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夺步上前,见那尸体浑身裹在一层腊里面,已经脱水,但是尸身没有那种尸体特有的难闻气味,反而散发一股奇异的芬芳。我拿出考古锤,小心翼翼沾了一点尸身表面的黏稠物质,屏住呼吸,在眼前细细打量,果真是一种如同蜂蜜的动物胶。转念一想,顿时大笑:“怎么可能,哪个人会发疯到在蜂蜜里淹死。再说,形成这么一具腊尸,要多少吨蜂蜜啊!”
林白水说道:“蜜尸当然不是意外形成,而是人工制作,有奇特用途的一样东西!”
“尸体?”我嗤之以鼻,“还有个屁用!顶多一些无知愚民搞点封建迷信的祭奠,要是变态点,就做成木乃伊保存。另外我真想不出还有什么作用!”
“这你就不知道了!”
林白水性争强好胜,向来喜欢在学识上压倒我一头,此刻难免沾沾自喜:“所谓蜜尸,却是医药之用。中医有哪里生病就吃那个部位滋补的理论,例如你们男人精力不济,就喜欢啃些牛鞭之类的。不过中医最多只是吃点动物的玩意,可是西夏人就邪门了,他们啊,是哪里生病,就吃人的哪部分!”
我暗暗窃笑,刚才你不是说我貌似粗鲁,其实精细之极,我不过小小恭维一下,狐狸尾巴就翘地老高,不过口中冒出来的东西却叫人毛骨悚然,哪有这种邪魔外道的医疗?
林白水继续说道:“在我们看似非常野蛮之举,对于西夏人来说平常之极,不过也不是随便人都能吃的起治病,还需的好好加工一番,就是制作蜜尸!传说,乃是一位十五至十八岁,未经人事的少年自愿成为蜜尸,沐浴更衣之后,断绝寻常饮食,每日以蜂蜜和**充饥,连续九九八十一天之后,在蜜桶里溺毙,再腌制十年之后,才能成为蜜尸。那蜜尸具有非常神奇的功效,传说即使断肢之人,食用蜜尸之后也会如蝎虎一般生出来。”
我张口结舌,说道:“若是真的这么神通,还不如说就是人参果算了。”
文清圆鼓鼓的眼睛瞪大,问道:“妈妈,这是真的吗?真好我掉牙了,不如尝一口!”
这回轮到林白水张口结舌,我却笑道:“无妨,不过夏天连饭放一天都会馊掉,这玩意放了几百年,吃了之后还不拉肚子拉死你!”
“不吃了!”
那道格拉斯眼巴巴地看着我们一家三口完全将其冷落,羡慕之极,插口问道:“那么林女士,你说为何这具蜜尸会跑到洞窟上头的裂缝中呢?”
林白水说道:“我也在暗暗纳闷。蜜尸因制作不易,费工费钱,几十年一具,向来是西夏大富大贵人家才能消费得起。据说西夏曾经向大宋进贡过,宋神宗一见大惊失色,于是贡品退回,两国差点爆发战争,可见蜜尸的珍贵。蜜尸向来只记叙于史迹,真物倒从来没有发掘过。虽说蜂蜜具有天然的杀菌作用,但是保存一千多年也是奇迹。为什么会在一个洞窟出现呢?”
林白水拿起手中的汽油灯,高高举起,凝视着距离头顶三四米的裂缝,黑洞洞的深处,隐隐约约闪烁了一些金属的光泽,隐藏了莫名的历史遗迹。这个藏经洞,果真比我们想象的还要神秘。那会是什么遗迹呢?至少埋藏蜜尸的地方,不会是普通的场所。
她冷冷说道:“看来不得不入虎穴了!”
我抬头观察顶上那个裂缝,距离我们约莫三四米高,不是很陡峭,只是现在手头工具匮乏,一时难以攀爬,我只得劝慰林白水:“一来没有必要的帮助,二来天色太晚,不如明天再动手,反正就在这里,跑不了的!”
林白水摇摇头,这个女人向来固执己见,顽固起来,就是一百台东方红拖拉机也拉不动。她歪脑筋一动,拍拍文清的脑袋,说道:“去,你把萝卜丝叔叔叫来,就说有了不亚于特洛伊古城的发现,多带一些人手和工具过来!”
