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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露宿山野

夜幕降临,一天的时间匆匆而没,伏云带着天赐已经离开了小镇。

整个下午,天赐拉来多少客户,伏云就拒绝多少客户,按伏云的话说,没有一位是有缘客户。

没赚到海贝,不能投宿客栈,也不能买些食物,逼不得已,只能离开小镇,伏云带着天赐没有再去吕村,而是从小镇另一个方向进入荒野。

昨天下午,同样没赚到海贝,仙师带着自己去了吕村投宿,天赐还以为今晚又会去山村投宿。

“仙师,我们这是去哪里呀?”

“又去山村借宿么?”

以前一直住在山村,天赐对山村有着特别的情愫,偶尔去村里借宿一下,对他很有帮助,如果经常带他去村里借宿,只会适得其反,令他越来越思念村民,越来越想回村。

为了天赐,伏云当然不会再去村里借宿。

“不,我们去下一个镇!”

去下一个镇子?

每个小镇之间有很多山川秋林隔着,徒步行走,没有半天的时间,绝对到不了,天已经黑了,现在要去下一个小镇,天赐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仙师,可是天黑了呀?”

伏云四海为家,风餐露宿惯了,又怎会在意是否天黑。

“夜晚,山里风大,凉爽,正适合赶路!”

夏末,天气还很炎热,白天赶路,酷热难耐,晚上赶路就不同了。

夏末的夜晚,天空有月亮,有星星相伴,走在山野里,有微风扇扇,花草树木经过烈阳一天的灼烧,散发出香味,令人心旷神怡。

“仙师,您不变魔术了么?”

前天,仙师给自己变了一个魔术,自己一闭一睁,竟然离开了生活三年的城市,今晚,还以为仙师会带自己飞跃到下一个小镇,天赐万万没想到仙师要走路去。

“魔术失灵了,变不了!”

“哎,看来,今晚只能露宿野外了。”

前天之前,天赐还一直生活在小山村里。

其他山村,一年半载也不会有修士前去,而天赐生活的小山村,隔三差五就有修士前去,久而久之,天赐对修士也有些了解。

仙师的魔术,明明是修真界里的遁术,遁术失灵,骗谁呢?

仙师不愿意使用遁术,他除了鄙视,毫无办法。

仙师不使用遁术也就罢了,偏偏还要在野外露宿,祖父在世时,曾说过,山里晚上有狼出没,晚上千万不能呆在山野里。

狼是什么,他从来没见过,只听祖父说起,狼会吃人,最喜欢吃小孩,遭到祖父吓唬,他晚上从来不出门。

“啊!”

“仙师,祖父说大山里有狼,我怕!”

狼?

小孩子如果不听话,父母会吓唬他,送他去喂狼。因此,狼在小孩子心里,一直是个传说。

见天赐被这个传说吓到了,伏云又开始教天赐野外常识,消除天赐心中的恐惧,之所以要晚上去下一个镇,还要借宿野外,也就是为了教天赐如何在野外生活。

当然了,有他在,别说只是一些普通动物,就是来了一群妖兽,想要解决掉,也不费吹灰之力。

当然了,要是他连几只普通动物都对付不了的话,也不配称自己为仙师。

“哈哈,有我在,狼不会来!”

“虽然晚上有很多动物出来活动,但是它们怕火,你不用怕它们。”

“以后,你会经常在野外生活,必须学会在野外生存。”

有仙师的保证,天赐放心多了。

“哦!”

......

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便形成了路,村与村之间有林间小路,镇与镇之间有马路。

夜晚,深山里有许多动物出没,甚至还有妖兽出现,天赐第一次夜晚赶路,第一次将要夜宿山野,为了不吓到他,伏云没带着他进入深山。

夜色正浓,见天赐走累了,伏云停了下来。

在马路边,天赐拾来了柴火,伏云点起了火堆,天赐拿着包袱当枕头,睡在火堆旁,伏云坐在他身边不远处。

树林里,昆虫在鸣叫,狼在嚎叫,蛇爬过的地方发出声音,有时微风扫树叶的声音,天赐害怕急了。

第一次露宿野外,虽说有仙师在,但是他仍觉得大敌在侧,不能入眠。

其实,他完全没必要想得太多,为了他的安全,伏云有所准备。

火堆点燃之后,伏云就已经悄悄在四周设下了结界,方圆五百里的蛇虫鼠蚁根本不能靠近他们。

睡不着,无事可做,天赐就想起傍晚发生的事。

傍晚,仙师教他辨认奇花异果,他还历历在目。

要不是有仙师在身旁盯着,说不定自己早已中毒身亡,现在想来,他还一阵后怕。

......

