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桑景公寓的浴室里,发现了一女尸,经核实,被害者名叫胡灵,是桑景的情妇,第一发现人是桑景的妻子左琼。在随后的笔录中,左琼声称由于母亲生病,预定在娘家呆一星期的她,因母亲的病情比预想的要好,所以提前两天回到了家,家里面没有什么特别的变化。两个小时后她打算洗个澡便拧了浴室的门把手,但门从里面反锁着,感到奇怪的她从门玻璃往里一看,见有人倒在地上,便慌忙报了警。
从现场来看,胡灵的胸部插着一把水果刀,其两手紧握刀把,此外无其他外伤。浴室是完全的密室状态,显然是自杀。然而李探长却对现场产生了怀疑,认为是他杀,而不是自杀。
问题:李探长为什么作出如此判断?
左琼说是在回家两个小时后发现的现场,那么浴室里的浴缸中肥皂沫子早该没有了。
经审讯,事实真相是:趁左琼不在家,将情妇胡灵带到家里的桑景,有急事出去了。没一会儿,左琼突然回到家中,一进屋,正巧撞见只围着一片浴布从浴室里出来的胡灵,一气之下,抓起厨房里的水果刀,照准胡灵的胸部就是一刀。大惊的胡灵,胸口还插着水果刀逃进了浴室,从里边扣上了门,并竭力想拔出水果刀,但还未等拔出就断了气。
“请律师出庭”
两个冤家路窄的人在大吵大闹。
一个说:“我要到法院去告你!”
另一个说:“奉陪!”
“我要把你告到最高法院!”
“奉陪!”
“我到地狱都要告你!”
“这个……到时我会请律师出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