文清亦是一个好事之徒,未待老子出口阻止,一骨碌就如土行孙般消失在洞窟出口的尽头,便跟来了一群美国佬,带头的那个家伙一个身材高大的美国佬,鼻头红彤彤的,八成就是林白水口中的萝卜丝,他笑嘻嘻说道:“林白水女士,我们过来了,没有惊动**佬!”
这美国佬打的好主意,想独占好处。转念一想,老子也没有必要给**佬卖命,就随他去,至少萝卜丝比猪猡懦夫看起来顺眼多了。
那萝卜丝带来的几个手下,七手八脚,飞快地搭好一个简易脚手架,爬上去拿了铁铲拼命挖掘,不消片刻,小小的一条人身大的缝隙扩大为三人并排那么大。美国佬的土木手段倒是不错,下次盖房子招美国工人。
那萝卜丝眼见大功告成,问道:“那么哪一位勤劳的小伙子愿意首先去探索未知的奥秘?”
这下顿时戳到美国佬的软蛋,那些家伙畏手畏脚,林白水冷冷地说道:“萝卜丝先生,既然这个洞窟是由我首先发现的,是否我有权先行探索呢?”
萝卜丝求之不得,大赞林白水勇敢,我心中暗想美国佬当真奸猾,但是林白水不至于这么蠢吧,苦力自己干,好处美国佬也要占一份,哪有这么好的事情?在抬头看到她的眼睛里,里面充满了激情与渴望,似乎回到了很多年前,我第一次看到的那个梳两根辫子的年轻女孩子,不禁叹了一口气,说道:“我来帮你,白水!”
“朱先生,您是中俄合作的那支,似乎不妥吧!”
我恶狠狠地叫道:“首先我是她的老公,懂吗?”
我收拾了一些必要的工具,和林白水轻装上阵,那文清吵闹着也要去,林白水笑笑摸摸她的小脑袋:“等你再大几岁再说吧!”
我和林白水沿着脚手架爬上头顶的洞窟,出乎意料之外,原本以为,既然藏在蜜尸,里面也应该存放着不少珍贵的物件,结果连根毛也没有,甚至我们认为是金属的地方,只是一些镶嵌在土墙上的矿石发出金属光泽。那蜜尸最初所在的地方,是一个类似剖开了的大型蚕茧。林白水顿时皱起眉头,苦苦思索,我问道:“你说,这里到底是什么地方。墓穴不像墓穴,遗址不像遗址,我甚至在怀疑是不是人工制作的地方呢!”
林白水稍微显出一丝失望的神情,说道:“我可是不是像打野猫子井一样,单是发现了蜜尸,就胡乱跑过来了。本来听说当地有一个藏经洞,但是我查阅了当地数百年来的记录,并没有在这个洞窟里发现经书的任何记录,但是为何明明这样,却叫它藏经洞呢?你不觉得奇怪?”
我一愣,说道:“是很奇怪,但是也有这种可能。据说在明代,这里曾经发生过一场震死八十万人的大地震,那么规模起码在里氏八级以上。这样的地震即使抬起一座小山也毫不稀奇,或许就是这样造就了一个两头通的洞窟,敦煌本来多藏经洞,乡民见这也是一个洞窟,以讹传讹,便叫成藏经洞了。”
林白水点点头,说道:“非常有道理,但是缺乏根据。我则是这么想的,在古代西夏语言里,城堡的发音是‘楚那其’,你不觉得,这和当地藏经洞的发音很像吗?”
我一震,说道:“的确,我怎么没有想到。我的老婆果然非常聪明!”
林白水洋洋得意,继续说道:“在西夏国的历史上,敦煌是一个作为西夏的西大门和与西域联系的关口,还担负着沉重的边防任务,所以,即使这里是一座城堡也毫不稀奇,只是经过一千多年的时间冲刷,逐渐废弃。而当地人也以讹传讹,把城堡讲成藏经洞了!”
我猜想道:“那么,我看地下的洞窟,其实是一个藏兵洞,本来埋在地下,因为地震把它抬起来。”
林白水认可,说道:“应该如此!”