通往下一个小镇的路要进入一大片树林,路边有很多奇形怪状的花,树林里还有很多果树,进入树林,最先入眼的,就是路边盛开的鲜花。

花草种类繁多,五颜六色,美得令人心碎,很多花儿散发出异香,出于好奇的诱惑,天赐蹦蹦跳跳地跑过去摘下来嗅。

路边的花丛中,有一种黄色的花瓣,绿色的叶子,绿叶上长着纤柔的绿丝,这花是有名的天仙子,普通动物碰到瞬间猝死,即使一些妖兽不小心碰到,也难逃宿命。

初次见到天仙子,毫不了解,出于对天仙子的好奇,天赐就要上前去摘,刚要触碰到天仙子,背后突然传来了仙师的呵斥声。

“天赐,小心,别碰那种花,那种花有剧毒,触之既死。”

虽说伏云一直走在前面,但是他的神识一直处于外放状态,时刻关注着天赐一举一动,防止发生意外。

幸好有神识监视,不然天赐肯定会吃不少苦头。

天仙子,普通动物触之即死,可见它毒性霸道,虽然天赐身体比一般孩子强壮是没错,但是毕竟是个孩子,而且还是凡人之躯。

伏云只是算命先生,又不是医仙,一旦天赐中毒,即使他有通天彻地之能,能救治天赐,天赐也免不了吃些苦头。

“啊!”

听到仙师的话,天赐吓了一大跳,立即远远躲开天仙子,扔掉手里摘下的花儿,跑回仙师身边,再不敢去路边摘花。

“哈哈,你不用紧张,有些花是没毒的。”

那些花能要自己的命,不紧张才怪。

在村里,天赐也接触过一些花草,只不过那些花草是无毒的,有毒的花草,还是头一次见到,多少有些畏惧。

再说,他也不是医师,当然不知道路边什么花没毒,什么花有毒。

“仙师,怎样才能知道什么花没毒呀?”

路边的花儿这般美丽芬香,有剧毒,真是可惜,虽然对有毒的鲜花产生了畏惧,但是他不想自己的童年里没有花儿的陪伴。

既然仙师知晓那种花儿有毒,肯定懂得辨别花儿是否有毒,为了自己有一个完整的童年,他很认真请教仙师,希望自己能学会辨别花儿的毒性。

“其实很好辨别,越是鲜艳美丽的花,越是有剧毒。不过,凡是也有例外,你不用刻去回避。”

“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你知道什么意思吗?”

“就是告诉你,花是用来欣赏的,而不是用来把玩的!”

“以后,你只要不轻易去摘花,不会有事的!”

“既然说到了花,那我就多说一句。”

“天赐,你要记住,人跟花一样,越是正义的男人越是值得怀疑,越是漂亮的女人越会骗人。”

花是用来欣赏的,天赐懂,人为何跟花儿一样,他不懂,虽然不懂,但是仙师说的肯定有道理,他记下来了。

“哦!”

见天赐答应下来,伏云没再说话,继续向前走。

花儿是用来欣赏的,天赐跟在仙师身后,没再靠近路边那些花草,花儿看久了,就没有了初见的新鲜感,失去了兴趣,又开始东张西望。

整个下午,没赚到一个海贝,晚饭没着落,他的肚子饿得发慌,路边树林里,有很多奇特的果树。

看到树上的野果,感觉很饿,吞了吞口水,舔了舔干裂的嘴唇,恨不得立即去摘来填肚子,前车之鉴,他再也不敢轻易去摘那些野果。

树林里,有一些狮头果果树,果树上结满狮头果。

狮头果,形状像鸡蛋,成熟的狮头果果皮呈淡黄色,在修真界里,修士叫它狮头果,在凡间人们称它仙桃。

“肚子饿了?”

天赐正是长身体的时候,特别能吃。

忙活了一下午,滴水未沾,又赶了很久的路,当然已经饿了,看着那些仙桃,只差没流口水。

“去摘吧,狮头果是没有毒的!”

狮头果没毒?

听到仙师的话,他丢下包袱,兴奋地向仙桃树跑去。

仙桃树不高,他爬上树,扯下一个仙桃,伸出空余的手,又摘下另一个仙桃,坐在大树枝上,一手拿一个仙桃,不顾形象地大快朵颐起来。

由于肚子饿的厉害,仙桃又不大,他一口气吃了七、八个之多。

仙师还在等自己,他不好意思吃独食,又摘下很多仙桃,才回到仙师身边。

“仙师,我尝过了,这些野果很好吃!”

一口气吃了七、八个,这叫尝?

这么天真烂漫的话,估计也只有他才说的出口。

天赐递来野果,伏云也不客气,接来一个。

也不知道他是不是有意取笑天赐,吃相很斯文,不像一个男人,更像一个女子。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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