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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心动回忆(2)

那时,我家住在东部矿区的东安街。我家和她家都是伪满时期的青砖黑瓦的小平房,座落在一条线上,隔两栋房,她家靠马路。

我没上小学的时候就已经认识她了。我从来没见过她爸,听大人说他爸是“历史反革命押在牢里”,我认得她的妈妈,她的妈妈出众的美丽,她是她妈妈的缩影。

八九岁的她,摆动着两条长长的发辫,丰润的圆脸泛动着苹果红,点缀着不说笑就有的甜醉酒窝,长睫毛将那双忽闪着的眼睛衬得格外的慧美。她总是穿着鲜艳的衣裳,常常和我们这些同龄的“街坊”在屋下藏“猫猫”,过“家家”,她像一只漂亮的红蝴蝶,在小街上,在我的眼睛里飘啊飘……

那个年纪的我还是个“小顽童”,根本不知爱情为何物。可是,我知道我心里很喜欢她,总盼见到她。而每次见到她的时候,我却非要摆出一副不屑一顾的“大丈夫”神态,不是故作无视就是不予理采。其实,每次这样之后,我都躲在她看不见我的地方,窥望着她,直至她的影子在我专注的视线里消失。每每这时候,我那不谙世事的心竟产生一种那个年龄不该有的淡淡惆怅与失落感。我想她要是知道在我那副冰冷的面孔里面,藏着一颗多么诚实热切的心,该多好啊!我真希望她永远笑吟吟地站在我眼前,哪怕谁也不说一句话。真的,她的妈妈爱她,邻居们都夸奖她,同学们都喜欢她,最喜欢她的是我,她不知道。

她是我们班的学习委员,不但学习成绩拔尖,而且乐于帮助别人,能歌会舞,直到现在我还记得她领唱《快乐的节日》、《花儿与少年》的娇嗔样子呢!

升入小学二年级的时候,在教室里,在操场上,我再也觅不见她的身影了。我们的同学,她的邻居宝华告诉我“她家搬到老虎台去了”。为此,我难过了好几天,甚至一个人向隅很伤心地掉下了眼泪。我非常想念她,就像真正开始恋爱的时候,时时刻刻都在想念一个非常亲爱的人。

依稀记得那是一个初秋的傍晚,也转入另一所小学的我同她在那条小街不期相遇了。几个旧同学簇拥着的她长高了,出落得愈加水灵灵地美。也许是男孩子大了面对女孩子的腼腆,当时我感到阵阵心跳,面颊发热,竟急欲溜之。看着我一脸的难却,她像从前一样唤着我的名字说:“还那样……”后来,听小学一年级的同学贾桂华说她在二十九中学念书。再以后至今,我没听到过有关她的讯息。

她铭记在我的记忆里。无论在我童年的小街,还是我读书的搭连小学,在我到过的很多的地方,在我见过的无数女孩子里,她是我记忆里的“第一小美女”。她的芳名:孙淑芬。

小英子

李景林

起初,应该说我们是被命运的风随便一吹,我俩就从两个不同的城市,吹向一个很远的叫作河西的村子。

村旁的大河夜夜奔流,我们的哭声来不及停留,来不及回响。那时我们都才两岁呀,小英子!两岁能记住先前的什么?两岁之后,我们就开始在那块又黑又黄的土地上,跟着田埂、地头的野菜一起生长。野菜也有花季,我们也有童年。前街后院,那么多的男孩子那么多的女孩子,偏偏我俩成了最要好的一对。我闭上眼睛,我说藏好没有?你不吭声。过一会儿,等我睁开眼睛四处找你找不到,你就像小花猫,喵地一声蹿到了我的身后。等我要藏起来时,你的小手却在眼前留下细缝……那时,我们笑,我们跳。那时你说,这回该轮到我当爸爸了,我说那我就当妈妈。我们用黄土当饭,用青草和树叶摆成一碟碟小菜。把小泥人埋在臭粪堆子里,我们埋呀埋,挖呀挖,怎么就挖不出个胖娃娃呢?大人们说小孩都是从粪堆子里挖出来的呀!放学之后,我们就跑到房前的小山沟里,蜻蜓和蝴蝶有时就落在了你手上那束好看的黄花……

小英子,这是我后来才懂得的,当时的那块土地很穷,不长庄稼,只长害人的敏感和早熟。于是,我们的灾难来临了。于是,同学们打你、骂你,故意把球踢在你的头上,往你的脸上吐唾沫,你——忍了。那几个最坏的孩子竟把我们所谓的丑事编成“到处都是山沟方向”的儿歌。无论何时何地,只要那歌一起,就有无数蛇信子一样的毒火焰烧在我们小小的脸上。我无法忍受了,我要利用阶级成份的优势保护我自己,我要比别的同学更突出地打你、骂你。小英子,还记得么,那一次你上厕所,我当着众多同学的面,搬起一大块石头勇敢地向厕所后面的大粪池子砸去。你蹲在厕所里哭,没脸出来,我和我那些贫农的儿子们在外笑作一团。

