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普普通通的清晨,万烈来到符之及的家里,突然举起了粗大的手,捏成了拳,狠狠地向符之及的下巴上打去,顿时,符之及一个踉跄摔倒在客厅里,鲜血滴落在地毯上。
说起这事就复杂了。要从妮娜在病重住院时的情景说起,在她的身边有两个值班护士,其中有一个是剧团演出部热心人耿耿的表妹素芬;另一个护士叫小曼,那几天小曼正在筹备自己的新婚,很累,那次在值班时竟然打盹儿,等她拉开围帘去看妮娜时发现她已死了,吸氧机还在噗噗地响,但吸氧管已从她鼻孔里脱落,看来是在她痛苦挣扎时脱落的。她心慌得很,因她发现在妮娜手背上的吊针已经脱去,吊液把她睡床边的被子都浸湿了,她想到这吊针是自己替她扎的,莫不是自己稀里糊涂扎得太匆忙,病人动了几下橡皮膏就松开就脱了针头呢?她忙把吊针再接上,尔后喊医生来进行抢救,但未能抢救成功。所以我怀疑吊针有鬼,耿耿说。
符之及听到这儿,似乎惊震地站了起来,说:吊针脱落!吊针脱落!他背手兜圈子,耿耿不知符之及为啥如此冲动。
耿耿继续说道:在太平间外的房里,深夜时分,亲属只有万烈一人在场,当素芬脱去了她身上所有的衣服进太平间之前,万烈见到她那洁白如玉完整无缺的裸体,万烈嘴唇忽然直哆嗦……素芬把白布往她身上一裹,太平间的师傅把她运走了。这时他爆发出一声:妮娜!我对不起你……一个男人就这样大哭起来,鞋子都掉了还追着車,她们护士从未见过这种失态……这就是素芬向她表哥描述的。
符之及说:对对,这正符合他的遗嘱!他在遗嘱里说是他害死了她,具体是什么内容!关键就在这里!
耿耿说,我当然不会放弃这重要的线索的,但其中的难度是遗嘱的精准性,我特地翻阅了好几本精神科的医书,觉得万烈的遗嘱是他犯抑郁症时所作,如是病语就有很大的夸张性丶泛指性丶自卑性,比如说"害死你"丶"我杀了妻","确确实实根由责任全在我"等等等等。这些話水份很大。
符之及马上发火道:他的話都说到底了,你还替他解释!他又不是精神分裂病患者!你到底啥意思!
耿耿说:您别发火,我当然要查他話里的潜台词,他肯定有问题才这么做的。现在我把话头回到医院现场。我说,既然邬殳嬿放毒证据不足,那还有没有别的可能吗,比方说吊液会不会……他随便举例,小曼却手一抖索,一只量杯乒地杯掉在地上了。
耿耿觉得这绝非偶然,便让表妹素芬对小曼做工作,最后她开了口,她说,她越来越请晰地回想起来,她替病人扎针时,素芬也在一旁理床,她记得病人由于手背浮腫,扎针很难,那吊液是维系她生命的,是非常重要的,所以我特别仔细,那橡皮膏和针头是不可能由于我的疏忽而脱落下来的,可以问素芬,我扎吊液针的技术如何,每次我一针到位,而且都是贴好一层保护针头的橡皮膏的,绝对没有发生过任何差错,所以我可以断定,这针头是被人拔下来的,当然很可能是那个向何医生塞红包要求对病人进行安乐死的邬殳嬿。何医生在办公室曾说过拒收邬红包的事,她亲耳听见的。
她承认当时她有私心杂念,怕提出脱针的事会怀疑到她的疏忽。她最后还是如实地说了真情。
唔唔-----符之及思忖着,递过一支烟给耿耿,说道:耿耿,你在演出部工作多年,我对你是了解的,可真想不到你这么负责地调查这件对你自己没有任何好处的事,让我感动。我且不说邬殳嬿在医院的种种作为,就可以有八成把握地说,这事是邬殳嬿所为,在妮娜健在时,她就是万烈家的坐上客,也许那时她已爱上了万烈,所以当妮娜去逝后,她很快与万烈相恋,后来那么快他俩就结婚了。这是有预谋的。这就要说到万烈,此人与我结怨多年,城府很深-------调查的重点应该是他,当然他的手段应该是隐蔽的阴谋-----
