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明的医疗保险等都有存折,可以清楚地看到上面有多少钱。可是,养老保险却没有什么相应的存折。那么,员工什么时候才能开始领取养老保险金呢?又如何领取呢?
领取养老保险金的时间
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按有关缴费规定按时足额缴费的人员,在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满十五年以上;1998年7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满十年以上,经企业和主管部门或区、县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办理手续后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员工的退休条件
按照国家规定,员工的退休年龄为:
男年满六十周年,女工人年满五十周年,女干部年满五十五周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长会确认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各个时期的养老保险构成
1998年7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被保险人,其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1998年6月30日以前参加工作的,其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三部分构成。
基本养老金的月标准
基本养老金月标准为以被保险人退休时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与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按被保险人的全部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每满一年发给百分之一。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标准
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被保险人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除以国家规定的计发月数。
过渡性养老金的月标准
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为按视同缴费年限计算的月过渡性养老金与按实际缴费年限计算的月过渡性养老金之和。
按视同缴费年限计算的月过渡性养老金为:以被保险人退休时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被保险人的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百分之一;按实际缴费年限计算的月过渡性养老金为:以被保险人退休时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与其本人缴费工资指数的乘积为基数,按1998年6月30日前被保险人的实际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百分之一。
外埠城镇职工的养老保险
外埠城镇职工在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内取得本市非农业户籍的,转移其在外埠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个人账户,并在本市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在外埠工作期间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和缴费年限,与本市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未取得本市非农业户籍的,不接续其在外埠的养老保险关系;与企业或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并返回原籍的,其个人账户按国家规定随同转移。在本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外埠城镇职工,以其在本市的实际缴费标准和缴费年限计发基本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