教导在先,施行处罚在后,如果不经教练就让部下参加战争,无异于拋弃他们。用兵打仗的方针,首先要对士兵进行训练,其中有五项法则:第一,要让士兵熟悉战旗指挥的变化,纵横穿插的方法;第二,要让士兵熟悉各种锣声和鼓声,知道听到何种声音应该采取何种行动,何种声音应该停止;第三,要让士兵清楚刑罚的威严、奖赏的好处;第四,要让士兵熟练使用各种武器,充分做好战斗的各种准备;第五,要让士兵熟悉转身、回旋、快跑、慢走的各种行列,知道何时应该前行,何时应该后退。这些称作五教。而教练军队布阵,也有各种方法。左军教部队布置青龙阵,右军教部队排列白虎阵,前军教部队布设朱雀阵,后军教部队摆列玄武阵,中军教部队布列轩辕阵。军中主帅的位置也有讲究,左边排列持矛的士兵,右边布置拿戟的兵,前面布置拿盾的士兵,后面布置拿弓弩的士兵,中央排列战旗、摆设战鼓。看到战旗挥舞,全军就立即开始行动;听到战鼓响起,全军便向前冲锋;听到锣声响起,全军就立即停止进攻,听从将帅的调遣,五阵就能井然有序。布好军阵的方法,要以旗鼓为主导。听到第一阵鼓声,举起青旗,士兵就摆出直阵;听到第二阵鼓声,举起红旗,士兵就摆出锐阵;听到第三阵鼓声,举起黄旗,士兵就摆出方阵;听到第四阵鼓声,举起白旗,士兵就摆出圆阵;第五阵鼓声响起,举起黑旗,士兵就摆出曲阵。直阵就是木阵,锐阵就是火阵,方阵就是土阵,圆阵就是金阵,曲阵就是水阵,这就叫做五行阵法。它们相互转化,互为依存,互相对应,互为胜负。互为依存的就叫做“救”、“助”;互为胜负的就称作“战”、“敌”。一般布置五阵的办法,以五为一个单位,互相保护。五个人成为一个长,五长成为一师,五师成为一枝,五枝成为一火,五火成为一撞,五撞成为一军,如此一来,军队的组织编制就完备了。行军打仗要想充分发挥威力,必须善于指挥调度,个子矮的士兵使用矛戟之类的武器,个子高的士兵使用弓箭之类的短兵器,身强体壮的人护卫旌旗,勇敢的人敲击锣鼓,身体瘦弱的人从事粮草的给养,聪明的人出谋策划,乡里互相支援,队伍之间互相保护。一鼓敲过,整顿好队伍;二鼓过后演习军阵;三鼓响过之后吃饭用餐;四鼓敲后申明军纪;五鼓敲后全军出发。先听锣鼓声,然后举起各色旗帜。用兵出战,依照顺序行动。鼓声响过三遍之后,旌旗飘扬,对于高举武器向前进攻的士兵应该给予奖赏,对于后退逃跑的士兵应该立即处斩,这就是教令。
【心得】
君王教导群臣,将军教导士卒,如果能够亲身躬行、身先士卒、以身作则,法令就容易施行,同时要教导士卒能熟悉军队作战的各种号令,掌握好具体的排兵布战的作战技巧,这样就能充分发挥军队的战斗力。关于以身作则,在《后汉书·第五伦传》中说得相当好:“以身教者从,以言教者讼”,如果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而去教导下属,那么法令就会有人不去遵从,混乱的产生也就源于此了。
在位24年之久的隋文帝,深知要使得群臣和百姓真心服从自己,首先就要端正自己的言行。在《隋书》中说他“躬节俭,平徭赋,仓廪实,法令行,君子咸乐其生,小人各安其业,强无凌弱,众不暴寡,人物殷阜,朝野欢娱,20年间天下无事,区域之内宴如也”。虽然史家的这种褒辞难免有溢美之处,但也不会离事实太远。正因为隋文帝注重节俭,并以身作则,所以他所推行的节俭政策很快就普遍实施了,豪强官吏都不敢过分做恶,这也是他改善政治和保全国家的一个根本条件。其后的隋炀帝虽然继承了隋文帝积累的巨量民力和财富,却忘记“身不正则令不从、令不从则生变乱”的道理,开始荒淫奢侈的生活和残虐的暴政统治,终于丧失了隋朝的江山。
