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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六)黑玫瑰崛起

(六)黑玫瑰崛起

当特纳走在伦敦的街道上,他永远也想不到自己会遇见什么,隔着几条街,他就远远的看见那里围着的人群,似乎是在议论这什么。他好奇的走了过去,看见一个衣衫褴褛的少年躺在地上,他的胸口已被刺穿,早就没有了呼吸,尸体旁边到处都是血迹。他不会想到,此时,艾伯特正与他擦肩而过,就算他们四目相对,也绝对不会认出彼此。特纳身穿厚实且雍容的灰色风衣,和贵族没有什么区别,而艾伯特,则穿着满是破洞的衣服,虽然瑟瑟发抖,但他已经习惯了这样的生活,完全感觉不到麻木的手指。

艾伯特带着剩下的人,那些幸存者偷偷的跑开了,于是,两兄弟错过了这次相认的机会。但他并没有选择出城,因为他不知道要去哪里,也不知道哪里才会安全,他偷偷的回到了那座古堡,独自一人。一切都还是原先的样子,桌面上布满了灰尘,似乎是在诉说着,已经很久没人来过这里。在此之前,他一直以为,如果他的弟弟还活着,一定会回到这里,但是这个最后的希望还是落空了。

已经两个月过去了,这座城堡又一次回到了原先的平静,桌子上摆着那盘没下完的棋局。艾伯特带着那些无依无靠的人,借着夜色的掩护,又一次的回到了这里,他们用了一个晚上的时间,打扫过这里的每一间房,除掉了花园里的每一根杂草。除了那些小孩子和老人,其他人一直忙到后半夜,这个家终于焕然一新,甚至比之前还要漂亮。花园里的玫瑰,整齐的出现在他们的面前,到处都能嗅到玫瑰的香味。

整理好一切之后,这里又恢复到家样子,所有的人都躺在客厅里,沉沉的睡去,此时,艾伯特坐在壁炉前,享受着前所未有的快乐与悲伤。他沉默的看着眼前的房间,到处都是安静与祥和,第一次让他觉得即将来到的,充满了无限的光明。他们不必在为生活担忧,至少在一段时间里是那样的,厨房里的地窖里,存放着吃不完的食物,那些食物足够他们度过整个冬天。酒窖里,也存放着上好的红酒。

在几天的休整之后,这一大家子人度过了有生以来最快乐的时光,每天坐在客厅里,喝着红茶咖啡,讨论着过去以及将来的事情。他们时常会修剪花圃,剪掉玫瑰花多余的枝杈,下午的时候,他们一起坐在书房里,艾伯特会教孩子们阅读莎士比亚。这座庄园重现了往日的辉煌,但这样的日子不会一直这样继续,艾伯特心里沉甸甸的,他知道,如果不去改变,这所有的东西,都会在某一天结束。

“你将来有什么打算?”深夜,一个叫做罗拉的男孩子,悄悄的把他叫醒,自从艾文走后,他几乎都是一个人独处,很少与别人交往,他的出现,就像是雨后的阳光,透过冬季的阴霾。

“我想过平常人的生活。”艾伯特揉了揉眼睛,仔细打量着那个男孩。他有着一张鹅蛋脸,一头棕色的卷发特别的迷人。虽然这样,但艾伯特还是清楚,这样的愿望已经变成了奢望。他不可能在拥有那样的生活。

“你可以离开这里,没有人会责怪里。”罗拉以为,他开始嫌弃这些人,他不想成为任何人的累赘。

“我不是那个意思,你们是我的家人,我不会放弃你们。”从那个时候开始,所有人都摒弃了从前的代号,重拾了自己原本的名字。

那天傍晚,入冬以来的第一场雪从夜空中飘落。整个城市,都被铺上了干净的雪白,这座庄园也不例外,他们一边靠着炉火,一边围聚在窗前,在此之前,他们从未感觉到,冬天是那样的美好。但他们并不知道,把自己关在书房里的艾伯特,正在酝酿着一件大事。其他人都以为,他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只是和原先一样,在看着那些书籍。世界沉浸在一片寂静之中,唯独书房里的艾伯特满头大汗,他正在起草一份合同。曾经,他看过自己的父亲,如何去写一份合同,他凭着记忆,好不容易才完成。紧接着,他又给所有的贵族写去了一封信,这花去了整整一晚的时间。

