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在竹马与友谊之间选一个,而韩以沫选了竹马。如果当初说她绝情倒不如说是叶佳欣自己放弃了她这个朋友。
请让时间轴倒回九年前。
那时的韩以沫还在读一年级,那时的她是所有人眼中的开心果。一双大大的眼睛,白皙的皮肤,从小就拥有一双大长腿,脸上永远都有笑容。
在一个不起眼的墙角,有一个男孩,可以说他长得还是标志的,可就是骨子里透着凉气。
那个在墙角的男孩就是千玺,那时的他性格孤僻,谁都无法与他搭话。韩以沫决定感化这块石头。
“你好,我叫韩以沫,你可以叫我肴肴。”
这位小男孩仰起头望着这个笑容满面的女孩,不明白这些人为什么那么喜欢笑。这世间早已没有笑容。
这位傲娇的小男孩直接漠视韩以沫准备离开。
“哼!你这个人一点都不礼貌。肴肴不喜欢你。”那时的韩以沫拥有一双大长腿,身高绝对比我们的小千千高,可现在回首,咱们千玺的身高比韩以沫高了很多。
那时的千玺看韩以沫还得仰头,看着这个比自己高一个个头的女孩:“你很礼貌吗?”
那时的千总的说起话来还是带有霸气范。
“你这个人肴肴一点都不喜欢。”
“我有求着你喜欢我吗?”
“你,哼!”
千玺走了,回头看向那个女孩已经被自己气的说不出话来!恐怖这个人是唯一一个自己与她说这么多话的一个字。不管是自己的爸爸或妈妈自己都没有说过这么多话。
“小弟弟,肴肴一点都不喜欢你。呜呜~~”肴肴第一次哭,还是为了咱们那高冷的千总啊!
小弟弟。千玺听着这一席话。觉得甚是可笑,弟弟,说不定自己比她大很多。看来这个女孩还是用身高来衡量大小的,幼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