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微信,可不喜欢玩,QQ已玩了很多年了,对它仍情有独钟。
我这人天生的恋旧,对曾拥有的东西都会依依不舍。小时,六、七岁吧,有天陪妈妈去姥姥家。从我家,到姥姥家有四里多地,那时沒自行车,都是走着去。出了村,我将兜里放的两块花糖掏出来,给妈妈一块,自己一块。我剥了我那块放在了嘴里,把糖纸团好装进了兜里。母亲开始不吃,在我的紧催下,她才剥了那块,将糖块放进嘴里,把包糖的糖纸随手扔在了地上。我连想也沒想,赶紧俯下身,捡起了那块糖纸。“你捡它干啥?”母亲不解的问。“留着玩。”我回道。其实我是在骗母亲的,那时只觉的:它是我的东西,我不愿将它丟在路上,它自己孤孤单单的在路上,太可怜了!后来上学了,从初中我就开始住校,那时大到床铺,小到擦脸的毛巾、脸盆,还有一日三餐的干粮都要从家带,这些东西,我都尽心的看护着,总怕沒了,或別人给弄坏了。那时学校有大伙房,中午给烧开水,热干粮,早、晚给做玉米粥喝。我们学生都要自己从家带来磨好的玉米面给伙房送去。我记得我从初一到初三毕业总共从家驮了十一次玉米面,只所以记的这么清楚,是因为我把绑玉米面袋孑的口绳全小心的拴在了床底下,里侧的横梁上。因为每次交上后,叠好盛玉米面的袋子,将它压在铺底下,口绳小,怕回家时找不到,就把它拴在了床侧上。可过后还是忘了,当毕业时,二哥赶着牛车给我往家拉床,看到那排粗细不匀,色彩不一的口绳时,好奇的问我:“怎么床侧上拴了这么多烂布条?脏兮兮的!”“噢,这是我驮玉米面时用的口绳,忘了带回家了。”我不好意思的说。到家往下解时,我数了数,总共十一条。这数,至今我记的清清的。
现在想起这些,仍觉的那时幼稚的可笑。其实那些破破烂烂的拿回家后,随手一扔,也就再也不管了。只不过那时的想法太另类,总认为:它们是我的,无论怎样也要把它带回家去。从沒考虑过那些东西价值的大小。
仍旧玩QQ,恋旧的本性是一方面,还有一方面是:我喜欢它给我的幻觉。初玩QQ时,每加上位好友,都有种莫名的兴奋,在揣测:对方的性别、年龄、俊丑、…。那感觉,有时似孩孑对未知的渴望,有时如初恋般的兴奋,美极了!久了,这种感觉虽淡了,可每每想起那些远在异地,从为谋过面的朋友,心中仍会升起一股莫名的幸福感,特心慰,特满足,特美!
曾不只一个人对我说过:“土帽!现在谁还玩QQ?都玩微信了!“我对此笑笑,不置可否。因为我知道:追求新异事物,是人的天性,更何况虚荣心的驱使让多数人违背了善良的初衷。我理解他们。
我也有微信,里面的好友多数是亲人或同学。我与他们几乎天天磕头碰面,知根知底,熟到近于麻木的地步。我从不在微信上写东西,因为那个圈孑太熟了,熟到压抑了自己本性的地步。在我的眼里,它就是现实中日常迎来送往的翻板:熟人见面打呵呵。我讨厌那种氛围!
我已是成年人,明了世事的沧桑与无耐,但这不能抹去我内心天真、率性的那一面。我仍喜欢做梦,做一些別人看来幼稚的可笑的梦,梦醒时,总会痴痴的,含着微微的苦涩回想一会。那感觉,很美!只有我自己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