第二天一大早,伦敦的街头出现了一个奇怪的男孩,他穿着西装打着领带,迎着初升的朝阳匆匆赶路。他给所有的酒馆旅店送去了合同,并用自己所有的积蓄,租下了全城最豪华的凡尔纳大饭店。他给所有的名流送去了邀请函,上面写道:将于今晚八点整,在凡尔纳饭店,将举行伦敦第一届的酒会,凡是收到邀请的均可以参加,除了无尽的美酒,当晚还会提供各式的美食,欢迎各位的鉴临。

他在信件的最后,附上了他母亲的名字——莎拉,所有收到信的都无比的好奇,是怎样的人租下了全城最好的饭店,但只要动动脑筋,就会有人清楚,这件事跟图拉肯一家一定脱不了干系。为了不让别人察觉,艾伯特特地戴上了一副黑框眼镜,那样就不会有人认出他来,引得别人怀疑。但那些上流社会的人,没有任何人怀疑到图拉肯一家,特别是他们晚上见到那个孩子时,原先的猜疑也会烟消云散。

到了晚上约定的时间,有三分之一的准时赴约,坐在繁华的市中心,那家举世闻名的饭店里,还有三分之一在大门口徘徊,想要亲眼看看,那是个什么样的大人物,当然,还有最后的三分之一,他们根本就不信什么酒会。他们咒骂着,把那封信撕得粉碎,然后丢尽了火炉里烧得一干二净,喝上两口威士忌,上床睡觉去了。当天七点半的时候,凡尔纳饭店的就已经门庭若市,比过节都要热闹。

晚上八点整,一辆黑色的马车停在了饭店门口,在万众瞩目之中,艾伯特从马车上缓缓走下,所有人都用怀疑的眼神看着他。他们原本以为“莎拉”一定是位娇羞的公主,某位深闺之中穿着纱裙的女孩,或是某位落落大方的中年妇人。没有人想到,到场的竟然是个如同绅士般的男孩。在他乘坐的马车之后,又陆续驶来了六辆马车,罗拉带着其他孩子,花了十分钟,才将所有的红酒全部搬下了车。

在晚宴开始之前,他先热情洋溢的说了一段致辞:今晚,欢迎各位前来参加我的宴会,你们之中,可能有很多人怀疑,所以,在一开始,我先自我介绍一下。我的名字叫做黑玫瑰(Blackrose),父母早年死于火灾,我和我的兄弟死里逃生,继承了家里的产业。今天让各位来这里,主要是让各位捧个场,我打算今年,在伦敦开一百家酒馆。听到这里,大厅里爆发出热烈的掌声,和善意的笑容,他们都真心的祝福这个孩子。

自从他的致辞之后,再也没有人质疑他的身份,在他们眼里,那个瘦弱的男孩,俨然和所有人一样。接下去,宴会开始了,艾伯特请来了全城最知名的乐手,顿时,大厅里充满了欢快的爵士乐。艾伯特不断和那些人交流,讨论的,大多是他的家族,和如何酿造上好的红酒。好在他从父亲那里学到很多,虽然不能独自完成酿酒的工艺,但足以让那些贵族信以为真。总之,他们度过了轻松且愉快的一晚。

仅仅一夜,一个不存在的名字竟然家喻户晓,黑玫瑰在这座城市流传开来,那三分之一没有到场的人,但最后也只能后悔自己的选择。第二天天还没亮,这里的每一家饭店,酒馆,就受到了一箱红酒,里面还被放进了一张字条:请尽情享用。正当所有的人都莫名其妙的时候,艾伯特正在忙碌的准备着,带着他的朋友们,他们开始打理荒废的果园,原先的红酒已经足够他们生活整整一年。

这座庄园从那时起,又变得焕然一新,像是重获新生一般。每个人都有自己该干的事情,生活似乎就此回到了平静。靠着卖酒赚来的钱,原先这些贫穷的人们,开始过上了富裕的生活。可人们口中关于黑玫瑰的议论,却没有就此停止,那晚之后,没有再见过那个孩子,他们只知道,那个神秘人一定是昼伏夜出。每天早上,每家店都会准时的收到货品,按照纸条上写的,空瓶子会被装在一个纸箱子里,酒瓶里则塞满了钱。

