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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少年行 秦起

秦起赤脚坐在院子的一截木桩上,轻轻揉着手臂,这是今天在水田里爬摸滚打的后遗症,高高挽起的裤腿上,全是半干的泥点子。

现在正是春耕的农忙时节,秦起家中人丁稀少,兄长在外工作,老母体弱多病。年仅十岁的秦起,也不得不扛起农具跟在父亲后面,到田里面去忙活。也亏得他的身体发肓异于常人,才十岁不到的小孩儿,生得比十五岁的哥哥还要高大,尤其那股与生俱来的蛮力,连村里那些经常做力气活的成年壮汉也比不上,加上手脚灵巧,干起农活来又快又好,比秦父这个做了大半辈子农活的老把式也不遑多让。

秦父蹲在门口,手里拎着一根色泽已暗黄的水烟筒,砸巴砸巴抽着水烟。父子俩就那么一蹲一坐,默默享受农忙后的片刻闲暇。

秦氏虽然在村里虽然仅此一家,可在长乐乡里,却是一个大姓,听说秦姓的祖上,曾经出过非常了不得的通天人物,是跺跺脚都能令天下震动的那种。不过那都是老黄历了,秦起认识的秦家,在这百余里的长乐乡还算小有势力,拥有一家规模不小的酒楼和十几个店面。

秦起的爷爷,是主家大房庶出的儿子,排行第三,按照族规,庶子是不能分家产的,但可以接管一些家族事务,可惜秦起爷爷既不讨父亲喜欢,又没有比较突出的能力;是以,在他成年后,家族草草给他说了一房乡下媳妇,便打发到了七星塘村这个旮旯定居。也亏得当年秦家尚在鼎盛之时,家大业大,秦起爷爷的父亲又是个能人,在家族里颇有份量,所以虽然秦起爷爷是个庶子,也一口气给了二十亩水田和二十亩坡地,一家几口不用担心饥荒之忧。

秦父这一代,为人老实,又肯吃苦,没有赌博恶习,是以秦家在村里也算殷实之家。秦父斗大的字不识几个,却颇有几分远见和魄力,早在六年前,他花光了所有积蓄,凑足了五十两银子,把大儿子送进乡里主家的书塾读书。这样的大手笔,大气魄,在小村庄轰动一时,从此乡邻无不对秦家另眼相看。

秦起大哥名秦逊,自小就十分聪明机灵,是村中老人一致公认将来有大出息的孩子。每次听见左邻右里众口同声夸赞自己的儿子,秦父秦母都会神采飞扬,露出发自内心的笑容。

父母对大哥期望很高,秦起是知道的,村里同年的孩子下地干活的时候,秦逊就被送去读书了,这几年为供哥哥读书,家里一再节衣缩食,母亲前年一场大病伤了元气,也舍不得花钱滋补,最后还是秦父带着秦起跑了半个月牛耳山,挖到一块老田七,秦母才回复了元气。

秦起对大哥倒没有什么不满,兄弟之间的感情从小一直都很好。每逢书塾放假,秦逊必定连夜赶回来,为的便是尽量多些时间教导秦起读书认字,所以秦起虽然没上过书塾,现在也能读通一些不太艰深的书卷。

书读多了,秦起眼界得到开阔,内心也有了很多想法,对山村以外的世界充满向往,希望自己有朝一日能够走出去,看看书中描述的绵绣世界。

不过,这个念头只能藏在心底,他没敢向父母提起。

他知道父母的想法,大哥秦逊前次回来过年,谈到自己已经出师;主家的几房长老对一贯表现优异的秦逊也比较看重,许诺了一个布店掌柜的差事,每月能拿六两白银的薪俸,过完年节,便要前去交接。

六两白银,放在村子里,绝对是一笔巨款,可以让一个五口之家一年吃食用度不愁。

大儿子出息了,以后就是靠笔杆子吃饭的体面人,不用再像自己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在土里刨食。

秦父秦母喜悦欣慰之余,便打算如法炮制,让小儿子秦起也去读几年书塾,走他哥哥的旧路。小儿子虽不及大儿子聪明,却也不差,将来即便不如哥哥有出息,但有大儿子照拂,不会落魄到哪里去。