而1626年,努尔哈赤率领30万大军西渡辽河,兵临宁远城下。当时守城的明朝大将袁崇焕手下只有1万多人马,其中还有一部分人受到高第撤军的影响而士气低落。袁崇焕希望能在宁远和后金的大军决一死战,于是他把全城的将士集合起来,当众刺破手指写了血书,立誓自己要和宁远城共存亡,将士们深受感动,都表示要和他一样奋战到底。1月24日,努尔哈赤命令部队开始向宁远城进攻。袁崇焕亲自站在城头上指挥作战,命令士兵们用弓箭和石头打击敌人。当努尔哈赤的士卒强攻到城墙下,企图挖掘出缺口攻城时,袁崇焕又下令用西洋大炮炮轰对方。经过两天两夜的激战,后金军死伤无数,努尔哈赤本人也中箭受伤,眼看大势已去,后金只得撤军而逃。袁崇焕又率领将士们杀出城去,乘胜追击,再次歼灭后金士卒1万余人。身经百战的努尔哈赤在兵败宁远之后叹息道:“我从25岁带兵作战以来,战无不胜,攻无不克,没想到这个宁远却攻不下来。”半年之后,心情忧郁的努尔哈赤患病而死。
上梁不正下梁歪,隋炀帝本身是一个荒淫无度的君主,怎么能够教导臣子们以清廉来辅佐朝政呢?袁崇焕身先士卒,誓与宁远城共存亡,士卒们自然听从号令、坚守疆土,也才能创造出以一万兵马击败努尔哈赤30万大军的奇迹。
《论语·子路》云:“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六韬·龙韬·奇兵第二十七》:“将不仁,则三军不亲;将不勇,则三军不锐;将不智,则三军大疑;将不明,则三军大倾;将不精微,则三军失其机;将不常戒,则三军失其备;将不强力,则三军失其职。故将者人之司命,三军与之俱治,与之俱乱。得贤将者兵强国昌;不得贤将者,兵弱国亡。”诸葛亮《将苑·励土》:“先之以身,后之以人,则士无不勇矣。”可见,将帅应以身作则,率身励士,上行下效,这样,才能做到强将手下无弱兵。这个谋略不仅应用于军队,而且对治国兴邦、富国强民均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十四斩断
【原文】
斩断之政,谓不从教令之法也。其法有七:一曰轻,二曰慢,三曰盗,四曰欺,五曰背,六曰乱,七曰误,此治军之禁也。当断不断,必受其乱。故设斧钺之威,以待不从者诛之。军法异等,过轻罚重,令不可犯,犯令者斩。
期会不到,闻鼓不行,悉宽自留,避回自止,初近后远,唤名不应,车甲不具,兵器不备,此为轻军,轻军者斩。受令不传,传令不审,迷惑吏士,金鼓不闻,旌旗不睹,此谓慢军,慢军者斩。食不廪粮,军不省兵,赋赐不均,阿私所亲,取非其物,借贷不还,夺人头首,以获其功,此谓盗军,盗军者斩。变改姓名,衣服不鲜,旌旗裂坏,金鼓不具,兵刃不磨,器杖不坚,矢不著羽,弓弩无弦,法令不行,此为欺军,欺军者斩。闻鼓不进,闻金不止,按旗不伏,举旗不起,指挥不随,避前向后,纵发乱行,折其弓弩之势,却退不斗,宜左或右,扶伤举死,自托而归,此谓背军,背军者斩。出军行将,士卒争先,纷纷扰扰,车骑相连,咽塞路道,后不得先,呼唤喧哗,无所听闻,失乱行次,兵刃中伤,长短不理,上下纵横,此谓乱军,乱军者斩。屯营所止,问其乡里,亲近相随,共食相保,不得越次,强入他伍,干误次第,不可呵止,度营出入,不由门户,不自启白,奸邪所起,知者不告,罪同一等,合人饮酒,阿私取受,大言警语,疑惑吏士,此谓误军,误军者斩。斩断之后,此万事乃理也。
