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王的小短腿捯饬得挺快,牵着纪初初跑到易祝那儿,还未进门见其人,先闻其声:“阿华,你尝尝这个,我在阳间最爱吃的。”“好吃!”纪初初听出阿华的声音里都满溢着幸福与喜悦。
易祝前两天不是还追她追得死去活来,非卿不娶么?这可就和她家妹子搭上了?
见到阎王和纪初初进来,阿华脸上有些发烧,易祝也愣了:本想着若是纪初初三十日内不来看望自己,就和阿华这贤惠妹子在一起挺好,可今天,正是第三十天……是梦中情人?还是贤妻良母?
易祝意料之中地犹豫了。
阎王冷哼一声,一切都按照他的计划进行着呢,就看易祝怎么选了。他还不信了,易祝能抛弃爱他的阿华而去捞纪初初那轮水中月。不过三十日抉择这一点,阎王并没有预料到,只是想着晾易祝一个月罢了,没想到瞎猫碰上死耗子……
“初初,阎王,谢谢你们探望,我的病已经全好了。”易祝不动声色地牵上了阿华的小手,代表着他的决定。阎王没有错过这一点,甜甜一笑:“易公子病好了,本王也就不多留了。”
走在回去的路上,纪初初感叹起来:“真是,男人经不起考验啊。前脚对我穷追不舍,后脚来了个阿华就跟人家好上了。”
“那是自然。”阎王的步伐莫名轻快,“病中有人雪中送炭,又等不来你这位梦中情人,再加上阿华对他一片深情。他易祝得多无耻才能放弃人家阿华选择你啊。要是他选了你,我都嫌弃他丢我们易家的脸。”
纪初初眯了眯眼,一个转身拦住阎王,身子微俯:“你刚刚说什么?你们易家人?还有,你怎么对这些这么清楚,莫不是你一手策划的?”
完了完了,纪初初这丫头越来越精明了。果然近朱者赤,近墨者黑。阎王清咳两声:“咳咳,我没有名字,咱们不聊这个,还是说说易祝吧。实不相瞒,是我让阿华给他送药做饭的,这成全了阿华,也给你解决了一个大麻烦,不是两全其美?”
初初若有所思,但是她没想到,这易祝和阿华在一起了,直接受益者,是谁?还不是另一个貌似也对她有意思的易水?
阎王勾了勾唇角:和他抢人?干脆让你永不再有可能念想这人好了。
虽然纪初初没有直接联想到易水,但是也莫名有点感应似的,轻轻念叨起那句诗:“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阎王打了个喷嚏,纪初初询问时,却说是纪初初传染了他风寒。
“我看,也要赶紧给易祝他们办个婚礼。”阎王关于清除易祝真是费尽了心思,时时刻刻念着这事儿,“最好找最近的良辰吉日,越早越好。趁热打铁,就趁的是眷侣的热乎劲儿。”“小孩子家家操心这些还没完没了了?”纪初初戳了一下阎王的脑门儿,轻笑着,“你是多恨易祝?”
人说君王都是演戏的好手,阎王也不例外,马上嘟起嘴,一脸受伤:“我这不是看他让你挺烦的,就像帮你一把么……”
真的是为了帮纪初初而不是为了铲除小情敌?
我们“不得而知”了。
然而地府里有些小鬼,因为阿华易祝和黑白无常的接连成的情侣,也蠢蠢欲动,甚至评选一些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