耿耿呀,你看过日本影片《砂器》吗,那位穿着风衣,执着于事业的音乐家,他是那样深沉,富于修养,但他心里憎恨有个得了麻疯病形象其丒无比的父亲,影响他的公众形象,他把父亲杀了……知识分子呀,我能了解,他们各有心结,心结呵。象万烈这种人,跟我一样,对爱情有着强烈的渇望,妮娜生命似日薄西山气息奄奄,他转情于另个女人完全是可以理解的。可惜他们过于着急,干脆在她术前就结束她,也可省很多的钱,而且他会认为这样做是为解除妮娜的痛苦,更为人性!我是个导演出身的人,对人的分析是我业务的主体,我对我的分析负责。
说完后,他狠狠地掐灭了只抽了两口长长的烟,嘴唇微微有些颤栗。
符总,我明白您的意思,我的调查还没有完。耿耿在离开他家时说。
好的好的,你放心。他说。
这一夜,符之及怎么也睡不着,现在明摆着的,是吊针被拔出了事。本来么,此案与白嘉妹献花八竿子打不到一起。但案情越接近尾声,就象朴克牌要翻底牌了,这要靠运气得输嬴呀。
他又想万烈,万烈证据这样充足,他不认也得认。让他強行压住的记忆重新活跃起来。耿耿他们最后会对簿公堂,惩罚他是大快人心的事。但他又想到这牵扯到邬殳嬿,他不想让她的名声就此毁了。很简单,他心底还爱她,真是要命。
他不想出邬殳嬿的醜,他也不想锣对锣鼓对鼓当面对老同学万烈揭露、咒骂,这就显得自己心胸狭隘,落井下石,何必呢,让别人抛头露面吧。然而这案到底如何终结,唯他知道还另有隐情,现在还不得而知。
是呵,人是很神秘的。万烈心底最痛苦的事就是他感到自己的变化,而这种变化他是不愿意的,但没有办法。
比方说,他演出陈世美一亊,在大院里引起轩然大波,人们看到即將演出的海报,说他是为了钱,给老板去唱堂会,"君子固穷,小人穷则斯滥矣。"。以前吧,人家都翘拇指称赞,万烈是个有骨气的明星,那些庸俗的歌不唱,那些格调低的戏不演,什么老板结婚儿女添子请他棒个场,出场费那怕三十万,他也是不会去的。现在呢,居然对别人咒他最毒的話,也自編了词儿,当众出自己的丑。这个人变了,彻头彻尾地变了。
听到这些议论,万烈开始抑制着,咬着牙,血从唇边流淌下来也不知道。他心里想着,韩信在众人前受胯下之辱,他从别人裤裆下钻过去!……但后来想想就骂万欢,不该接这份合同,出爸的丑……到后来,他就想罢演,出违约费……
特别是人们回想起几天前在剧团大院发生过这么件事,那天傍晚,已是烧晚饭的时候,家家戸户亮起了灯,有的人家打开电视,音乐的声响传出窗口,大院一派其乐融融的时刻……这时从万烈家传来嘭地一声,似雷鸣般,那是砸热水瓶的声音……
他家的鄰居都推开窗张望,有人跑进他家的屋里,一看,家里只有万烈,地上都是水银块,流着水……真把大家都吓坏了。有人说他疯了,有人说并不是疯,一定是遇到什么事了,他犯老病……这事就这么过去了,但在别人心里留下了一个印象,万烈这人看起来稳重,是个明星,但他的内心你很难猜透,对人确实要盖棺论定呢。
于是大院里又沸沸扬扬传出万烈与邬殳嬿合谋杀害了妮娜的事,有人对万烈疏远,甚至站在他背后指手画脚咬牙切齿,说:自我在舞台上宣扬是陈世美,说明他承认了谋害妮娜这事,当众认错。
万烈大学里的同学金茉莉并不知道以上这些事。有一天她给万烈打电话,说:万哥,你还记得小茉莉么?万烈听出来了,忙说:是茉莉呀,我怎么敢忘记你呢?她说:我想见见您,没准对您有点好处呢!他说:来吧,当以贵客相待。
翌日上午她就乘坐飞机来到城里郊外机场,万烈打迪去接她,见到她不由地说:哎呀呀,你怎么就长不大,还是个小茉莉,中学生,保养得这么好。她伸出纤细的小手与他握了握,说:我最没出息,靠在老公身旁,只能在地市級小剧团演戏。万烈说:你过谦了,我听说你老公的金豆豆网办得那么好,你也是剧团台柱,对吗?她说:我宁可当牛尾巴也不想当公鸡头,还出金点子呢!