曾经有人尝试过,没有按照纸条上说的那么做,结果,在当天的午夜,那家店的门口就被人泼满了血浆,那些人神出鬼没,一定是临走时留下了另一张空白的纸条,第二天,那家店的老板发现这一切的时候,吓得差点摔倒在地上。虽然他又一次收到了今天的红酒,但他再也没有胆量,于是在之后的每一天,他都会按照那些人说的,在酒瓶里装上货款,并补上从前所欠的钱。

如同别人猜想的那样,他们白天休息,晚上出门,几乎所有的事情都有人干了,艾伯特原本可以整天待在房间里,可他觉得那样太无聊了。他还是会到城里去转一转,穿着从前的破衣服,没有人会认出他来,也没有人知道他的口袋里,放着大把的钞票,甚至没有人会多看他一眼。他依然是那个穷困潦倒的小孩子,每天早上,他都会坐在公园里,吃着从家里带来的三明治,中午,他也不会去知名的大饭店,大多数时候,他都在书店里,或是在广场上喂鸽子。

有时,他会到那间地下室看一看,只是远远的看一看,那里已经没有了往日的繁华,所有人都知道那里死过人,行人都捂着鼻子快速的走过那里。001的尸体已经被教会抬走了,不知道他们是怎样处理他的尸体的,那间地下室附近的居民都已经搬走了,商铺也都全部关门了。唯独那家诊所依然伫立在那里,那位医生没有离开,似乎是在等待着什么,为了报答他,艾伯特会时常在诊所的门口,放上一瓶红酒,或是现烤的披萨。

但是从那天起,他就再也没有见过他,他已经不是从前的自己,始终没有勇气去面对自己的恩人。自从001被他杀死之后,他时常会看见骑士在街上巡视,整个城市的氛围又变得紧张起来。本来,他答应罗拉,等到一切稳定之后,就带着他去看看外面的世界,可介于当前的形势,这个诺言也开始遥遥无期。虽然和很多人生活在一起,但他却觉得更加孤单,整天无所事事,那座庄园也让他更加的悲伤。

在那场宴会的一星期后,在这座城市,又一次发生了一系列匪夷所思的事情,也可以说,命运鬼使神差的安排好了一切。对于皇宫里的人来说,每天都是一场有一场的宴会,但艾伯特似乎做出了一个错误的决定。在弗兰克生日的那天,他托人给他从去了一箱上好的香槟。一开始也并没有什么,但弗兰克发现,这箱酒的包装上并没有标明,这是哪所酒庄生产的,但里面却留下了一张纸条,只写着:好好享用。

这让弗兰克觉得难以理解,在打开这瓶香槟的时候,他的疑问也越来越大,为什么一座顶级的酒庄,会拒绝宣传自己的机会。他立刻想到了那个神秘的黑玫瑰,那晚的宴会他并没有到场,但后来也有所耳闻。有那么一刻,他想起了那个被他杀害的勋爵,但他仔细的研究那瓶酒之后,他又开始怀疑自己的猜测。那晚晚宴结束之后,他独自一人在卧室里踱步,回忆着之前的所有事情,但真相就在眼前,却怎么也看不清。

在那个夜晚,弗兰克紧急召集了骑兵队队长,他下了死命,要求他们在今天晚上,重新搜查整个城市,一旦发现可以的人,立刻就地正法。队长接到命令后,立刻心事重重,这是他接到最莫名其妙的任务,没有原因也没有具体指令,这让他非常为难。但他却不能违抗命令,他在教皇的房间外绕了五分钟,这才回到营地率领了一整支的骑士,趁着夜色朝着伦敦城飞驰而去。

此时,这座城市已经进入了梦乡,弗兰克依然在自己的房间里思考。那注定是一个不眠之夜,对于弗兰克来说,他对很多东西百思不得其解。他觉得,他有必要再次去一趟勋爵的古堡,一个人。他没有把自己的猜测告诉任何人,老实说,他也不是很确定自己的判断,他走出宫殿,骑上自己的爱马,朝着市郊的古堡而去。在夜色之中,两批人马分道而行,这座城市又一次陷入了无尽的黑暗。

