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炼的道路,就像是长征,长路漫漫,遥遥无期。而像千古武学奇人南宫城,绝世武者吴应天,剑法圣者王云亦这些流传千古的修炼界传奇人物,则像是一个个灯塔,激励着无数的修者问鼎修炼界的高峰!
三个月来,在严礼老师的感染下,杨安积极地去改变个性,努力发展交际,性格渐渐地开朗洒脱了起来。
大街上,人来人往,各种叫卖声不绝于耳。杨安在烟雨城呆了一年多了,却很少走出凌云武学院的大门。
杨安走在街上,好奇地观望着街道两边的各种稀奇古怪的货物。
“走快点啊,晚了就没位了!!”
“别怕,我有票呢!”
杨安回头,见到身边有两个人在急匆匆地从身边走过,嘴里还议论着什么。杨安有点好奇,连忙拉住一个高个子,问道:“你们这么急匆匆的,是去看什么比赛吗?”
高个子大量了一下杨安,说道:“你不知道吗,当红明星腾歌尔开演唱会了,这演唱会马上就要开始了,我先走了!”
腾歌尔?怎么听着有点耳熟,大明星么?赶紧去看看,我最喜欢音乐的了!
听闻有明星来开演唱会,杨安也非常好奇,连忙跟了上去。没走多远,就来到一处广场,广场里早已经是人山人海。广场边的墙面上,贴了几十张巨幅海报,上面画着一个长胡子的男人,杨安仔细地看了一下,终于认出他来,这不是当年在荒山野岭提着一把板斧拦路抢劫的大胡子吗?只是他把胡子刮掉了一些。才一年不见,没想到大胡子如今已经是大名鼎鼎的歌唱家了。当年叶红花曾夸赞了大胡子一番,说他去唱歌也许会赚到很多钱,没想到大胡子真的走上了唱歌的路,并且还真让他给唱红了。有时候,一句话就可以改变一个人的一生。这个大胡子的命运,就是活生生的例子。
演唱会开始了!大胡子腾歌尔出现在舞台上,台下一片欢呼!!
“腾哥,我爱你!!”
“歌尔哥,我爱死你了!!!”
“大哥,你好帅啊!!”
“我要你的签名!!”
女粉丝们在台下疯狂地叫喊着,那般声嘶力竭,看她们都快激动死了。
晕死,这大胡子有这么帅吗!
“我家住在黄土高坡,大风从坡上刮过,不管是李宇春,还是曾轶可,都是我的哥我的哥!……”大胡子开始演唱了!伴随着粗犷嘹亮的春哥曾哥版《黄土高坡》,台下立即沸腾了起来。
“啊!天籁之音啊!”
“啊!这歌喉实在是太美妙了!!”
“万能的主啊,还有比这更好听的歌声吗?!”
“实在是太让人羡慕了!这是我听到的最好的歌声了!”
“太激动了!简直无法形容我此时此刻的心情!”
现场气氛非常热烈,杨安这一回可真是大开眼界。现场起码有好五千人!但是大胡子硬是以非一般的功力将歌声传遍全场,每一个角落都能听到。
一个白胡子的老者说道:“这要用到深厚的内力和千里传音之术,可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啊!”
旁边另一个白胡子的老者则摸着胡子说:“娴熟的古典音乐伴奏,原声态的唱法,深厚的内力,一流的千里传音之术,这些因素完美结合,造就了一个这么有影响力的音乐天才!”
大胡子在台上唱得声嘶力竭,一会儿以四十五度角仰望天空,显得那么忧郁,一会儿望着地上,仿佛地上有人掉了五百万,时而瞪大了眼睛,时而闭上双眼,唱得非常入迷,仿佛全世界都是他的。
大概唱了一个时辰,演唱会终于结束了,大胡子似乎意犹未尽,没忘记深情地对着台下的歌迷们说:“感谢我的歌迷,感谢父老乡亲,感谢爸爸妈妈,感谢人民,感谢爷爷奶奶,感谢弟弟妹妹,叔叔阿姨……我爱你们,感谢你们的支持!我以后还会唱出更多更好听的歌给大家听!”
演唱会结束之后,杨安挤过拥挤的人群,历经千辛万苦,终于在一间华丽的大屋子里见到了大胡子。这时候,大胡子正在乐呵呵地数钱呢!“哈哈哈哈,这回又赚到了不少,哈哈哈哈哈,俺实在是太高兴了!哈哈哈哈哈哈!”
大胡子见到杨安,非常诧异。但是他很快就满脸堆笑地说“这不是女侠的伙伴吗?女侠是我的恩人,当日你也在场,那你也是我的恩人,恩公快请坐,请坐!”说着连忙把杨安请到屋子里坐下。大胡子口中的女侠,自然是叶红花了。
两人寒暄了一番。大胡子不住地问:“这么久不见,女侠她可好?”
杨安道:“女侠她早就回洞庭湖接仙山了,我也一年多不曾见她了!”
“大胡子,这一年里你混得挺不错的嘛!”
“哪里哪里,过日子而已……不过,钱倒是小赚了一些,哈哈哈哈哈哈。”
两人互相问询了一下,原来,大胡子自从上次拦路抢劫被叶红花收拾了一番之后,就真的改行唱歌了。说是拜了一位高人为师,学了千里传音和内功,然后再结合他自身的音乐天分,成功地征服了一个又一个歌迷,终于有了今天的成就。他还说,劫富济贫的事儿现在是没干了,但是他特别热衷于慈善活动,还准备设立基金帮助无家可归食不果腹的贫民。
杨安邀请大胡子到凌云武学院转转,但是大胡子却不肯,他说:“我现在是公众人物了,我还要去别的地方开演唱会呢!”临别,大胡子还非常慷慨地送给杨安一小袋金币,足有几百金币,说杨安要好好学习,不要浪费青春,将来好报效国家,报效人民,不辜负天下苍生。杨安很高兴地收下了,反正大胡子现在那么有钱,不收白不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