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说到金子,那熊皮人总算是认真了起来,他把咬到一半的糕饼扔回到盘子里,然后伸出黑黢黢的十个指头,道:“十两黄金。这是他答应给我的酬劳,还有十头牛和十只马,是马,不要小马驹。另外,再多加十只猪崽儿。”
朱峰愿意为他会开多高的价格呢,却没想到,只有十两金子,还要牛马猪的。
冯管事站在一旁,听了只觉哭笑不得。这叫什么酬劳?看来,他果然是有眼无珠啊,不知道,我们大少爷的一条命有多金贵?别说是十两黄金,就是千两,万两也买不起他的一条命啊!
朱峰原本还对他这个人没什么好感,但听了他索要的酬谢之后,只觉这人是个忠厚纯良之人,怪是怪了些,可是心不贪。
“恩公您放心。您要的东西,我这就派人准备出来,而且,所有的东西都是双倍奉上,就当做是我们的一点小小心意了。”朱峰说到这里,又略微停顿了一下,方才问道:“不过,在下还有一事不明,还请恩公明示一二。请问,恩公是在何处找到我的儿子锦堂的?”
那人听了自己可以等到双倍的酬劳,顿时咧嘴一笑,露出满口白牙道:“我是在奴隶市儿里买得他。我原本是想买头骡子的,可是娘说他快没救了,就要死了,便让我把他买下来了。”
那会的他几乎就剩下一口气了,别说是干活了,能不能活下去都是个问题。所以根本没人买他,只等着他自己没了气,倒也省得了许多麻烦。
朱峰听罢,脸上顿时变了颜色。奴隶……自己宝贝儿子,居然被人卖作奴隶,这简直让他无法接受!
朱峰的瞬间冷了下来,问道:“那卖他的人是谁?长得什么样子?多大年纪?说话有没有口音?”
他一连气地追问下来,问得那熊皮人微微一愣,但他只是稍微愣了一下,便流利地回答了出来。
“为首是个中年男人,长得一脸凶相,眼神又狠又毒,看着不像是本地人。他手里攥着好几个奴隶,有男有女,还有小孩儿。看着是张生面孔,大家都说他们是专门打家劫舍的土匪,直接把抢劫的人带出来卖,不管是死是活。”
他当时买下朱锦堂的时候,因着他一股半死不活地模样,所以只用了两吊钱而已。
两吊钱!朱峰气得差点拍桌而起,可还是按耐住了怒意。
朱峰沉默片刻之后,忽然抬起头来道:“恩公,若让您再看见那个人贩子,您还能认出他来吗?”
“认得的。”他回答得倒是痛快。
“那好。在下还有一个不情之请,希望恩公能把我们朱家找出那个人贩子,若是恩公肯帮忙的话,在下会再多备下五十两黄金,当做酬谢。”
不管花多少钱,费多少功夫,朱峰都在所不惜,只要能找出那个伤害他儿子的人。
雾气渐渐散去之后,次日清晨,德州城迎来了一个近来少见的晴天。
沈月尘片刻不离地守在朱锦堂的身边,半夜只在软榻上小憩片刻,可转醒过来之后,又再次来到朱锦堂的床头,眼睛一刻也不舍得从他的身上离开。
她只有看着他在这里,活着,呼吸着,心里才觉得踏实。
朱锦堂醒过来的时候,依然下意识地扫视了一圈周围,似乎还不太确定,自己真的回来了,回家了。
沈月尘见他醒了,忙俯下身去,正对上他睁开的眼睛,眼神中满是忧心和温柔。
朱锦堂稍微定了两秒,方才看清眼前这张萦绕着淡淡微笑的脸,还有她那双泛着泪光的眼睛,流露出久别重逢后的惊喜,还孩子般的脆弱……朱锦堂的声音沙哑道:“我吓着你了吧。”
沈月尘听见他和自己说话了,强忍住流泪的冲动,宽慰一笑,握着他的手道:“大爷觉得怎么样?身上的伤口还疼吗?还难受吗?”
朱锦堂微微摇头,这一身的伤已经就算再疼也无所谓了。
回到家人们身边的喜悦,足以平覆他所有的伤痛。
沈月尘还是有些不放心似的,先是探了探他的额头,便道:“让陆大夫过来看看吧。”
朱锦堂伸出左手,攥住她的指尖,微弱地开了口。“不急……让我再看看你。”
这会,沈月尘比任何的郎中大夫都要有用,只要看着她在这里,他便什么难受的感觉都没有了,简直比吃了药还要舒服。
他的右手还不能动弹,因为肩膀上的伤口还未愈合,左手虽然可以活动,但也没什么力气。
沈月尘怎么舍得拒绝他,稳稳地坐在他的身边,见他伸手摸向了自己的肚子,微微笑着说:“告诉大爷一件喜事,妾身给您生了个儿子。这孩子一定是个福星,他一出生,大爷就回来了。”
之前,烧得昏昏沉沉的时候,朱锦堂曾经听母亲说过,沈月尘生了,生了一个儿子,但他总觉得是在梦里听见的,不太真切。如今,亲耳听沈月尘说出来,嘴角微微勾起一抹满足的笑。
他低哑着嗓子问道:“孩子呢?”
