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开学,我才认识我们4班差不多一半的人,还有一半连名字叫不出来。
穆振飞就属于其中一个。
高二时,他坐第一排,我第五排。他有一个朋友,叫祁翔,经常下课不回家来我们班找他吃饭。而到下午六点下课的教室,通常就剩下我们三个。
我不记得我和祁翔是怎么认识的,不记得是他先加我QQ,还是我找别人要的他QQ。反正我们就是认识了。直到现在,他在福州实习,我在上海,我们都在保持联系。闲来无事聊聊同学的八卦,但总是避开有关那个人的话题。
高三那年,王璐生日。
我和夏夕晚上一下课就迫不及待的去了她家给她过生日,他妈妈做的馄饨老好吃了,现在记起来都觉得口水直流三千尺。回来的时候满嘴的大蒜味,我们就买了饮料,但还是觉得嘴巴里难受。
于是往下传了张纸条。
高三我突然变得不爱学习了(本身也学不进去,想着大不了考不上当啃老族),这不被一点红看出来了,把我调到最靠近讲桌的第一排,天天经受着老师口水飞沫般的‘辛勤培育’。
我在纸条写了:谁有口香糖,换一周交作业不上报。
要知道,数学作业一天都要布置N次,大家都来不及写,我这可是重磅福利。
但等了半天都不见有人来,我转身看了看后面的刘嘉亮捂着嘴道:“纸条呢,传下去了没?”
“嗯,传了。”
不一会儿,穆振飞从门口走了进来,回到座位上掏了本书,
然后朝我后背捅了捅,我转过身,他便塞给我一盒蓝莓味的口香糖,我道了谢,便兀自拆开吃了。
大概从那时起,我就开始喜欢上了蓝莓酸酸甜甜的味道。
也就是从那时起,我开始慢慢认识穆振飞,我也没想过,我和他竟然会这么不清不楚一直纠缠着,直到后来慢慢不再联系。
他大概是我前20年真心喜欢过的人吧,可是那又怎么样,六年的时间足以使一个人忘记那种心动的感觉。
他从没亲口说过喜欢我,只是一直默默的付出,就好像只要能在我身边好好守护我、陪伴我,不管下一刻发生什么都不会在意、也不会去理会的样子。
一年的时间,我和段晨之间发生了很多矛盾,最后伤透了我的心,我选择不在于他联系,他还是那么执着,一下课就来找我,尽管我视而不见。
最后一次见面是在高考前一个月,也就是我和穆振飞关系有进展的时候。
看着眼神呆滞的段晨,我莫名的心疼。
“最近怎么了,怎么搞的人不人鬼不鬼的?”我试探性地问道。
“我和路遥分手了。”
“……”
“我不该打她的,可是我实在是忍不住。”
“你就不能男人一点去道个歉或者约个时间好好谈谈,你这样对我说有用吗?”我实在看不惯他的作为,以前吵架可以仗着我认识路遥、和路遥是小学同学开导一下,可是他们明明是同班同学,叫我怎么开口。
爱情都是自私的,说不定他就是老来找我才让路遥生气。明明女朋友就在身边,可他还是朝三暮四,中央空调,不会看眼色。
“她说这是最后一次了,叫我离她远点。”他低头看着楼下,不再说话。
“你以后也不要再来找我了,什么时候追到她你再来,不然咱两这朋友没得做。”
真的像我说的一样,他休学了,说是身体不舒服,但会参加高考。
我知道,他们两这是不可能了。他这是躲着我,怕被我看到他血淋淋的伤口。
22.他……喜欢你
我认识穆振飞,或者说变得越来越熟悉他,还是因为祁翔。
直到四年后,我才知道我和穆振飞之间的纠缠要比祁翔长的多。如果说穆振飞对我有意思,那我对祁翔就是知己之情,就好像钟子期与俞伯牙那种。就算什么话不说,只要一个眼神一个动作,就知道彼此要做什么。
但穆振飞对我而言,就是初恋。
