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一个人走夜路的时候,最怕的就是黑灯瞎火,尤其是突然后面有一只手搭在自己的肩膀上,更是令人毛骨悚然。周煜明现在遇到的,就是这样的情况。
不过,他是坚定的无神主义者,大学时候学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和唯物论,早就在他的脑海中根深蒂固。想到这里,他猛的转过头,却在后面看到了一张熟悉的脸—王新伟!
“王兄,原来是你!吓死我了。”周煜明见身后这位不速之客竟是之前帮助过自己的“恩人”,刚才紧张的心开始放松下来。
“不是告诉过你嘛,不要叫哥,不要叫兄,叫我新伟就行。我可不想被你叫的这么老。”王新伟虽然看起来很成熟,但是还是很幽默的。
“哈哈,好的,新伟。这么晚,你怎么不在宿舍,却在后面跟踪我?”
“嗯?跟踪?哈哈,我确实一路在后面追你,可没想到你小子越走越快,我一路快走都赶不上你。要不是这里路灯坏了,天又黑,你走路速度变慢,我现在也追不上你。”
“你怎么不喊我一声,我不就听见了吗?”周煜明看了眼王新伟,不知道这位仁兄到底怎么想的。
“哈哈,个人习惯,不喜欢在路上喊别人名字,尤其是晚上的时候,泄露别人的名字,被不干净的东西听到了,被叫名字的人会有麻烦的。”王新伟给出了一个叫人哭笑不得的理由。
“这么唯心主义的东西你也信,哈哈。”周煜明笑声中有点取笑王新伟的意思。
王新伟显然从笑声中听出了对方的嘲讽,不过他好像并不在意,想到这黑灯瞎火的地方实在不适合说话,就叫周煜明和他一起换个地方说话,“这里实在不宜聊天,黑灯瞎火的。要是被路人经过,听到你我在此大笑,真会以为我们是拦路抢劫的。要是直接遇到了警察,难免要把我们抓去询问一番。”
周煜明越来越觉得王新伟有意思,一方面,他说话的语气和神态都显得非常成熟;另一方面,他说话的内容又是幽默无比。和这种人做朋友,聊天一定会很有意义。想到这里,他便说到“不如我们在前面小卖部买一些花生米、瓜子,再买几瓶啤酒,到我宿舍小聚一下,好好聊聊。”
王新伟淡笑了一下,“在宿舍的话,说话有太多顾忌,毕竟宿舍有其他舍友,说话要么点到辄止,要么就会传到别人的耳朵里面。我带你去一个聊天的地方,那里有氛围。”
“去哪里?如果不是宿舍的话,这么晚了,去外面是不是不太方便,明天还要上班,我还有重要的文章要写。”周煜明虽然嘴上这么说,但是心里却有其他的顾忌。工作十多天了,工资没发,今晚又请徐家顺大吃了一顿。来报道的时候,身上本来带的钱就不多,如果今晚再去别的地方消遣一顿,那么后半个月肯定就要喝西北风了。
王新伟好像会读心术似的,一眼就看出来了周煜明心中的顾忌,“咱俩算是挺有缘的,而且也有共同话题,刚才你吃饭时候我就坐在你后面,你们的谈话我基本都听到了”,王新伟边走边说。
“坐我旁边的叫徐家顺,是这一批和我一起分配来的大学生。这人不错,就是脾气倔强了点。”周煜明也是跟着王新伟边走边说。
“所以说嘛,年轻人说话这么不经过大脑,肯定是要吃亏。还好坐在你们后面的是我,要是别人,给你们李主任打小报告,那这个兄弟可就有大麻烦了。”
周煜明就这样和王新伟一路边走边聊,一会就走到了单位宿舍。周煜明记得王新伟说要带他去一个适合聊天的地方,就问他“咱不是去别的地方吗?怎么到宿舍了。不如就在马路对面小卖部买些吃的,在宿舍聊聊吧。”
“周老弟稍安勿躁,我去宿舍后院开车,我们驱车前往,能省下不少体力和时间。”