沈月尘抚摸着他的手指,柔声道:“孩子刚刚出生不过三天,正在被乳母们照顾着呢。”
她也想让他第一时间看看孩子,可是眼下,最要紧的还是他的身子。而且,孩子太小,抱出来也不方便。
三天……朱锦堂听了,不觉眉心一动。
只差那么一点点,一点点而已,他就能亲自看着孩子出生了。
他稍微缓了一口气,又问道:“明哥儿呢?”
沈月尘点头回道:“明哥儿也好着呢。等春天一到,就要开蒙读书了。”
他离开的时间,实在是太长了,所以心中有太多太多的事情放不下。
“别让孩子……过来,看……看见我这副模样……”
他虽然看不见自己,但也猜得出来,自己的身上应该没有一块好地儿了。
那些人,虽然没要了他的命,却是把人当做牲口一样的使唤,几乎折磨掉了他将近半条命。
沈月尘紧咬着下唇,点了点头。
朱锦堂喘息着道:“劫我的人……不是寻常的马贼土匪……他们……咳咳咳……”
许是太过心急,朱锦堂忽地喉咙发紧,忍不住咳嗽了起来。
沈月尘对他的心思,十分了解,只握着他的手,贴在自己的心口,轻声安抚道:“大爷别急着操心,先把身子养好再说。那些人跑不掉的。”说完,忙转身派人去找陆大夫过来。
朱锦堂的意识虽然恢复了,但身体依然极度虚弱,再加之,失血过后和营养不良,让他的身体,若是想要恢复如初,着实需要下一番功夫。
陆大夫号脉之后,微微沉吟道:“大少爷的伤情已经控制住了。亏得他年轻,身体的底子好,所以还能坚持到现在。他身上的伤口,深浅不一,暂时还是不要随意乱动,一定要保证卧床休息,还有就是要少说话,多睡眠。特别要注意伤口的清理和保护,以免反复发作,再引旁症。”
陆大夫这个人心细如发,交代事情,最是仔细。
等他把话说完,朱锦堂已经再次昏睡了过去。
黎氏心疼沈月尘产后虚弱,还得熬在这里,便让人给西次间收拾了出来,让她暂时住下来。
一来,这样离着朱锦堂养病的地方近,区区几步路的距离,她想什么看他一眼都可以过来。二来也方便照看沈月尘,免得她自己疏忽大意,产后失调,一不小心伤了身子。
朱锦堂几日没有好好地吃过东西了,吴妈亲自下厨给他熬了一锅养胃粥。
一碗香喷喷的热粥喝下肚,对生病的人来说是最舒服不过的。
不过,朱锦堂的嘴唇上都是裂开的口子,每吃一口东西,都要忍着疼。
黎氏喂着他只吃了几勺,就忍不住眼泪了,忙把粥碗交给别人,自己一个人匆匆去到外面抹眼泪去了。
冬日里的阳光虽不比秋日温暖,却也明媚。
朱锦堂靠坐在床头,和熹的阳光就那样照在他的身上,脸上,眼底,让他整个人微微泛起了疏淡的光泽。
活着的感觉,真好。回家的感觉,真好。
“我离开了有多久?”在沈月尘正在微微垂眸,给他擦手的时候,朱锦堂突然问道。
长期受困受苦的生活,让他的体力不支,精神不济,对时间的计算也越来越迟钝。
沈月尘微微一怔,过了片刻才抬起头看向朱锦堂的眼睛,轻声道:“八个月零二十三天。”
她一直都记得清清楚楚。因为对她来说,因为每一天都是度日如年般地难熬。
八个月……朱锦堂却觉得自己像是过了八年一样,太漫长了。
恍惚片刻之后,他再次开口道:“那么说来,我已经八个月没有抱过你了。”
如果不是因为带着这一身的伤,那么,他早就迫不及待地将她揽进怀里,紧紧地抱着,然后不再松开……朱锦堂小心翼翼地抬起左手,想要揽住沈月尘的肩膀,姿势略显僵硬,十分吃力地样子。
沈月尘也是小心翼翼地回应着他,不敢去碰他的身体,只能和他脸颊靠着脸颊,静静地贴在一起,带着说不尽的温柔和思念。
孩子出生的第三日,要举行沐浴仪式,会集亲友为婴儿祝吉。一是洗涤污秽,消灾免难;二是祈祥求福,图个平安吉利。
朱锦堂虽然没有赶上孩子的出生,但能赶上孩子的“洗三”,对他而言,已是不易。
因着之前就准备好了帖子,所以只需让人写好,再送去各家各处便可。
沈月尘不劳旁人代笔,亲自写好了帖子。
吴妈知道她心里有多欢喜,也没有劝阻,只是静静地替她研墨,看着她那张微微泛着光泽的脸,暗暗为她的高兴而高兴。
不过才一天的功夫而已,小姐看上去就像是变了个人似的,双眼有神,眉眼弯弯,笑容甜美,丝毫不见产后的虚弱和疲乏,整个人看起来都神采奕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