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的管家,果然不错,有态度,我喜欢…”
看着已经逐渐离去的刘伯,叶苏并没有生气,他淡淡地笑了笑,看着那已经化为灰烬的柴房,他的心里,总算是松了一口气,这个倒霉的祸害,总算是被他彻底地解决了,从现在起,他就是真正的陆爽,陆叶苏了。
…
“诶,你听说了吗,陆家的那个陆爽,他疯了。”
在洛阳城的一家茶楼里,突然一个小道消息,引起了众人的注意儿,一个长得非常有个性的矮小精尖的汉子,坐在那里,话说到一半儿突然就不说了。
而这个人叫做王武,长得不但矮小,最让人受不了的是,他的鼻孔处,长了一颗黑痣,每当他的鼻子抽动间,那一颗黑痣就像是一颗鼻屎一样,在他的鼻子周围晃悠着,晃得人的胃口都没了。
基本上在平时的时候,大家都是不会正眼去看他的,特别是在吃东西的时候,怕倒胃口。而今天,大家的目光,都一致地转移到了他的身上,尽管觉得他的长相,还是一样地恶心,但是对八卦的好奇,让他们暂时地压抑住了自己翻涌的胃部。
“来,武爷,你喝茶。”
见王武没有说话,只是看了看自己那已经快见底的茶杯,旁边有识趣的人,立刻就把自己刚刚叫的上品铁观香,给王五倒了一杯,然后一脸心疼地看着王武,这可是自己一个月才舍得喝一次的,这就少了一杯。
他心里暗暗发誓,如果这个消息,不值这杯茶钱,他一定会让这小子给吐出来的。
显然最近,只要是陆家出来的消息,基本上都是大消息了,毕竟,这可是跟皇帝扯上关系的,谁不关心啊。
“呵呵,我是听我二姨家的三姑的二婶的女儿说的,她就在陆府里做侍女,那…”
“说重点…”
王武的话,很快地就被那个一脸肉疼的穿灰色长袍的男子给打断了,显然,此刻的他已经有点不耐烦了,觉得听这些废话,已经值不上自己的茶钱了。
“呵呵,不要急嘛,昨天晚上那个陆爽,居然在柴房里睡了一宿,临天亮的时候,突然醒来,然后狂性大发,居然亲自点火将自己的柴房给烧了,并且放下豪言…”
那个矮小的男子说到这里,又大喝了一口自己茶杯里的茶,然后看了看旁边那个灰衣男子一眼,意思非常地明显。
“快说,快说…”
灰衣男子在所有人的注视下,不得不帮王武把杯给续满了,他的脸庞都有些抽搐了。在倒满之后,他立刻推了推王武一脸的催促,他有点后悔,自己刚刚有些太虚荣了,居然拎着茶壶过来了,这下倒好,便宜了别人。
“他当时中指比天,说了一句我老婆谁也不可以抢走,我一定会娶回来的。当时就把他娘给吓晕过去了…”
“哈哈,看样子,还真的是疯了,要不然,怎么会说这样的狂话,他是什么人,只不过是个窝囊废费了,当时圣上他老人家问他的时候,他连承认都不敢,现在居然口出狂言,真不怕被人听去啊。”
“呵呵,反正是疯子的疯言疯语,估计圣上不会当真吧。”
“圣上可能不会当真,但是他下面的人,可是不允许别人侮辱圣上的,等着吧,这个陆爽,可能会有麻烦了。”
“还有更劲爆的消息呢…”
在感觉到众人议论得差不多的时候,那个王武也是将茶杯里的茶喝得差不多了,他眼睛不自觉地望向了灰衣男子的茶壶,显然这样的好茶,对于像王武这样的人来说,或许一年都难得喝上一次啊。
那可是要二两银子一壶的极品铁观音啊,可不是那种粗叶炮制而成的一般货色,都是芽尖上的货,那其中的味道,自然是不言而喻。
“我看你就是来骗茶喝的,哼…”
灰衣男子虽然这样说着,但是还是极不情愿地给王武倒了一杯,然后也不管茶水烫不烫,自己就伸嘴朝着茶嘴,仰头就喝了一大口,不过,或许是因为太烫了,可是又因为极品好茶,舍不得吐出来。
把他的一张脸,那是烫得五彩纷呈,片刻过后,他终于是狠了狠心,将茶水给吞进了肚子,茶水的热气顺着喉咙滑进了他的肠胃,烫得他一阵跳脚,引起了现场人的一阵哄笑,不过灰衣男子一点也不在意。
而是一脸挑衅地看着王武,意思是,你有种再让老子倒啊,如果不介意喝他的口水的话,看着那灰衣男子一脸满足的样子,王武也只有无奈地接着说:
“听说,一大早地,他就集齐了自己园子里的租户的儿女,说是要建立一支庄园的卫队,让别人以后不敢随便欺负到他们陆家…”
“哈哈…”
说到这里,大家都是大笑了起来,显然,他们都在笑这个陆爽,有点太傻了,如果真的要训练卫队,直接使用十七八岁到三十岁的成年人不是更好,他们身强体壮的,明显的战斗力就十分地强悍。