万烈送她到一家宾馆下榻,他请她在宾馆餐厅吃饭,俩个多时未见面的老同学相遇,真是感慨万千。他说:小金哪,你这小鸟依人的形象是永远改不了的,同学中数你最美呀!她说:现在都4O了,还小鸟依人呢!不过,你说我当初依的是谁呀?她抿嘴笑着瞥他一眼。
他说:不知道呀!她笑出了声,说:我的班长,当初我心里就喜欢上您啦,你真的没有感觉呀?他回答说:我哪敢动这脑筋。她拍打了-下他的手臂说:开始时,我比较含蓄呢,我打了饭菜就坐到你的饭桌上吃,记得不?后来我发现你是个木头疙瘩,我就约你到市中心买东西,我说:万哥,我怕外面有人要欺负我,赔我去吧。你就答应了,我呢,她忽然就格格地大笑,呛得她泪都出来了。
万烈笑问:噢,什么事儿呀?她说:我当时也真不害躁,我靠在你身上,就想与你亲近呀,格格格-----可你还是块疙瘩,怎么不动心呀?那个豆蔻年华,我待你不错吧。
万烈说:噢噢,我有些感觉。
金茉莉举起酒杯说:那我们就为“有些感觉”干杯!
万烈也举起杯,俩人碰杯,喝了一口。
金茉莉说:就为是老同学呗,我想用一百万,给你的剧社排演一部话剧,本儿我带来了,是我老公写的,他是北师大中文系毕业的,在校时是话剧队的骨干分子呢,后来不知怎么就发展了网络事业,还行,挣了些钱。我想这戏该在大城市打响。
万烈佷兴奋,说:这本我回家好好拜读。
老同学很投缘,他俩聊得很晚,这才离开了餐厅。
向宇剧社要排大戏的事儿,风似在大院里传开。符之及对这事最为恼火!管之同花了八十万元让万烈演出<陈世美>,只是一场而己,很受欢迎,原计划要去外地演个半年,肯定能赚钱。但邬殳嬿却弄来个医生证明,说她喉头发现小节,阴性阳性正待查,不能演唱,故马上停演。哪有这么巧的!这肯定是弄虚作假!但无法对付她,合同上写着意外事故可以停演。现在万烈又有了演出机会,想挽回原先的影响。狡猾呀!
符之及乘飞机来到广州,住在白天鹅宾馆,跟金茉莉打电话:小金么,你猜猜看我是谁?鸭群里闯进一只鹅,就你脖子长。
金茉莉马上跳起来,喊道:讨厌!你这个狐狸屁股又在放臭气呀!怎么你说到就到了呢!
符之及说:我是狐狸屁股配么?哈,我尊敬的金老板,您是我们同学中成功的人士,我十分的妒嫉你,你真是太走运了。
哎唷唷,我的大姑奶奶唷,想当年我们在学校时,俩人总喜欢斗嘴,这么长的日子过去了,我哪能是您的对手呀!我现在给您跪下了,求饶了,您当年是百里挑一的美女,我赞美您是鹅,是说您是白天鹅,苗苗条条,皮肤比月色还白,那高雅的姿态就如白天鹅展翅飞翔,美得不能再美了。嘿嘿。
金茉莉说:你再耍贫嘴,我就不接待你了,你回去吧。
符之及马上说:我尊敬的老同学,我真的没有拿您寻开心的意思,我这么远道过来,是有要事面谈。
金茉莉笑出了声,说:我倒霉呗,还要尽地主之谊。这样吧,我们就在宾馆右边的海鲜酒楼门口见面,不见不散。
他们在酒楼门口见面了,两位老同学的手握在一起了。
金茉莉点了四菜一汤,又是干红又是啤酒。她说她和老公在场面上呆长了,酒量也有了长劲,又喜又悲噢。
符之及用净水盥了手,剥着白虾说:这玩意儿不错。我说金姐哎,我在剧团里呆久了,论演戏、导戏我也有不少作品喽,可是与您相比,我还是个穷人噢。呐,所以我自己要求搞剧团三产文化公司,我最终觉得人活着还不都为钱么,用各种手段挣钱。干导演是巨大的虚荣心在支配我,我见到剧场门口大海报上有我的名字,我高兴,报上如果有剧评说我导得好,我更高兴。可我的口袋是瘪的,唉,谁让你当个话剧导演呢!高级乞丐!