说话间,林白水啊的轻轻一声,脚上踏中某样东西,只听咔嚓几下清脆的响声,我把手电筒照过去,冷静地说道:“是一具骸骨!”
林白水小心翼翼地把脚抽出,如今的她见过无数白骨,胆子不象少女时期那么小了,顶顶眼镜,便细细观察这个骸骨。
因时间长久,骸骨大半埋在土里,有一定程度的风化看起来就像是路边的石头一样,若不是林白水一脚踩中,还认不出来。尸骨奇怪的扭曲着,身上残破的鳞甲显示他是一个战士,最终死在城堡里。林白水说道:“假若这里真是城堡的话,那么西夏人废弃的相当仓促,连战士的遗骸都来不及收拾。是外敌入侵?”
“或许吧!”
这具骸骨无论如何都失去了考古的价值,我和林白水放弃对他的检索,继续沿着弯弯曲曲的通道前行。越往前走,尸骸越多,有时甚至是层层叠叠地堆积在一起,几个人一起死掉,显然战事非常惨烈,唯独奇怪的是我们没有见到入侵者的遗物。地上清一色是西夏战士的遗骸和腐朽的兵器。难道是入侵者攻入之后把自己人的尸体收走了?毕竟这里是连贯东西的要道,作为防守的城堡效果极佳!
我越发疑惑,而疑惑带来的,则是一层莫名其妙的恐惧!
这种没有任何敌人踪迹遗留的杀戮,据我所知,只能为自相残杀。
人与人之间,总有一些理由,譬如钱财、女人和信念,彼此之间斗争而亡,合情合理。然而这里是西夏通往西域的重要军事关卡,即使驻守在此的全部士兵死绝,政府还会派遣另外的军队来收复,为何匆匆忙忙地废弃,除非是万不得已的理由。像巨大的地质灾害和气候异变,史书记载数百年来,仅仅明末才有一次地震。那么剩下的可能就是强大的外力入侵了。
在西夏存在的数百年历史间,周围强敌林立,宋、辽、金、吐蕃、西域等,真正给西夏带来严重威胁的也不过是蒙古大军。如果是蒙古人攻陷了城堡之后又废弃也合情合理,因为边境已经作为内地,城堡失去了应有的军事价值。但是这样问题又绕回来了,假如人类,总会留下一些蛛丝马迹。比如蒙古士兵特有的马刀等等,在哪里呢?
我一边思考一边随着林白水继续前进,穿过这条布满尸骸的甬道,眼前豁然开朗,手电筒的有效范围只有十多米,但是再更远的深处,也闪烁着无数小亮点。我看着惊奇万分,忍不住叫道:“这是什么东西?”
“这是什么东西?”
我的说话声回音又传递回来,显然这个颇为广大,这是单是借助手电筒根本无法探测到底有多大。
林白水四下里环视,关掉了手电筒,立时世界陷入一片漆黑中,我正想责问女人,她抬头仰望,语气惊喜万分:“恒淮,你看,好漂亮啊!”
我好奇地抬头仰望,顿时被眼前奇异的景象吸引住。竟然发现自己身处于一片灿烂的星空之下,头顶拱形的天空布满成千上万点点滴滴的小星光,那满天繁星闪闪烁烁,中间密集处层层叠叠,仿佛头顶有条珍珠色的银河在流动,而稀疏处微光点点,远远望去,仿佛置身于南京紫金山上,欣赏星罗棋布的万家灯火。
那星空美不胜收,我们两人没有说话,只是轻轻地呼吸,星星似乎应和我们的气息,一闪一烁,林白水不禁叹道:“好美啊!在北京绝对看不到如此华美的星空!”
我嗤之以鼻,对于小资产阶级的浪漫思想我素来讨厌的紧,即使是老婆也忍不住嘲讽:“还浪漫个头,年纪都一大把了!”
林白水恼羞成怒,叫道:“老娘才不老,我才二十六岁呢!正是青春韶华的芳龄,若是你再满嘴胡言,当心我不客气!”
说着,胡乱捏了我几把。
我则哈哈大笑,投降说道:“好了,不闹了,现在也不是闹的时候。我更感兴趣的是——头上的东西到底是什么?”