【注释】
斩断:坚决予以惩处。
期会:约期集合。
食不廪粮:对军粮的多寡不加管制。
夺人头首:古代以获敌头首多少奖励战功,此句意为冒名领功。
越次:超出范围。
【译文】
处罚的原则,在于对不服从教令的人实行制裁。违背军纪的行为主要有七种:第一为轻,第二为慢,第三为盗,第四为欺,第五为背,第六为乱,第七为误,这些都是行军打仗时必须禁止的。应当机立断的事不立做决断,必然会带来祸害。所以军队中设有斧钺等刑具以示军纪的威严,用来处置那些不服从命令的士兵,凡有违令者立即诛杀。军中的法令有不同的等级,有罪的士兵罪过虽轻也要从重处罚。军令不可违抗,违抗的就要处斩。
约定期限集合却不能按时到达,听到战鼓之声响却按兵不动,趁松缓之际自行滞留,为逃避战斗自行停止,先略微脱队而后越离越远,喊其名置之不理,战车、铠甲及各种武器不准备好,这叫蔑视军令,蔑视军令者处斩;接受了命令却不往下转达,或传令模糊使将士产生疑惑,不听锣鼓的号令,不看旌旗的指向,这叫做轻怠军令,轻怠军令者处斩;吃饭不节俭粮食,将军不爱惜士兵,授赏赐不公正,偏爱自己亲近的人,占有别人的东西,借别人的东西不归还,抢走别人在战场上取得的敌人首级,冒充自己的功劳,这叫偷盗军队,偷盗军队者处斩;任意更改自己的姓名,衣着不整齐鲜明,旌旗损坏,锣鼓不齐备,武器的锋刀不磨锐利,器械不坚固,箭杆上没有羽毛,弓弩上没有弦,不执行军法法令,这叫做欺骗军队,欺骗军队者斩首;听到进军的鼓声响起却不进攻,听到后退的锣声又不停止,令旗下指不卧倒,令旗上扬不起身,不听从指挥,躲在队伍后面畏缩不前,横行乱窜,损坏弓弩使它失去作用,后退脱逃没有斗志,不执行军队号令,假托救死扶伤而逃回,这叫做背叛军队,背叛军队者斩首;出征打仗,士兵争先恐后,战车、战马推挤成一团,道路为之阻塞,使得后面的队伍无法前进,而呼唤声嘈杂喧闹,什么也听不清楚,队伍次序杂乱无章,兵刃相互碰撞,长短参差不齐、纵横交错,这叫做扰乱军阵,扰乱军阵者斩首;部队停止前进驻屯扎营,在探访乡里情况的时候,大家互助相倚靠,供给饭食,相互担保不能超过范围。若强行进入其他队伍扰乱秩序,对其呵斥仍不停止。或出入军营,不经过寨门,又不自动坦白。而祸乱产生之后,知情不报与犯案者同罪。此外聚众酗酒,偏袒贿赂的人,假传消息,使将士心中迷惑,这叫做贻误军心,贻误军心者处斩。斩断的政策如得以执行,则各种事情都能治理得有条不紊了。
【心得】
国家刑律制度的权威性是不容轻视的,士兵不服从军令,官吏不服从法令,都必须进行严厉的惩罚。在战场上,军令一出如山倒,对于那些危害严重、怯敌怯战的士卒一定要给予严厉的制裁,以达到杀一儆百、严整军纪的效果。