“什么?你居然有小汽车了。”周煜明愈发感觉到面前的这位老大哥深不可测,非常低调的着装下,竟然是个开小汽车的有钱人。毕竟那个年代的枣市虽然马路上有不少小汽车,但是大部分都是做小生意的老板们用来代步的。像王新伟这样刚刚30岁,就自己开汽车的上班族实在是凤毛麟角。
“别这么惊讶,其实在矿务局,很多人家里都开的起小汽车,只不过大家都处事低调,不爱炫耀而已。”王新伟语气平淡的说,仿佛在他眼里,开小汽车是一件再普通不过的事情。
两人一路往宿舍大院走,最后停在了一辆桑塔纳旁边。王新伟熟练的打开车门,坐到了驾驶座。周煜明坐在副驾驶,一上去就系紧了安全带。
“不要这么紧张,一会就到。”
“你酒后开车,还是稳妥点好。”周煜明还是有些紧张。
“你哥我刚才没喝酒,好吧。”王新伟虽然不喜欢别人不主动叫自己“哥”,但他却常以兄长自居,真是个奇怪的人。
开车就是快,不一会儿,两个人就到了枣市市中心唯一一家“酒吧”。这还是周煜明第一次来这种地方,在他印象中,酒吧就是灯红酒绿的花天酒地,来这里的人都是些不正经的人,心中充满了抵触。
看到周煜明满脸的疑惑,王新伟主动说“第一次来酒吧吧,其实这里没有你想的那么不堪。我常来这里,遇到不顺心的事,就一个人来静吧喝几杯。这里分为两种,一种是一群人蹦迪的地方,非常吵。还有一种叫静吧,可以安静的听听音乐、喝喝酒,这样会让我非常的放松。”
周煜明跟王新伟走进酒吧,来到静吧之前,需要先穿过那个蹦迪的地方,里面一群穿着各异的男女在又蹦又跳,音乐也是非常的嘈杂,两人急速穿过。过了那里,从一条狭窄的走廊来到静吧,仿佛是《桃花源记》中所说“初极狭,才通人,复行数十步,豁然开朗,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良田美池这里虽然没有,但是五颜六色的霓虹灯映照在装饰好的房间内,显得格外的优美。
“怎么样,这里环境还不错吧?”王新伟得意的说。
“确实挺好!第一次见!我的价值观都受到了冲击!”周煜明虽这么说,但他心里还是保持着高度的警惕,毕竟不知道王新伟带他来这里,到底是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王新伟看着点了些饮料和小吃,便主动说今天来此聊天的内容,“我听到你刚才吃大排档时候的谈话,看你和刚才那位老弟截然不同,我们都是有鸿鹄之志的人,可以谈一下理想和未来。”
“鸿鹄之志!”这四个字一针见血的直指周煜明的内心深处,高度概括了他心中的理想和抱负。“鸿鹄之志”是一个典故,相传当年中国历史上第一个“革命家”陈胜年轻的时候,曾对友人说过“苟富贵,勿相忘”。意思就是,等到哪一天我发财发达了,不会忘记大家的情谊。别人这时候则是嘲笑他,说哪会有这么一天。这时候,陈胜就感叹“燕雀安知鸿鹄之志”,意思是你们这些凡夫俗子怎么会理解我的宏图大志啊!
这四个字,用到周煜明身上非常的合适。一直以来,他都有远大的理想。之所以大学毕业没有选择南方城市而回到枣市,一方面是为了离家近,更重要的是他有一颗扎根家乡、建设家乡的豪情壮志。而刚才几瓶酒下肚,就和徐家顺坦露心迹,但是徐家顺显然就是陈胜身边的那种庸人,认为工作就是为了工资,胸无大志。所以,“鸿鹄之志”这四个字真的是点到了他的心上。
“新伟,你的鸿鹄之志是什么呢?”周煜明顿时对这个话题产生了兴趣,主动向王新伟抛出这个问题。
王新伟看了他一眼,嘴角露出一丝笑容,他并不急于回答这个问题,而是端起酒杯示意周煜明先干了这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