金茉莉摇头笑道:符导,我从学校时就对导演有着由衷的崇敬,导演都是有学问的人,史坦尼、梅耶霍夫、丹钦柯、洪深、欧阳予倩等等,都是我崇拜的話剧导演。我为你改行感到可惜。
符之及呷了一口酒,说道:祘了吧,他们如果活到现在,没准也要下海呢!有的沒准要成资本傀儡喽。嘿嘿。
金茉莉乜视他一眼说:你不是話里有話吧,是奉承我还是挖苦我?唉,老同学哎,你別以为我丈夫是赚了些钱,可我心里却不快活。我是班里的佼佼者,我一心进个大剧院,能到北京那些国家一级剧团,我多想随我老公留北京,但我是个娃娃脸,总演不上什么有份量的角色,可我还乐意当配角儿,甚至跑龙套,报酬是啥?演完了一纸袋豆沙面包加-盒飲料,-分演出费也沒有,純拿少得可怜的工资,可我願意。但老公说我是孱头,让我別在国家一級名团里混,随他南下算了,这么就到了南方。人哟,越是年纪大越留恋青年时代,就因为我在当年的考场上,考官问:你为啥要当演员?我说因为一个人只有一次生命,而演员在舞台上能创造许多次的生命。这句話一直鼓舞着我在小剧团演戏。历史是动力呵。
说到这儿,她抹了抹湿润了的眼睛,把酒杯往桌上顿了顿,说:来,喝酒。
符之及与她干杯,说:真没想到,金姐的肚肠是这么转的,九曲回肠,令人感慨。在我们的同学里,我看万烈对艺术的执着当推第一了吧,他曾自费去英国专攻格洛托夫斯基的实验戏剧,令我佩服,可后来呢,他也弃艺从商,办剧社当老板了。我符之及对你剖心挖肺说句真话,要不是他一开张就赚了一大把,我也不会改行易辙。
金茉莉说:我们这一届同学在演艺圈混得好的也大有人在。但办剧社是艺商兼顾,也挺好。
他俩沉默半晌,只听到依依呀呀的粤剧在耳边响着,好象是红线女的声音。
她让服务员拿来一叠餐巾纸,抽出一张,擦着油手,说道:嗳,符导,这次你来广州找我,到底什么事呀?
他唉声叹气地说:我特地来找你,主要是为你准备投一百万给向宇排大戏,那为什么不找我们正规的剧团呢?
她说:是这样的,上个月我跟万上烈通电话,听说他的剧社一直想排个大戏,我想我有能力,帮一下。老同学,就这么简单。我也没有营利的目的,是赞助费。
符之及一下陷入难言的悲哀中,垂着眼皮,抬头纹在发际密集,哀叹数声,才说:呐,你在学校时对他的印象肯定不错,可是人无千日好,花无百日红,他这个人变化太大了,我简直难以启齿。
她用惊诧的目光看着他,说:万烈怎么啦?
他垂着头,痛苦地说:金姐,我声明在先,我若有一句谎言就誓不为人!
她前倾着身子着急地问:他到底怎么啦?
他把酒杯在手里转着,终于说道:您不知道呀,我们大院在生活中新上演了一出新编历史剧<哈孟萊脱>。克劳狄斯把哈孟萊脱害死了,夺到他的太太葛楚德。现在我的太太邬殳嬿与万烈结婚了,把妮娜害死了,也是一场大悲剧呵,你会不信。
啊?我不知道。是怎么囬事呀?金茉莉感到十分惊震。
你相信吗,他俩在幕后有密谋,蓄意把他的前妻妮娜害死。
真的?她看着他,几乎要流泪了。
符之及说:当时,妮娜在医院病床正准备进行脑手术,因为她身体非常脆弱,手术不能进行,只能延期,就在这时,邬殳嬿就把她做了。符之及把双手插在头发里揉着,揉着,继续说道:我说是他俩共同作案是有根据的,她决无胆量贸然行动,必定是万烈授意或同意她去干这事。而且,克劳狄斯害死哈孟萊悦两个多月后就与哈孟萊脱的妻葛楚德结婚,万烈呢也是在妮娜死后不久就与殳嬿结婚,如此急迫,真是何其相似乃尔。金姐哪,这是公嫉!就比什么都可怕!
金茉莉抹了抹潮湿的眼眼睛,叹息道:相识满天下,知己能几人?人呵,人……她的手莫名地颤栗,把酒杯碰翻了,红酒把雪白的台布染红一片。
……
万烈从符之及家出来,沿着楼梯往下走,一步比一步慢,他想自己这一生,在台上演戏也沒打过人,这会儿怎么打人呢?他有些纳闷儿,只觉昏昏沉沉。到家后他在椅子上坐下,头还是昏,而且疼,他到自来水龙头下冲,冲了好一会儿,他抬起头来照镜,镜子上的水把他的脸垃址得支离破碎。他用双手把脸罩住了。他想这拳不轻,这一拳是在黑夜里出现过多次的,自己对自己说过多次,不能打他!我真的打了他么?最终还是打了他!无论如何打他总是不对的!
他站起来打电话,但铃声响了很久就是不接,他突然觉得事情不好,他莫不是被打死了,一拳也会致人命的。刚才在黎明的昏暗里他确实没有看清,反正他觉得他没有吱声,不动地躺在那儿,那会儿自己还觉得他是服了呢!不好!他赶忙跨步出门,向符之及家匆匆走去。
他情急地来到他家,天色已大亮了,客厅里没人,分明可见灰白色的地毯上有点点血迹,不一会儿符之及就站在他面前,嘴里咬着一口带血的棉花,举起一颗牙齿,冷冷地看着他,尔后把门大开,分明是逐他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