早些时候,在这座城市沉浸在黄昏中时,艾伯特在街上遇见了一个老者,但他并不知道,这将会间接改变他的命运。当时,他正坐在教堂广场上,他站起身准备离开的时候,他看见一位衣衫褴褛的老人,躺在他旁边的长椅上。暮色斜斜的洒在他的身上,把他的身体染成了显眼的橘红色,那景色美丽的简直让人落泪,仿佛上帝降临一般。原本,这并不代表什么,但在他准备离开了时候,他突然自言自语着。

“真是美好的一天。”他翻过身,像是在喃喃自语,又像是跟他在说,要是别人,一定会以为他是个疯子,然后迅速的离开。

“是啊,我没注意到你在这。”他像是突然出现在那里似的,好像也会随着他的出现,突然消失在夕阳之下。

“接下去就是夜幕低垂,但一夜之后,每个人都有机会重头再来。”老人缓缓的坐起身,面朝着日落的方向看得入神。艾伯特这时才看清他的长相,他微微驼背,一张坚毅的脸上棱角分明,而且瘦的只剩下了皮包骨头。

“你有家人吗?住在那里?”在这样的时候,一个老人家孤身在外是极其危险的,于是,艾伯特走上前,准备把老人送回家。可他的好意却被老人拒绝了。

“我没有家,这辈子我都是孤身一人。”这让艾伯特想到了他自己,他满眼绝望的看着老人,很难想象他这辈子是怎样度过的。但老人思考着,似乎是从错乱的思维里,寻找一点点的蛛丝马迹:“我有一个儿子,可是不知道他在哪里。”听了他说的,他更加相信自己的判断,他是从家里走丢的,而且头脑不太清醒。要是别人,一定丢下他独自离开,艾伯特也曾有那个念头,但他走了几步,又突然停住了脚步,回过头看着那个老人。

“你还记得家里人是干什么的吗?”抱着最后的希望,他问那位老人,与此同时,他拿出了中午吃剩的面包,要是在没有线索,他一定会就此放弃。

“他开着一家诊所。”艾伯特立即想到了那家诊所,他又仔细打量着那位老人,似乎和那位大夫还有几分相像,随后,他在老人上衣口袋里,找到了诊所的地址,的这更加证实了他的想法。

“跟我走,我带你去个地方。”他拉着老人的手,朝着不远处诊所的方向走去。那个老人依旧在自言自语,说着一些听不懂的话。一路上,他在大脑里无数次的演练,和那位大夫的对话。他不愿意面对是有理由的,可他却不愿意让这位老人流落街头。和第一次到那家诊所一样,他在门口徘徊了很久,才鼓足勇气上前敲门。

当那位大夫打开们的时候,当他看见那张熟悉的脸,感到无比的惊讶,他站在门口拉过老人的手,久久的站在那里不知所措。他没能想到,自己又能见到那个孩子,到此为止,他可能是唯一了解这个孩子的人。“谢谢,快进来,别让别人看见。”他左手把老人推到了沙发上,右手迅速了把艾伯特拉近了屋里。一切都发生的太突然,但他还是决定,要请艾伯特一起共进晚餐,虽然那晚,他并没有什么好招待的。

他先是说了一堆抱歉的话,然后又从里屋拿出了牛排放在锅里,顿时,从厨房里传来了“噼噼啪啪”的声音,那是牛肉与油脂的化学反应。在这样的世道上,任何人过得都不容易,这样的一顿晚餐,已经是对客人最大的尊重。整个晚餐上,大夫不仅一次表达的自己的谢意,还说,如果当初艾伯特愿意留下来,那可真是再好不过的了。艾伯特吃光了盘子里所有的东西,他的回答仍然和当初一样,他相信自己的选择是正确的。那天他才知道那个大夫名叫罗兰,半辈子都生活在这条街上。

但他并不知道,就在他们享受晚餐的时候,一件可怕的事情即将发生。弗兰克骑着他的宝马,正朝着图拉肯的庄园奔去,他的脑海里无数次浮现出曾经的重重,感觉那正是一种预兆,在那座庄园等待他的,正是他所要的答案。他远远的就看见,庄园的窗户闪现着幽深的烛火,他想象着如何捆住那个孩子的双手,把他吊在天花板上,用皮鞭抽在他后背上的感觉。他的心中一阵狂喜,一种强烈的冲动涌上心头,不知道是愤怒还是害怕,图拉肯家终于一个人也不剩下了。

