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缕烟雾逸散到空中,渐渐散开,渐渐变淡,融入空气,留下淡淡的烟味。
痛苦了许久,一直被痛苦,无能,寂寞,空虚所折磨。一股苦涩的味道在嘴中漫开时,感觉身体被充实,慢慢的醉去,无数混乱的信息在脑中闪过,又被被慢慢化去,痛苦暂时被醉意缓解,取代。忘记一切,感到无忧无虑的轻松。好怀念,好渴望的感觉……痛苦时,可以被它暂时替代;思念时可以被它暂时缓解。只有这小小的东西可以做到。像止痛剂,像毒品,像天堂的温暖徘徊在身体里。最后手指的一点灼热又把我拉回现实。面对着糟糕的现实,但一切好像又没那么糟了。
他在布满烟灰的键盘上用“一指禅”敲完这段字,在文字最后署名“云小天”。这既是他的笔名,也是他的真名。和他一样普通,淡的无味。随后弹了弹烟灰,靠着破旧的椅子乱想。
这是他唯一的收入来源。用自己小孩子般的文笔胡诌一通,无病呻吟的发发牢骚,发给一个发表诗的报纸,这样可以在放假在家的时候可以赚点微薄的稿费。
看着烟雾散去,他又开始回味那段最幸福的日子。
那时正值暖秋,温暖的阳光照进屋内,却被他用窗帘挡在窗外。
不知怎么他觉得不论多么温暖的阳光都会射穿他,时而像置身烤炉中,流出的汗让皮肤和衣服黏在一起;时而像置身冰原,冷的入骨入髓。所以他喜欢置身黑暗中,这样会很安心。
屋内黑黑的,一台昏黄的台灯照着他纸上虫爬般的笔记。
那时这还是让他打发无聊时光的小乐趣。他喜欢把他构思出的简单又自认为让人热血沸腾的故事写出来。不为让别人读到,只是因为他在落笔的时候,那些故事会更清晰,如同置身其中。
弟弟躺在撒满零食碎屑的床上迷迷糊糊的抱着被子翻来翻去,嘿嘿的笑着。
他弹掉了长长的烟灰,又抽了一口,感觉有点微烫之后踩灭烟蒂。虽说他刚十七还不能抽烟,但哪个孩子在这个年纪不喜欢干点大人们不让干的事呢?
他抓了抓鸟巢般的头发,好让它看上去没那么乱。随后穿上破旧的布衣,缓缓推开咿呀咿呀的木门,再轻轻地咿咿呀呀的关上。
他出门习惯性的四处看看。
喧闹的小街人来人往,熊孩子抹着鼻涕疯跑;大妈们讨债似得砍价;大爷们围在小小的象棋盘旁看着两个大爷对战,好像开国家级会议一般寂静肃穆,只是他们没坐着;老大爷躺在椅子上慢悠悠的吹着风,好像墓里的干尸换了个地方躺着;楼上传来情侣或夫妻的吵架声,回想自己家里那两位才发现原来谁家都一样的啊。如果打是亲骂是爱,那他们一定比牛郎织女还恩爱了。
他攥着手里的钱,低头看着地,胡思乱想着。他不敢对上路人的目光,那会让他不知所措。他尽量直起腰来走,但还是感到身体一阵刺骨的微凉,因为他在陌生人多的地方会害怕心虚。
走了很远,衣服渐渐湿起来,渐渐大喘气起来,既是因为他害怕出现在陌生人面前,也因为他的体质越来越虚了。因为他一点也不喜欢锻炼,宅的很彻底。有时候他挺羡慕蜗牛的,走到哪都能带着房子,想睡就窝进去睡到自然醒。
余光扫到的道路告诉他快到他的目的地了。这条路他走了很多回,就像玩烂的npc游戏,闭着眼睛都能走到关头。
他头也不抬的拐进一间小店,把钱放在柜台。对看着明星照片发呆的女收银员说,“老样子”。
女收银员利落的收钱用好听的声音对里面说,“孜然羊肉盖饭一份。”然后又翘着二郎腿,双手搭着脸,对着照片发呆。可爱的样子很邻家。
他想跟她搭个讪,说说什么没营养的话。这样漂亮的女孩谁都会想上前说说话。闻着她好闻的发香,看着她水般的眼神,那一股淡淡的青春少女气息让你觉得一天都变得美好了。
但他感觉她收钱后就感觉不到他的存在了。看着照片的脸红扑扑的,眼里泛着春光,好像自己在和照片恋爱。
这让他感觉自己好像站在一对情侣身旁一样尴尬。像是颗锃光瓦亮的灯泡照亮了这一对热恋的情侣。但女孩还是没有注意到他,好像会说,“看,亲爱的,我们在一起时会有奇妙的反应诶!会有奇妙的光,那么温暖,那么童话。”
而他就这么成为了背景,还不是阳光那么温暖的东西,而是一个锃光瓦亮的灯泡,怎么也融不进那美好的画面。
于是他就放弃了,坐在座位胡思乱想着。幻想他可以霸道的进柜台壁咚那个女收银员,说,“我喜欢你,当我女朋友吧。”或者女孩其实对他心仪已久,此刻会偷瞄他,两人偶然间四目相对,于是迸射爱的火花,一发不可收拾,然后就顺理成章的在一起了,做那些听别人说来很浪漫很美好的事。
那么浪漫的幻想温暖着他木头般的心。正在回味中,一个好听的声音响起。“好了。”
他被无情地扯回现实,抬起头,柜台上放着打包好的孜然羊肉盖饭。但其他一切没有任何变化。
他拎着饭,低着头离开饭店,心里像是结束了一段短暂却暖心的恋爱。
他觉得这没什么,对着女孩瞎想,就像女孩对着照片遐想。可女孩的遐想叫做美好,而他的就叫猥琐。不对,应该说他这种**丝的遐想叫做猥琐,而高富帅的叫做美好爱情故事的萌芽!