林白水摇摇头,说道:“我也不晓得,若是夜明珠,那不下几百万颗,随便刮下几颗,我们就发财了!”
我却担忧地说道:“你可知道,为何夜明珠也被称为灾祸之珠,是因为在自然界能够发光的物体大部分带有放射性元素,接触时间长了,岂有不受感染之理?再看这些所谓的星星一闪一闪,有类似人类呼吸频率的半衰期,那更是一颗超重元素,放射性越发厉害,需的小心!”
林白水听到我的警告,顿时心头一凛,因为我的地质常识毕竟比她丰富。但是又听林白水低低啊地叫了一声:“有什么东西粘在我手上了。”
我打开手电筒,照在她手上,左手腕不时被一种从上面滴下的类似胶水的半透明液体打中,我又把手电筒往上抬,方才因为光线昏暗看不清,此刻在手电筒强力光线下,无数条长短不一的半透明细丝从头顶倾泻而下,每条细丝上都有许多黏稠的液体落下,在强光下熠熠生辉,好似晶莹剔透的水晶珠帘。
自然界普遍真理,越是美丽的东西越发危险,那胶状物体越来越多,不过片刻,居然封住了林白水整个胳膊,她虽然努力镇定之极,但是忍不住呼救:“恒淮,快救我,我的手麻掉了!”
我一拔脚,但是脚底怎么也移动不了,似乎被地心引力牢牢吸住了,于是把手电往下一歪,不禁骂道:“该死!”
因为胶水越来越多,蔓延在地上,居然把我的鞋子黏住了。这胶水黏合力度超过五零二,无论我怎么折腾也不能动弹半寸,勃然大怒之下,施展蛮力使劲往上一提,只听咔嚓一下,鞋底掉下了一层,我恢复行动能力,飞快地抱住林白水的腰间,犹如鲁智深倒拔柳树,又听咔嚓两下,我把林白水扛在肩上,飞快地逃开胶水池,一边逃一边不忘调侃:“老婆你说,蛮力到底好不好?有时候快刀斩乱麻实在比细细梳理来的有效率!哈哈!”
虽然看不到林白水的表情,但是此刻一定给了我一个白眼,我光着脚丫子跑到稍微干燥的地面,正把林白水放下,哪知来不及喘口气,轰然一下,周身的地面忽然一沉,我还没有反应,就被地陷拖了下去!
我被摔个七荤八素,躺在地面上,除了肌肉酸痛,身上都也没有伤筋动骨,因手电筒不知道掉在哪里,我急忙在黑暗里摸索,一边摸索一边喊道:“白水,白水,你在哪里?”
倏然摸到一只黏糊糊的胳膊,我大喜,说道:“白水,你就在我身边,怎么不吭一声?”
只听背后一个冷冷的女声:“谁说我在身边,你又弄到了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
呼啦一下,林白水点燃了打火机,骤然眼前出现一个犹如溶化的蜡人一般可怖的面庞,我顿时吓了一跳,缩到林白水身边,再定睛一看,对面却是一具蜜尸。
林白水单手高举打火机,四下里打量,这里一个狭窄的空间,中间立着一个枣核形的物体,而在这个枣核型物体的表体,却附着了不下五具人们视若珍宝的蜜尸。
我大笑道:“看来今天是文物大贱卖,别说不是,光是蜜尸一口气就发现了六具,林白水,你发了!”
林白水悻悻说道:“老娘此刻没心情,快快,先帮我把这条胶水胳膊去掉!”
我摸了一下林白水的胳膊,此刻胶水已经凝固成硬梆梆的一块。幸好世界上存在一种名叫瑞士军刀的神奇物体,我掏出来,先是拿开瓶器在上面钻了几个洞,然后再用小刀细细割开。由于胶水大部黏在衣袖上,当我拿开犹如铁臂一样的胶水层之后,除了损失一只衣袖,并没有多余的外伤。
林白水让我拿着打火机,自己松松胳膊,我知道打火机燃料有限,四下里找寻可燃物资,心念一动,就点燃了那只林白水的“假手”,有机物是非常好的可燃物资,顿时天光大亮,林白水突然说道:“等等,那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