骑着那匹马,他冲过一望无际的田垄,最终,停在了庄园的大铁门前,要不是那扇门挡住了他的去路,他一定会冲进房间里,像抓一只兔子一样,把他的敌人五花大绑。他拿出火枪,对着门上的铁锁开枪,一枪,两枪,三枪,那把锁终于抵不住火枪的威力,七零八落的掉在了地上。他一脚踹开了大门,门口的响动早就惊动了里面的人,他们全都跑了出来,这让弗兰克非常疑惑,因为,从人群中他没有看见艾伯特的身影。

弗兰克举起手中的枪,挨个逼问他们艾伯特的下落,可没有一个人将他出卖。他们也没有什么可以出卖的,艾伯特向来独来独往,没有人知道他现在在哪里,或是和谁在一起。再说,他们的命是艾伯特所救,就算为了他死去也是心甘情愿。弗兰克把枪口对准一位老人,大人们唱着摇篮曲,捂住了孩子们的眼睛,告诉他们一切都会过去的。紧接着,弗兰克举起枪对准了那些无辜的人,他杀死了这里的所有人。

搜遍了所有的房间,他都没有发现艾伯特的下落,到了最后,连他自己也开始怀疑,他觉得真想就在自己的眼前,可自己却什么也抓不住。花园里的黑玫瑰,都染上别人的鲜血,从那时起,那些黑玫瑰,便开出了血一般鲜艳的红色玫瑰,这就是后来著名的梅尔拉德红玫瑰,在法语中梅尔拉德是牺牲与奉献的意思。弗兰克从房间里走出来,看着整个庄园死一般的寂静,他拿出口袋里的手帕,满心厌恶的擦掉了手套上的血渍。

正当艾伯特享用完那顿晚餐的时候,他听见了窗外的马蹄声,一种不详的预感流遍了他的全身。自从他回到这里,他已经很久没有听见那样的声音,仿佛炙热的金属撞击地面的声音,那晚,骑士军团又一次出动了。于是,他向那位大夫再次致谢,说他一定会再回来,他匆匆的离开了那里,把帽兜压得低低的,挡住自己的半张脸,就算是被撞见,也不会有人认出他来。他装作若无其事的朝着回去的路走去。

有好几次,骑士与他擦肩而过,他能感觉到那些骑士空洞的眼睛,正从他的身上扫过,每一次他都幸运的逃过了一劫。一路上,他都在祈祷,自己的能有能和自己一样,躲过教会的魔掌,但他又一次次的责怪自己,也许他不该回到那里,甚至不应该留在这座城市,但他实在不知道该去那里。沿着漆黑的小路,他远远的看见了自己的庄园,在地平线处闪着温暖的幽光。他加快脚步,朝着那里跑了过去。

但他最不愿意看见的事情,还是发生了,院子里满是尸体,虽然已是夜晚,借着微弱的光线,他还是能够看见地上的暗红。他仔细检查了每一具尸体,他不能把他的朋友们留在那里,可他一个人却有无能为力。最后,当他看见罗拉的尸体时,他蹲在尸体边,仔细的擦拭着他脸上的血渍,仿佛他还活着一般。他几乎花了整整一夜,才把那些尸体全部处理掉,包括打扫那片花园,虽然他知道,他可能永远都无法再回来。

又一次,他准备离开自己的家乡,然而这一次,他可能永远都无法踏上这片故土,他走进自己的房间,原本是想整理一下行李,趁着天亮之前赶紧离开。可一夜的忙碌之后,倦意让他头疼欲裂,他走进酒窖,拿出了一瓶红酒。他看过别人喝酒,但活到这么大,他还从来没有尝过酒的滋味。他坐在大厅里,往杯子里倒上了满满一杯的红酒,沉默的看着墙上的油画,在正对着房门的墙上,挂着他父亲的画像。