很多美好的故事都是这样展开,俊男靓女各怀春意,于是在四目相对的那刻轰然爆发,轰轰烈烈的打破世俗枷锁,留下传世的爱情。
而他和女孩四目相对时,不是他慌张的移开视线,就是看到女孩或鄙夷或没看到的眼神,总是爱情的小火刚擦出了点烟,就被踩灭了。
而他读到美女与野兽的故事的时候忿忿不平。妈的,本来世上美女就不多,不是一个物种的怪物还来抢!那么漂亮的美女在那个王子还是野兽的时候怎么就能看上他呢?不是一个物种都能有轰轰烈烈的爱情,自己怎么就不行,我不奢求轰轰烈烈,有一个普通的女孩和他去做那些别人说来挺浪漫的事情就够了啊,我也想感受一下甜甜蜜蜜的小爱啊。
但当他看了看自己火柴般的体格之后又想通了。对啊,人家是野兽,但人家威猛无比啊,人家出门傲视群雄,回家细嗅蔷薇啊。自己这林黛玉般虚弱的身体能保护谁呢?有人调戏自己的女人就用笔和书把他砸死吗?
他总是这样能自己说服自己,还没走出第一步,就用各种理由说服自己此路不通。于是他在起跑线徘徊了十几年。他也想忘了那些理由,发疯一把,不论前面有什么都跑下去,跑到肺炸掉,腿废掉,然后用手爬到手也废掉。可周围有那么多人看着这个跑道上的人啊,要想抬腿,就要忍受他们看猴子般的目光和喝倒彩的口哨,他懦弱的连这些也不敢面对。从起步到跑到让他们不再为自己喝倒彩,这之间的距离太远了啊,他坚持不下来啊。每次抬腿,都会摔倒,每次摔倒他都不等人们喝倒彩就灰溜溜的走回起跑线。感觉无数观众的目光像无数利剑刺穿了自己身体每一寸。从头到脚每一寸都冷的要冻上。他还在心中说着,“对不起啊,我又得意了,又觉得我行了,我不会再嚣张了,拜托你们就当做什么也没看到吧。真是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
他就是这么没用的一个人。对谁也不重要,却还那么在乎别人的眼光。
仔细想想有谁能在乎他呢?当他窝在被子里默默啜泣,舍友会把臭鞋放在他的被子上,随后一起嘿嘿的笑。他气得下去和放鞋的人打架,他们会大声起哄,为放鞋的人叫好,像是戏耍一个没人要的野狗。
有时在人群中还是感觉自己像个鬼一样,谁也看不到他,谁也感受不到他。人人都在忙着自己的事,谁会在乎他这样的废物。但心里还是会很难过,于是觉得死了也许就不难过了。
削笔刀竖着划过手臂,留下三道长长的刀痕,血慢慢渗出来,越渗越多。刀伤很浅,浅的他甚至觉得不怎么疼。他就是这么怂的一个人啊。有人说过自杀是最懦弱的表现,而他连自杀也不敢。他拉下袖子,随便找了个借口,走出了教室。因为他觉得让别人看到他这么狼狈的样子又该笑他了。很不巧的他去洗手间的路上遇到了负责他这个班事务的老师。他站在那么高的台阶上,看着那么远。对他喊着“愣什么呢!赶紧上来!洗干净回去上课!”那眼神好像在说,“别给我惹事,要死别在这给我死。”
回家后老妈直接上来就挽起他的袖子,看他手臂上三条长长的伤疤,然后抱着他痛哭。他才明白,原来自己连死的权力也没有啊。他死了,妈妈的“儿子”就死掉了,她会很伤心,很伤心。如果“朋友”死掉了……如果“同学”死掉了……如果“学生”死掉了……会发生什么呢?他不知道。虽然没人在乎“云小天”,对他们来说自己只是不多的身份中的某一个。每一个身份都像一个碎片拼凑成自己那枯燥无味的生活。尽管很枯燥,很难过,但他不敢让这小小的生活破碎掉,因为他不知道这一切消失后会发生什么。于是就开始努力履行每个身份的义务,像是个被社会秩序操纵的木偶。
他同时在尺度内挣扎着,用无意义的行为抗争着一切规矩。上课时,他在老师眼下写小说;爸妈让他写小说,他又总是躺在床上呼呼大睡;他们遵从他的意愿让他去绘画,但他又整天在野外疯玩。
不是不喜欢,而是不想被约束。他像是匹诺曹,奋力挣脱那些控制他的线,想要自由,想要跑到天涯海角,却又不敢让线断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