不同于林轩给我的守护,也不同于凌风给我的放肆,他能给我的,只有默默的付出,还有那隐藏在微笑后面的心疼。
我一直觉得很对不起他,要是时光可以倒流,我会选择在那个年少无知的年代,和他在一起。
但有些事,注定不能重来,破镜终究难原。
那时的我,自私的忽略所有人的关心,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不可自拔;现在回想自来,我真的是个混蛋,自私又自大的白痴。
高二那年学科不是很紧,我从学渣一跃成为文科的一匹黑马,自然是嚣张了很多。最起码以前不敢逃的课,现在就是家常便饭。
记得是一个非常炎热的夏季。晚上九点半想去超市买点东西,一个人又觉得远,懒得骑自行车。便叫祁翔陪我一起去。本来没报什么希望,只是试试他有没有胆子这个点逃课出来陪我逛街。
没想到QQ刚发出去他便瞬间回复:十分钟后门口见。
我当时还感叹:不愧是奥赛班的NO.1,不但成绩好,脑子还挺好使。
本来寄宿的地方就离学校很近,一会就听到摩托车刹车声。
“哟,这是什么风把祁少您给吹来了?”我噙着一双满是揶揄的眸子看着他。
“咳咳,当然是姓刘的沙尘暴呗。”他配合地说道。
“……”太奸诈了。
“这么晚了叫我出来干嘛,不会是……”他挑了挑眉,一肚子的坏水瞬间就要倒出来一样,满脸的奸诈。
“当然是……拐卖良家妇男喽,来,帅哥,给我笑个五毛的。”我装作一副流氓的样子挑了挑坐在车上的某人的性感下巴。
啧啧,这年代果然是男人的天下,这小子虽然长得黑了点,可是很帅啊,放在美国来说,要身高有身高,要肌肉有肌肉,要脸蛋有脸蛋,智商就更别提了,皮肤还好的要死。
“我操,刘清语,你受什么刺激了?”他装作被我吓到的样子抖了抖脑袋。“有什么事不能明天解决,非要这么晚让我冒着逃课的危险出来,你要知道我们那老头发起威来可是六亲不认啊。”
“哪里,就是想出去逛逛,走吧。”说完不顾他被雷劈的神情便坐在他后面,抓了他后背的衣服。
“刘清语,你们老师没教过你么,你不想学可别影响其他人,我可是清华北大的苗子,你可别耽误了我。”
“少废话,叫你走你就走。”我朝着他后脑勺呼了一巴掌,他便不再废话,慢慢骑行。
“去哪?”
想了想,这么晚冰雪世界应该已经关门了,只能去水上公园看看夜景。便招呼他先去超市买了东西再出发去了水上公园。他很贴心地将头盔给我戴上,接过我手里的东西放到座位下锁上。
我站在路边看着她,他骑上去回头倒车。
突然想到前几天在微博上看的段子:男人什么时候最帅? ̄——当然是单手扯领带,单手回头倒车,穿着白衬衫蓝色牛仔裤撩头发的时候。这样看来他还是挺帅的,还很贴心,可是我对他怎么就没有一点点感觉呢。
“喂,想什么呢,还不上车。”他回头朝我大喊道。
“我觉得你今天怎么突然变帅了。”
“老子一直是万人迷,就你没眼色这么使唤我还经常对我拳打脚踢。”他对我冷哼一声很不满地说道,但语气里还是满满的得意。
“走吧,万人迷,我想吃麻辣烫,你请客。”他一脸警惕地看着我,然后很鄙视的朝我的肚子看了看。
“你是饿死鬼投胎吗,吃的肚子都快把衣服撑破了,还吃!”他很嫌弃地看了我一眼。
“人家说越是有钱的人就越是抠门,一点也不假。”我装作很失望的样子慢吞吞爬上车,也不抓他的衣服,反手抓了后车座。
“抓稳了,我怕你一会没命吃。”他没回头,一把抓了我的手按在他后腰的衣服上,便驱车前行。我在后面很得意地偷笑了一会才开开心心抓紧他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