“不要再躲了,我等你很久了。”艾伯特的声音在空荡荡的房间里回荡,紧接着一个黑影在墙壁上跳跃着,越来越大。弗兰克从里屋走了出来,他已经在这里等了大半夜。

“束手就擒吧,你逃不掉的。”他的手里依旧拿着那把火枪,把枪口对准的艾伯特,艾伯特把剑放在桌上,在另一个酒杯里倒满了酒,走到弗兰克面前,把酒杯递给了他。

“喝了这杯酒,我们的恩怨一笔勾销,我会离开这里。”他知道了那种感觉,濒临死亡的感觉,但他的心里再也没有恐惧。

“你走不出那扇大门的。”弗兰克用枪口指着他的额头,时间仿佛就此禁锢,艾伯特重新坐会到桌前,把杯中的酒一饮而尽。

“我总有一天会回来的,回来找你的。”他抽出长剑,朝着弗兰克刺去,随着一声枪响,艾伯特应声倒地,他捂着自己的右腿,鲜血从他的指尖喷涌而出。“你为什么要那样?”他用尽最后的力气质问道。

“你们家族的势力,已经对我们产生了威胁。”他的脸上挂着微笑,转过身仿佛对眼前的男孩满不在乎。

随着一阵刺痛,艾伯特躺在冰冷的地板上,他的视线已被疼痛和鲜血模糊,他最后的记忆是,那让让人憎恶的背影。弗兰克把他丢在那里自生自灭,独自朝着门口走去,最后消失在茫茫夜色之中。他永远记得那个男人,那一刻他发誓,只要自己还活着,他一定不会放过那个男人。但现实却恰恰相反,他看着大门被关上,躺在地板上,他感觉浑身冰凉,后来他的右腿开始抽搐,他知道也许命运之神,这一次不再会偏袒自己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在半睡半醒之间,他看见大门再次被推开,一个黑影从门外走进,他的身后是万张白光。看来,他的时候到了,至少他是那样觉得,倦意早已席卷了他的全身,他感觉不再孤单,终于可以好好的睡上一觉了,于是,他放心的闭上了眼睛。他的身体轻飘飘的,在上下拂动,他想,自己一定已经飘往天堂,他终于可以远离那些尘世的是是非非了。之后,他不再感觉到疼痛,虽然,自己的身体早就变得麻木。

他不知道为什么,当他睁开眼睛的时候,他看见的是白色的屋顶,他又一次感觉到了温暖。他闻到了熟悉的味道,是木柴燃烧后灰烬的味道,房间里暗极了,他不禁猜想,自己是不是已经进入了地狱。他开始绝望,但他转过头的时候,却看见罗兰正躺在床边,自己的腿上缠着厚实的白色纱布,隐约还能看见斑斑血迹。原来,那天晚上,当艾伯特离开之后,他看见一队骑士朝着庄园跑去,之后,他便偷偷的来到了那里。

一整夜,艾伯特几近昏厥,就算是在那样黑暗的夜晚,他也没有经历过那样的痛苦,总之,他在床上躺了整整一个月。虽然伤口得以愈合,但那颗子弹击碎了他的腿骨,今后,他再也无法行走,他不得不终日拄着拐杖,如果他后半辈子想要走路,就都得依靠那根木棍了。那段时间,他变得格外的愤怒,经常对着罗兰大喊大叫,的确有那么一瞬间,他很认真的考虑过,想要离开这个世界。

圣诞节那天,他的伤口终于痊愈了,他将在第二天告别罗兰一家人,开始自己全新的旅程。他不能再在这里生活下去,如果教会发现他还活着,就一定会斩草除根。那晚,罗兰的几个儿女全部回来了,他特地烤了一只火鸡,全家人围坐在餐桌前,享受这一年中少有的相聚。桌上点着蜡烛,墙角里放着五彩缤纷的圣诞树,但艾伯特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当晚,他就提前收拾好了行李,早早的上床休息了。他本想给这位恩人留下些什么,可自己已经一无所有了。

第二天一大早,他独自一人迎着朝阳出发了,在离开之前,他为那一家人做了一顿早饭,算是回到。走在硬梆梆的地面上,虽然拄着拐杖,但他的右腿却还是铬的生疼。他不能在像从前那样走路了,平时要走半个小时的路程,今天他却走了一个半小时。当他来到这座城市唯一的港口时,他却犹豫了。但最后,他还是决定要去一个远离人群的地方,他把身上所有的前,都给了路边的流浪汉,只留下了购买一张船票的钱。于是,他就这样踏上了前往大洋彼岸的渡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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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喜欢了他那么多年,求得不得人间最远的距离。他冷哼,其实我早就喜欢上你了,笨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