而那些租户的儿女,那年龄,也就十一二岁的样子,大的也就十四五岁,甚至还有更小的,这样的人有什么用?可以说只要是稍有力气的人,就可以一手拎起几个了,这让他们感慨,疯人果然是有疯举啊。
“说不定,人家是想要从小开始培养,等他们慢慢长大了,就可以拥有战斗力了。”
“哈哈,到那时候,说不定他就不疯了,这些人,还有什么用,哈哈…”
显然所有的人,都以为陆爽如今是彻底地疯了,不仅叫嚣着要把自己的老婆娶回来,而且最重要的是敢说敢做,第二天就拉起了一支队伍拼命训练。那架势,看起来,就有一种想要跟人拼命的样子。
不过,在外人看来,这无疑就是一种傻不拉叽的行为了,不过是唐朝以前,还是唐朝,都从来没有听说过,会有人从小就开始的人训练的,那也只有那些武林中的帮派,似乎才会这样吧。
可是,这个陆爽,明显地就是一个文弱的书生,难道他还会武功,显然大家都不相信,如果真的会,那么他就不会那么窝囊地连一个婚约都不敢承认了,导致了美人一生未嫁这样的遗憾。
好事不出门儿,坏事儿传千里,陆爽的事情,正在以极快的速度,以比现代媒体还要快的速度,向着洛阳四周席卷,甚至有隐隐地向着京城席卷的姿势。相信要不了几天,他的这个消息肯定会传到京城人的耳朵里。
毕竟,洛阳,可是曾经的东都,更是李氏王朝的大本营,在这里发生的事情,又怎么可能瞒得过李家的耳目呢。
就在当天的傍晚,一匹快马从洛阳城奔驰而出,朝着京城的方向急掠而去,而他的身上,并没有多余的装束,只是一只醒目的令箭,在彰显着这个人身份的不凡,这就是唐朝最负盛名的传令名了。
令箭的颜色,分为几种,绿色的,代表着普通的传令,即四百里加急,而黄色的,代是代表着紧急的事物,则需要用到六百里的快马传递。而如果是红色的令箭,那就是国家大事了,要么是战争,要么是叛乱,这样的传令,就要用八百里加急了。
而此刻这个人身上的令箭,明显的是普通的绿色令箭,不过,在唐朝,能够用到令箭传令的,显然也不可能是一般的小事儿,一般都是全国各地的一些刑事案件,或者是官员的下线之类的,都会有用到。
所以这类的传令,会相对较多,但是在洛阳城,有另外一个分支,他们不属于任何人隶属,只对皇权负责,他们就是李家专门的密探了,而他们则是负责专门收集全国各地的一些消息,以便皇家决断。
而这个快马急驰而出的人,如果是早上有出现在洛阳的飘香茶楼的话儿,一定会觉得非常地熟悉,因为他就是那个穿着灰衣的男子,此刻的他,完全没有了那副吝啬的样子,取是代之的是一份稳重。
可见,这些流连于市井之中的探子,是多么地可怕,谁也不会想到,那个吝啬得连一口茶都不舍得吐的人,会跟国家机构的人牵连上关系吧。
“唉,唐朝的空气就是好啊,就是不知道,这样神仙一样的日子,还可以过几天啊,真是让人留恋啊。”
在洛阳城外,一幢大的庄园的院子之中,有一个身着白衣的公子,正躺在大树下面,左右地摇晃着,享受着难得的清静。
而这位公子,自然就是叶苏了,也就是陆叶苏了,虽然加上这么一个姓,让自己感觉相当的别扭,但是他也是相当无奈。
他的身上,正是一个简单的吊床,当然这个吊床的材质,有待考量,是他直接经过前院的时候,看到刘伯正在修补着鱼网,似乎是想要利用这个,去打一点鱼,贴补一下家用,现在的陆家,老爷已经不在了。
少爷又疯了,只能靠着他,去尽可能地帮衬一下了,他是一个非常忠实的老仆,在陆家已经服侍了陆爽一家四十年了,对于这个家,就像是自家一样。
不过,刘伯的心思,并没有被陆爽给理解,他是非常蛮横地将刘伯的鱼网给抢走了,然后在自己院子里支了这么一个吊床,这凉风席席的晚上,还是睡在外面凉快啊。而他的旁边,则有一位专门在美婢,正在细心地帮他赶着蚊子。
这样的生活,是任何的一个男人,都憧憬着的,现在叶苏终于实现了,只不过,他明白,自己的时间很短,想要以后天天过这样的日子,自己就必须要拼命,先把眼前的这个难关给解决掉才行。
郑丽琬的事件,是压在他心头的一道坎,如果不解决掉,那么可能自己的仕途,可能会如同原来的陆爽一样黯淡无光,他作为一个光荣的人民教师,身负着教育的重任,怎么可能就此稀里糊涂地过日子?
别人笑话他,他可以不在乎。可是,至少他自己觉得,一个人活着,至少要对得起自己的本心,自己的心里,究竟想要什么样的生活,那么自己就朝着那个方向去努力,精彩的唐朝,显然少不了他陆爽,陆叶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