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的日子,我们就如一对前世缘分未尽的恋人,这辈子好不容易才找寻到对方一样。我们星期天都腻在一起,他只要有空就会带我去附近的城市旅游,如果没有空的时候,他也会选一个晚上来和我吃饭。每天晚上的电话自然是讲到手机发烫,以前不相信别人说爱情有多疯狂,现在自己全部都体会到了。
语嫣有时候还会故意吃醋的说:
“见色忘友的东西,还说什么知己,现在你呀,不吃饭也饿不死。”
我就跑去抱着她跟她说:
“那这样吧,以后我天天跟你睡,天天做饭跟你吃。”
语嫣故作惊吓到说:
“那样的话,你的那位还不拿刀来见我,我可不想为了吃你的饭,而丢了命。”
我们就在一起大笑,她看到我很开心也就放下了心,在这期间,语嫣告诉了我她和冉经理之间的事,他很爱护她,可是他不离开他那个有心脏病的女友,就是我们见过的那位,他们是青梅竹马,所以语嫣和他的暧昧爱情是没有结果的,语嫣说过,她不想去捅破那层纸,因为她知道那样的话,只会给三个人带来更大的伤害。就这样,像朋友一样就好了。所以那样的爱情,只有活在感情里面的当事人心里知道。语嫣不去承认,冉经理还是一样默默地对她好。
常歌就像个大男孩,虽然处处照顾我,但是有时候我觉得在生活方面我比他成熟一些,每次看他吃冰淇淋的时候,我都忍不住在想:“怎么像个孩子一样呢?”想替他擦掉嘴角边跑出来的冰淇淋痕迹。也许就是因为他像孩子一样的那些举动,让我对他着了迷。不过他也极其宠我,一次,我洗了头,但是懒懒的,不想吹干,就把头发放在床边,用毛巾隔在被单上,就靠着床,迷迷糊糊的是睡非睡。等到常歌下班回来,就紧张不已,赶快帮我吹干头发,我就忍不住对她说:
“不要太宠我,要不然,有一天,离开你,我就不能生存。”
而他却坏坏的笑着说:
“孙悟空怎么逃的出入来佛的手掌心,何况这样你就不会舍得离开我了。”
我拿他没办法,就趁他不注意去搔他的痒,没想到他竟然是一个怕痒的人。他的玩心大起,我们玩起来,我哪里是他的对手,没有几个回合就被他抱在了怀里,我还在咯咯的笑不停,他突然安静下来,我觉得有点怪,我看到他的眼神充满了占有我的欲望。
我的一颗心怦怦跳起来,试图想要挣脱他的双手,可是他的手紧紧你的抱着我,我脑子里一瞬间想到当初李林宇也是如此,我惊慌失措,我脑子里一片混乱,我疯狂的摇头。嘴里尖叫道:
“放开我!”
常歌听到我的惊叫,放开了手,他也吓倒,不知所措的看着我。我本能的退离他几步之远,我一时间不知道怎么跟他解释,我望着他。他缓缓地说:
“对不起,吓倒你了,我以为你会愿意的,我太急了,我只想吻你,我没有想要侵犯你的。”
我的心还没有平复过来,我才发现自己所受的伤害还在,如果不能忘记那些事,我怎么能真正的和常歌相爱呢?过了一会,我安静下来说:
“好了,没有事了,刚才我反应过度了。”
常歌心里松了一口气,但是我感觉得出来,他心里充满了疑惑。他说:
“是我没有控制自己,以后我一定会征求你的同意,筱清,你心里是不是有什么事,我们已经感情这么好了,有什么事你可以告诉我的,我一定会帮你的,你要相信我。”
我心里想:“李林宇的事是不能讲的,因为原本没有的事说出来,就变成有什么了,何况没有男人喜欢自己心爱的女人差一点就被人家**了。”我就说:
“没有什么事,刚才太紧张了,以后就不会了。”
常歌就一把抱起我放在他地腿上,说:
“那来练习一下吧。”
我大笑起来,我想挣脱,用手去推开他的手,可是他的手轻轻的捧着我的脸,我看见他黑亮的大眼睛,幽幽的,好像说:“筱清,我真的爱你!”