小英子,其实我是知道的,就在我投下石头的一瞬,你才不再沉默不再忍受不再愿替我受罪,你才开始与这个世界抗争,首先与我抗争。我学你爸爸挂牌子,双手被反捆着,向贫下中农同志们低头认罪;你学我爸偷苞米,为了增强效果,你竟像小演员般先是东张西望,然后跳高去掰,然后往腋下一夹,猫腰猛跑……我一拳打过去,你又一次哭了,但这次是无声的,就像无声流过你嘴角的血水和眼泪。

是的,后来我们上了初中,念了高中,我们之间的伤害是少了,但我们已无法再亲近。我们小时过的“家家”已被我们自己无情地摧毁了,只变成了今天仍然残留心中并隐隐作痛的阴影。

小英子,我们都是那个叫河西的村子养大的,我也正是沿着当年我们经常摆菜碟的那条土路走出来的。一别就是十五年啊;十五年来我没有勇气向家人打听你的近况和细节。我只大致听说前年你才随着落实政策最后返回城市,我只听说你在三十四岁时好像还没有结婚。和那个时代比,和你自己的命运比,小英子,我给你的伤害不是惟一的伤害,但却是最初的伤害,且又是来自最亲近的伤害。我知道,这样的伤害常常会相伴我们一生。因此,我无法原谅我自己在本该天真无邪的时节,却过早过多地拥有了那么多残忍、粗暴、冷酷、无聊等十足的恶行!

小英子,你还记得么?小时候我俩折一根柳条当马骑,大人们见了总说:景林子,长大了让小英给你当媳妇。假如我不出来当兵,假如你不返回那个城市,你会给我当媳妇么?

当爱已成往事

尔蜜

那一天,林森打来电话,说他有事想见我。我在心里犹豫了一下,毕竟我是有丈夫的人了,而林森是我十年前的初恋情人,可他的声音依然是富有磁性的,是我不愿意拒绝的。

林森约我来到一家酒吧,说实话,我头一次来酒吧,因为我从来就不胜酒力,可酒吧的环境、气氛还是让我感到一丝惬意,我喜欢这地方。林森知道我喜欢喝茶,所以叫了一壶黄山毛峰。林森还是那么帅,1.80米的个头,白皙的面庞,怎么看也不会令人生厌,尽管是三十岁的人了,可他还是那么年轻,只是比以前胖了,胖得很像香港影星汤镇宗。

林森点燃一支香烟,并向我投来一束灼人的目光,我害怕与他直视的目光相对,赶紧低头喝了一口茶。

“你是不是挺恨我?”没想到他如此单刀直入。

“恨你?不,我不恨你!”我故做轻松。

“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埋怨自己,那时为什么如此地不懂事,伤了一个最爱我的人的一颗心。我知道,以后,这世界上再也没有人会如此爱我了。”林森猛地吸了一口。

“你怎么这么悲观,你看,现在我不是挺好的吗?”我的心如被灼伤一般地痛,然而,岁月的磨练使得我面部表情没起一丝涟漪。

“你不用掩饰自己,难道现在我们之间还要掩饰吗?如果当初我懂得人生的真谛,懂得爱情的意义,我也不至于如此。真的,如果可以的话,我宁愿用我所有的一切,换回从前。”他的烟一口接一口地抽,我知道这些都是他的真心话,只可惜太晚了。再回到从前?再回到那个令人心痛的从前?

我和林森是高中同学,高一时他是一班的数学课代表,而我是二班的语文课代表,我们总能在高一学年组的办公室里见面。那时,我们彼此都知道对方的名字,但我们很少说话,见面时,也只是点点头。我记得他那时爱穿一件中山装,上衣兜里总是插着两管笔,那形象特别像《上海滩》中的汤镇宗。因为他长得帅,自然得到女生的喜欢,总有别的班的女生时不时地与他搭话。因为一班与二班紧挨着,所以,一下课我们就能见面,但我们只是用眼神说话,当他的眼神飘来时,我就冲他点头微笑,而当我的眼神飘向他时,他也同样报以微笑。

就这样,我们在微笑中度过了高中一年级。

高中二年级,我们分文理科,我自然选择了文科,等到第一天开学时,没想到他和我竟然分在了一个班。说真话,这出乎我的意料,却是我所希望的。日子一天天过去,功课也排得满满的,我们没有太多的话,总是用眼神交流。高二第一学期的课程结束时,我们班重新按考试名次排座位,这样,我被排到了第一座,他则被排到我身后的第二座,而他的同桌是我最要好的同学。于是,我们接触多了,有时上自习时我们就悄悄地说话,尽管不是“同桌的你”,但我们的关系还是密切了许多。他人缘很好,今天这个女生给他送笔,明天那个女生给他送本,后天那个女生又给他送“秋天的菠菜”,送得我心酸酸的,我嫉妒每一个与他说话的女孩,因为我喜欢他,可是我还是把那份醋意掩饰起来,别忘了,我是受过良好家教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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