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走林良佐后的这个下午,王大春百无聊赖的坐在沙发上面,看着无聊的电视,抽完了两包烟,也不见再有人上门。太平盛世,本来也没有多少人缺钱。可是,怎么连来他这里买命的富人都没有一个呢?
天一黑,王大春关了门,吃了点儿东西之后,就跳上一辆出租车,往城东而去。城东这一带,是商业区,是永宁市最繁华的地方。只要是繁华之地,自然是夜店比较多,所以,这一片,便一直是王大春的猎艳之所。
当然,王大春作为猎艳老手,向来都是有着自己的一套。比如说在酒吧,他就一定会点最贵的酒。在这种地方,这便是身份。有了这种身份,还需要担心没有女人投怀送抱吗?从一年前他搬到这个永宁这个地方以来,甚至于在那之前,在他还在晖城的时候,他都是是这么干的。
当然,这和他有很多钱相关,毕竟王大春从民国二年就开始做这种勾当,阴司对于他们这些代理人倒也是待遇不错,只要是卖买,都有抽成。唯一有点儿不好,就是他们必须要每十年更换一次地方。这么一来,对于向王大春这种由一定经济头脑的人,未免有些麻烦。就上次他离开晖城的时候,光卖掉他手下的不动产,就花了半年时间。
当然,王大春的这些钱,也只有用来消费,毕竟他不可能有后代,所以为儿孙留下钱财的的考虑,对于他而言,是完全没有必要的。
正因为没有后顾之忧,所以王大春对于钱财这方面,他素来大方。反正留着也是留着,还不如每天舒舒服服的过日子。所以,他才可以每天都抽着1916,才可以在酒吧喝着最贵的酒,才可以在晚上住着总统套房。
当然,人生无非是酒色财气,他王大春虽然也说不清楚是人是鬼,但是这酒色财气,却是每一样都推脱不了干系。最喜欢的是什么,自然是美色了。而作为一个浸淫此道几十年来的老油条,自然是眼光极高的,又怎么是一般的姿色能够喝的了他的酒,上得了他的床的呢?当然,眼光高,也是有后果的。这不,都已经进入下半夜了,王大春还在这声色场中女里的寻找着他的猎物。
王大春向来都不是一个宁缺毋滥的人,当然,他也知道,过于偏执,只会吃亏。所以,他心中早就计议已定,若是到散场的时候,还没有找到合适的,便是捡尸体,也的找一个回去。虽然他心中这么想,眼睛却也是不敢有丝毫的空闲,两只眼睛只依旧四下张望着。突然,他心中有一种感觉涌了上来,他觉得,自己一直在等着的猎物马上就要出现。毕竟,做为一个优秀的猎艳高手,总会有着这种直觉。
就在这个时候,从他的身后传来各种欢呼声。王大春知道,自己的直觉果真没错。他连忙扭头往身后看去,果然,在门口,正有一个女人,在众多登徒浪子的喝彩声中走进来。当然,花之所以能够招蜂引蝶,是因为它足够的香艳、美丽。一朵美丽的花,能够招引来狂蜂浪蝶,是它的错么?这这些狂蜂浪蝶们,见到花香,便想着采,这有错么?这一切都没有错,这是时自然的法则。所以,王大春两只眼睛也是一动不动的盯着这个女人。
而那个有着白皙皮肤,出色五官以及让人喷血身材的女人,看样子十分享受这眼前的盛况。她不紧不慢的朝着吧台那边走去,而她的两只眼睛,在人群之中不紧不慢的打量着。看样子,她也在寻找猎物,或者说,她是在挑选最合适的猎物,毕竟,在场的所有男人,只怕是都想着当她的猎物。
眼波流转之间,终于扫到了王大春这边。王大春见她看过来,连忙端起手中的红酒杯,冲着她点了点头。当然,王大春的心中其实很明白,他这么做,无非是想要给对方留下点儿印象,当然,在场的很多男人,也都是这样显示着自己的绅士风度,从本质而言,这其实和那些吹口哨的人没有什么区别。不过,他毕竟是老贼,便在这一举杯的瞬间,他将一个成功男人应该有的从容自信,高贵淡雅全部展现出来。而这,就足以让他从无数个和他做同样动作的人中胜出。就好比同样是吹口哨,有的人只能催尿,而有的人却能够催情。果然,那个女子便对着王大春嫣然一笑,那笑容中透露出来的妩媚,便是王大春这种清唱老手,都有些把持不住。这种魅力,还真是摄人心魄啊,王大春心中想到。毕竟,毕竟,他可是很久都没有碰到过这种尤物,心中早就激动不已。心中甚至在幻想起来未来几个小时可能发生的事情。正沉吟间,还是听到一个声音:“哟,老贼!”