那一刻,我不忍心去推开他,我望着他,那一刻空气凝固在一起,他轻轻地俯身下来,用他宽厚有力的唇,**我,很痒,我忍不住笑了,可是我却感觉自己的脸很烫,一定是羞涩满面,而常歌却是如痴如醉的亲吻我的眉,慢慢的移向我的嘴唇,我也随他的唇在我嘴里探索,渐渐的我没有反抗的地意愿和力气,就柔软躺在了他的怀里,我的心跳的很厉害,我闭上了眼,脑子里只有他深情的眼。
常歌的大手在我背上轻轻的抚摸着,我忘记了所有,松懈了我最后的一道防御,就随常歌把我带进了我从小就惧怕的世界,然而因为是常歌,他给我的是前所未有的美妙。
就这样我们有了第一次,能把自己第一次给自己爱的人,也许是很幸福的,因为听很多人说,自己的第一次,是不小心的就给了别人,根本就没有幸福的回忆,只有生涩和疼痛,心里感激我们因为爱才有了爱的交融。
常歌是个大男孩,对于爱情却是很浪漫的一个人。有一次,我去他那里,在房间门口,他就用丝巾蒙住了我的眼睛,说要给我惊喜,我心里自然开心,就同意了。常歌轻轻的开门,然后把我抱起来,关了门,我心里很兴奋,因为我闻到了浓浓的百合花的香气,我就说:
“是不是,你买了百合?”
常歌笑着说:
“我的宝贝鼻子真灵。”
常歌把握抱进他的房间,然后轻轻的打开蒙住我眼的丝巾,我真开眼的那一霎那,我欣喜不已,因为常歌没有开灯,却点了一对大大的蜡烛,最美的就是,房间的地板上铺满了洁白洁白的百合,他知道我喜欢百合的百合,所以是一片白色的花海,就如雪还在。
我的眼泪流出来,想不到常歌如此我、为我花心思。常歌含情脉脉的看着我说:
“我的小傻瓜,我的宝贝,我很爱很爱你!”
常歌抱起去哦,用他的唇吸我脸上的泪水,痒痒的,却让我觉得很温暖,我轻轻的去亲吻他,然而这时他的门铃响了,我刚要常歌去开门,他却用他的嘴封存了我还未发出的生意,外面的门铃疯狂的响,而我们却抛却了所有,如痴如狂的亲吻,我的唇也舍不得离开他的有魔力的嘴唇。等到安静下来的时候,常歌已经安静的靠在我怀里,他的头埋在我的胸前,就如吃饱奶的孩子,满足的笑容,原来俩乃如此美妙,我终于明白世人为什么如此痴迷爱情,原来我也一样。
我缓缓地抚摸常歌**的背脊,结实的就如一座大山,希望常歌能够使我生命里的大山,我想有一天,我就会成为他的新娘,我就这样开心的为我们这样设计我们的未来。
因为我星期天常常不在家,语嫣问我们发展的怎么样了,我就告诉他我们已经有了身体接触,语嫣听了之后就问我:
“他们是东北人吧,你知道他家里的情况吗?了解他们那里的生活习惯吗?虽然现在的人思想都开放乐,但是每个地方的人观念还是有差异的,如果要去他们家生活,你会很难适应那里的生活的,你要仔细的想清楚。”
语嫣一口气说了很多,我心里确实还没有想到那里去,我不想去问,因为我相信感情到了那一步,慢慢就会了解的,见家人也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我只要放心的等待就好,何况我现在的爱情很幸福,我从来没有觉得这样幸福过,因为他说过,在他眼里我就个孩子,是他的宝贝,我可以得到他无限的爱护和照顾,我很迷恋他给我的这些誓言和我们在一起的感觉。
语嫣常常说恋爱的女人最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