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遇到维少阳之前,她一直认为一个长得还算不错的姑娘家独自闯荡江湖,一把能唬人的剑是必需的,能在瞬间撂倒三五十个人的本事也是必不可少的。于是,在遇到维少阳之前,她便以一把看上去无坚不摧但实际上却已经磕牙缺角的剑和一身绊倒芸芸众生的三脚猫功夫,在江湖上混出点小名堂——人见愁。
因为名堂小,没有什么人来挑战她,故而她的小日子一直是挺太平的。
人在飘江湖,吃喝拉撒不能少。为了解决温饱问题,她觉得有一些事情不得不做;因为正当差事没有一份,所以打家劫舍便成为她许多陋习中的一个,那也是她全部的生活来源。
打家劫舍,乍听起来,就是抢别人的东西,偷别人的东西;只要身手好,够机灵,打家劫舍就简单到像小孩子吃奶一样;但是事情往往就是这样,听起来像小孩子吃奶一样简单,做起来却比女人分娩还要难上几分。打家劫舍,只是简单地重在两个字“打”和“劫”,其中蕴含的却是两个大学问,打谁的家劫谁的舍?怎样打谁的家怎样劫谁的舍?
这两个问题,她思考了好久好久,至于具体有多久她就不得而知;她只知道,自她扎盹在那棵高大挺拔的枫树枝桠上,思考着这两个高深莫测的人生哲学问题后,日出日落,月升月降已经好几个轮回了。
今晚月明星稀,乌鹊南飞,晚风凉习凉习的,是一个偷盗的良辰佳夜。
她摸着空空如也的肚子,从枫树枝桠上跳了下来,打算去附近人家的菜园子里挖点萝卜青菜果腹。
说做就做,不顾后果,才是独自闯荡江湖的儿女本色。
她本着“大盗天下”的胆子,趁着皎洁泛透着朦胧美的月色,偷偷地越过半人高的篱笆,整个人悄无声息地趴在地上,然后匍匐前进。
因为是匍匐前进,所以干起事情来都要比平时花费更大的力气。打个比方,平时拔个萝卜只需要半成力气,但如今却要用上五成乃至十成不等的力气;所以,当她耗费了十成的力气从地里拔出个新鲜的白萝卜棒子时,理所当然地,她觉得无比的自豪和激动,因为处于无比的自豪和激动中,她便忘记了做小偷该有的警觉和胆怯。
在前方不远处纳凉的人,很快就发现了他菜园子里的异常小动静。
正当她满心欢喜准备拔下第二根萝卜棒子时,三头被菜园主人解了缰绳的看门猎狗已经恶狠狠地纵身跳过菜园篱笆,直向她蹿去。
这些年行走江湖,什么大风大浪没有见过。
她淡定地佩服完菜园主人为了一根不值两文钱的萝卜棒子,而出动三头凶神恶煞的猎狗后,放弃了手中还未拔出的萝卜棒子,拿起身旁已经拔出的,站立起来,准备溜之大吉。
因为匍匐地太久,她的双脚有些酸麻。
平地一阵飞,所幸她天赋异禀,擅长轻功飞行;又很不幸的是,一只猎狗死死地咬住了她的一角裙裾,无论她怎么使劲地拽,它都不肯放口。于是,她拉下一旁的衣带,向它甩去,衣带所触之时,猎狗“嗷吼”一声倒。
皎洁的月色下,她看见一排血淋淋的狗牙被甩出两三米开外的地上。
她心头一紧,娘亲诶,用力过头了。
古时,大多数游迹江湖的人,到了晚上定能找到一间残破并布满蜘蛛丝,但又绝对安全的破庙落脚。她抱着白萝卜,几个山头走下来,终于找到了跟传说中一样残破而又安全的破庙;于是把枯草往地上一铺,她便毫无警觉心地睡过去了。
东方泛鱼肚白,她从睡梦中醒转。
她在心里想,做一个萝卜鲜菇汤来喝的;于是,趁着太阳还未出来之前,她就已经淌着浓厚的雾水露水,在林子里翻捡着朽木腐木枯枝败叶,采起蘑菇来。一个时辰后,她的兜里已经有数量相当可观的蘑菇了。
破庙里不知是哪位前辈留下了一口破锅,她提着这口破锅与昨夜那根辛苦得来的白萝卜棒子,兜着一大兜的蘑菇就往河边走去了。
正当她心事重重,有一搭没一搭地用那把看似锋利无比而实际上却已经磕牙缺角的剑,把白萝卜一块一块削入那口烧得正旺的破锅里时,她发现河里一头肥大的水蛇正对她蛇视眈眈。
东升的太阳照常地向上移动了一下,这一头肥大的水蛇被不知名的女子不正常地结束了它的生命。
她把水蛇大卸了八段,然后饶有兴趣地一段一段地抛入她的破锅中。
一锅鲜甜美味的萝卜鲜菇水蛇汤,其香气似乎飘荡了整个山谷。
她记得她那已经逝去的阿婆说过,蛇会认人的,如果你吃了它的亲人,它会找你报仇的。
她觉得她不怕水蛇的亲人来找她报仇的,大不了再来几锅蛇汤呗;但是,阿婆的话,她要听,不然,在天上看着她的阿婆会伤心的。
她摸了摸撑起的肚皮,略略地感伤了一下,然后离开了这个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