作为一个在夜场驰骋纵横的老将,他王大春早已是声名在外,所以遇到些熟人,倒也不奇怪。一般而言,王大春都不喜欢搭理这些女人,作为一个老手,向来是严格要求自己的,他一向都恪守着只进入身体,绝对不进入生活的准则,再说了,好马一般也不喜欢吃回头草。
当然,有些人,他还是愿意搭理的,比如说,这位搭话的女人,她叫柳如絮。王大春不得不搭理她,不是因为他还没有睡过这个女人,而是因为这个女人是长风观牛鼻子老道的弟子。他王大春在永宁,甚至于在这个人世,都没有什么朋友。当时,这个李俊风一定算得上他的朋友。
“嘿嘿,你又偷着跑出来了?”王大春扭头望去,对着身后的柳如絮说道,同时又示意她坐下。王大春嘴上笑着,心中却是有些懊恼。自打他来这个地方以来,总共在酒吧遇到过这个不守清规戒律的小道姑五次,而这五次,他都没有机会找个美人共赴巫山。
“怎么,没有打扰你猎艳吧。”柳如絮一坐下,就不无揶揄的说道,同时,两只眼睛又瞟了瞟那个让整个酒吧都震动了的女人。
王大春心想着今天晚上看来只能作罢了,便不无揶揄的说:“我记得你们家的规矩,可是要摈弃一切****。你这么做,可是有嫉妒人家身材比你好的嫌疑。”
柳如絮白了他一眼,“既然这样,你还给我倒酒?”
“我记得这一点你也没有守住。”
柳如絮嘻嘻一笑,说道:“那我就谢谢你的酒了。”说完,柳如絮伸出手来,端起了酒杯。
“怎么,都过了午夜了,还是一个人?”柳如絮喝完酒,笑着说道。
“我只是在等最好的那个出现。”王大春说着的同时,又将目光投到那个美艳的女人身上,只是这时,她已经坐好了,身边已经围上了一圈那人,无不是大献殷勤。又回头看着柳如絮说:“只是没有想到,你怎么来这里了,看来今天晚上只能扫兴而归了。”
“哟,怎么着,还怪我了?”柳如絮不以为然的笑了笑,说道:“其实,对这些庸脂俗粉而言,你很优秀。但是,你不要太自信,毕竟,这个世界上,还有人比你更优秀。”说完,对着酒吧西北角努了努嘴。
王大春扭头看去,当时就明白柳如絮话里的意思。在那边一角,有一个被一群女人围着的男人。王大春活了一百多岁,他还从来没有见过这么英俊的男人,他甚至觉得,这个男人,简直不像是人世间该有的一般。
他脸部的轮廓,就像是被雕刻出来一般,棱角分明,五官精美。他的身上,就像是聚集了所有人类的精华一般,老天爷是何其的眷顾他,才能造出这样的一个人来。从他的脸上可以看出,他应该是经历了不少世事,而这,更让他呈现出成熟的魅力。而这种魅力,通过他那忧郁的眼神,更显得摄人心脾。如此一个迷倒众生的男人,若不被女人环侍着,将是多么的天理不容啊!
虽然这个时候,他已经被一群女人围住,但是,他似乎对她们没有兴趣,那忧郁的眼神,却只是盯着不远处迷倒所有男人的那个女人。
“怎么样?不能怪我吧。”柳如絮笑了起来。
王大春点了点头,说道:“所以说,你也是为了他?”
柳如絮摇了摇头,说道:“我是为了她。”同时,她手朝着那个女人指去。王大春抬头看去,恰好看到那个女人起身,手中端着酒杯,朝着那个“人类精华”而去。
王大春心中却在思考着柳如絮这句话的意思,这是个开放的年代,女人喜欢女人,倒也没有必要大惊小怪。
柳如絮似乎猜到了王大春的想法,白了他一眼,说道:“本姑娘正常着呢!”说完,她又站起身来,急急说道:“走……”
王大春有些莫名,随口说道:“干什么去?”
话音才落,柳如絮已经拉起他,同时口中说着:“他们两人出去了,我们赶紧跟上去。”
听到这话,王大春连忙看去,果然,那一男一女,这个时候竟然已经起身往酒吧门口走去。王大春不由大吃一惊,他还真没有想到,这两人这么快就勾搭在了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