1947年,刘伯承、邓小平率晋冀鲁豫野战军千里跃进大别山。刚到新区时,生活非常艰苦,老百姓听信敌人的反动宣传而不敢接近解放军,所以一些干部战士产生了急躁怕苦情绪和破坏革命纪律的现象,时而骂人、拿东西、吓唬群众等。这严重地影响了军民关系。部队刚开进村,老百姓和商贩们便锁上门,跑到山里躲起来。刘邓便在小姜湾村前草坪上召开整顿纪律的干部会议,向全军颁布了整顿纪律的命令。然而,不久司令部机关里就发生了一起严重破坏群众纪律的事件:机关一位管理员,为了解决办公和生活困难,竟趁主人逃走之机,私自撬开了一家铺子的门,拿了一刀光纸、几支毛笔、几斤粉条和白糖。刘邓获悉,终于忍痛下决心:坚决按军法执行枪毙!同时召开大会以此教育整个部队,以儆效尤。以这次大会为转机,大军全面展开了整顿纪律工作,并积极主动开展群众工作,为群众做好事,逐渐消除了部队与群众之间的隔阂,造成了军民团结、军政团结、全军团结的大好局面,为战胜敌人打下坚实基础。
诸葛亮在本篇中虽然主要列举违犯军令当受处罚的种种情形,但从诸葛亮在治国、治军的政治思路上来看,违犯法令的官吏同样也不可轻饶。“犯令者斩”,本来就是一种治理国家的政策,同时也是顺利实施其他统治政策的保障。
齐景公时期,燕晋两国同时侵犯齐国,齐军溃败。得到晏婴的推荐后,齐景公又任命穰苴为大将,率军抵抗敌军。穰苴又请齐景公派一名有威望的大臣监军,于是齐景公派了自己的亲信大臣庄贾,双方约定第二天正午时分在军门集合。然而庄贾仰仗着自己是齐景公的亲信,骄横放纵,根本就不把穰苴放在眼里,到了集合的时间,他却还与为他送行的朋友饮酒作乐,直到傍晚才赶到军门。穰苴见庄贾来了之后,便问执法官吏:“依照军法,迟到者该当何罪?”“当斩!”执法官吏回答。庄贾闻书感到害怕,立刻叫人去找齐景公求情,可是还没等到报信的人回来,庄贾的人头已然落地。而且,在齐景公的使者驱车赶来时,穰苴还依军法追究了他驰车军营的罪责。三军将士,无不振奋,“病者皆求行”,争先恐后地为之赴战。燕晋之师闻风而去,齐军大捷,收复了全部失地。
在我国历史上还有一位妇孺皆知的人物,他28岁中进士,官至龙图阁直学士、枢密副使之职,他的一生刚正不阿、铁面无私、不畏权势、执法如山,他就是被人们称做“包青天”的包拯。当时曹国舅倚仗着自己是皇亲国戚,鱼肉百姓、违法乱纪、横行乡里、强抢民女、草菅人命,作恶多端,罄竹难书。包拯在突破各种阻碍并查明其罪行之后,执法如山,依法定罪,斩了不可一世的曹国舅,威震四海,深得百姓爱戴。后来二国舅庞玉又利用陈州灾荒,置百姓的死活不顾,贪赃枉法大发横财,他不仅贪污、投机盗卖朝廷用于赈灾的粮食,而且乘机收买土地、霸占民女,使得陈州饿殍遍地,民众怨声载道。当受朝廷任命到陈州主持赈灾的包拯离京之前,庞玉的父亲庞太师要送给他一对精巧玲珑的镶金宝长马驹,希望包拯到了陈州后多多关照庞玉,但包拯坚决不接受,并对他说:“当奖则奖,当罚则罚。”庞玉的姊姊也仗着自己是皇妃而两次在包拯去陈州的路途上挡住他,一方面请求包拯到陈州后“谨慎处置”、“手下留情”,另一方面又用权势威胁包拯。然而包拯甘冒死罪地指出:“娘娘无理取闹,贻误公务,情实难容。”并命令随从“把銮驾打了,清除道路,人马向前。”包拯到陈州后,毫不留情地按刑律对庞玉进行了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