至于学费,秦父与秦逊商量过,老人的想法是卖掉十亩水田,约莫能卖到三十两银子,剩下二十两缺口,先由秦逊垫付,待将来秦起学成出师再还。秦逊不加思索便一口答应了,表示不用卖水田,这笔银子他一人承担便可。嘱咐秦起在家帮完农忙,就到乡里的秦记布店找他,正好赶上家族书塾开始授业。

“阿蛮,眼看咱家农活也大致弄完了,赶明儿,你就去乡里找你哥去吧,啥事耽搁也别耽搁了读书。”秦父抽完了水烟,慢慢说道:“到了乡里,记得要听大哥的话,读书要好好用功,将来也像你哥那样做个上等人,知道了吗。”

按照村里的习俗,小孩子出生后,都会起一个小名,秦家也不例外,从小秦起就比普通孩子健壮,所以秦母给秦起取了个阿蛮的小名。

“知道了,爹。”

秦起头也未抬,随口应了,其实他打心底里,就不愿意走大哥的路,如果可以选择,他更希望学到一身好武艺,像书里记载的少年侠客一样青衣仗剑,路见不平,拔刀相助,那是何等快意?

但是父母这番用心实在良苦,他不愿违逆。

“家里的事,用不到你操心,你两兄弟能有出息,我和你娘喝粥都胜过喝酒吃肉,心安。”

秦父起身说道:“进屋吃饭,吃完饭洗澡,晚上早点睡,养好精神,村里到乡里有好几十里路呢。”

…………

第二天一早,公鸡刚打过第三遍鸣,秦起就被母亲叫醒了,天色尚末发亮,秦起稍微理了理头上凌乱的头发,到外面洗了把脸,便坐到饭桌前开始吃早饭。

桌子上摆着几碗小菜,秦父秦母面前都是一碗稀粥,唯独秦起的前面是一大碗热气腾腾的干饭,迎着父母投来的慈祥目光,秦起心中涌起一股难言的感动,大口大口的扒拉饭粒。

一家人在沉闷的氛围中,安静吃完早饭,天边才亮起了一抹鱼肚白,秦母收拾完碗筷,拉着秦起的手,絮絮叨叨的反复叮嘱:做人要踏实,遇事要忍让,莫要与人结怨,做什么事都要先与哥哥商量过再做;要注意身体,吃饱穿暧。

秦起一一点头答应了。

“行了,阿蛮打小就懂事,从不撵鸡赶狗,惹事生非,几时让我们操过心了?要我说,咱们两个儿子,一定都有出息。”秦父放下水烟筒,抬头望了眼天色,道:“赶早出发吧,傍晚能不能到乡里找你哥,才是要紧的事儿。”

父母一直送到村门口,才把一个不大的包袱递给他,里面是两套洗换衣服和几个煮熟的鸡蛋。秦起默默接过来,挎在肩头;秦父本就不擅言辞,嘴皮子抖动几下,最后只说出两个字:“去吧。”

秦起涩声道:“爹,娘,孩儿走了。”

秦母强颜欢笑的挥着手,道:“去吧,去吧,路上莫要贪玩误了时辰。”

秦起点点头,不再多说,转身的瞬间,清晰的看到,父母满是殷切期望的脸上,带着浓浓的不舍。

秦起吸溜了一下发酸的鼻子,强忍着不让自己眼眶的水雾弥漫出来,大踏步沿着乡间小路往前走,直到走出老远老远,才擦了擦发红的眼眶。

他的思想比村里同龄的小孩要成熟得多,但终究只是一个十岁的小孩子,生平第一次离开父母身边,到数十里外的地方读书,心中自然有着紧张、伤感和彷徨等情绪。

父母离别那殷切期许的眼神,更是直接触碰到他心底最柔软的地方,秦起抬头,望着蔚蓝的天空,像一只注定只能坐井观天的青蛙,轻声喃喃道:“青衫仗剑,终究只是一个飘渺如烟的梦。”

摸了摸肩头上的包裹,秦起深深吸了口气,加快了脚步。

他从没想到,此去长乐,机缘巧合下,他不仅踏上了青衫仗剑的武道之路,并且在这条路上,走到了一个前人末曾达到的极峰之巅,一览众山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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