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岁坐在教室最后一排,看着讲台上的老师唾沫横飞,激情的讲解着一道物理难题,画出各种曲线,罗列各种公式。头都大了,什么乱七八槽的玩意,他心里骂道。
想他前世可是一名五阶魔法弓箭手,虽然五阶不算厉害,但那也是身患重病的原因,并非他天赋不够。而且他生于皇族,吃喝不愁,平时的工作就是打扫皇家图书馆,生活轻松自在。
却没有想到,居然莫名其妙穿越到了这里,附身在一个叫做托岁的人身上,成为了一名名副其实的凡人,连名字都这么难听,每天还要早起早睡,学习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永河县是一个小县城,风景秀丽,空气清晰,还有一大特色,就是有钱人特别多,这些有钱人为了自己的下一代,把钱大把大把的砸在教育上,导致这里的教学水平非常之高,市里每一年考上重点大学的学生,就属永河县最多。
托岁就是永河一高的一名学生,相貌平平,成绩平平,家里也没有钱,老师将他调到教室的最后一排,成为一个不管不问的存在。
放学的铃声终于响起,托岁松了一口气,暂时解脱了。
走出教室,却被给人拦了下来,抬头一看是隔壁2班的杨志明。杨志明看着托岁额头上的淤青,阴阳怪气的问道:“托岁,你脑袋上的伤好了没有?”
杨志明,学校里面有名的恶霸,家里有钱有势,在学校里面肆意妄为,连老师都要让他三分,托岁就是他经常欺负的对象。
托岁看着杨志明一张得意的脸,自己额头的伤就是对方打的,也就是因为他打晕了托岁,自己才穿越到托岁的身上。所以,现在的托岁对杨志明恨之入骨,你没事打人干什么,害得自己穿越。
“没好。”托岁面无表情的回答。
杨志明奇怪,感觉托岁的气势有些不一样,他以前见到自己都是畏畏缩缩的,怎么现在一点表现都没有,没有多想,“教给你一件事情,帮我把这个送给你们班的沈沫如。”
托岁接过来一看,是折叠好的一封信,上面画着一个大大红色爱心,原来是一份情书。
一些路过的同学听到他们两个人的对话,幸灾乐祸的看着托岁。在班里面,托岁喜欢班花沈沫如可是人尽皆知的事情。现在,杨志明居然让托岁帮自己给沈沫如送情书,分明是在要他难堪。
托岁脑子里还保留着托岁本人的记忆和情感,他从高一开始就喜欢上了沈沫如,一直到高三从来没有变过,一往情深。
“好。”托岁咬着牙,等我恢复实力,看你还敢不敢在本皇子的面前嚣张。
杨志明得到满意的回答,哈哈大笑,摆了摆托岁的肩膀,“我等着你的好消息。”
看着杨志明离开,托岁看了看手上那封精美的情书,自找死路的家伙,居然让我帮你送情书,不怕我抢了你的心上人吗。
下了楼,托岁加快脚步,终于追上了没有走远的沈沫如,等到一个人少的地方,他上前将沈沫如拦了下来,“沈沫如,你等等,我找你有点事。”
“找我?”沈沫如有些诧异,她也知道托岁喜欢自已,但托岁平时很自卑,很少敢主动找她说话。
“我有一样东西要给你。”
托岁从口袋拿出那一封情书,当着沈沫如的面打开,看到落款上写着杨志明三个字时,伸手就给撕了下来,然后递给沈沫如,“这是我写给你的情书,请你收下。”
沈沫如目瞪口呆的看着托岁,脑中一片凌乱,这是演得哪一出,“这...这上面不是写着杨志明的名字吗?”
托岁看了看信,笑道:“现在是我的了。”
“你不怕杨志明找你算账?”
“怕,但谁叫我喜欢你呢。”托岁脸不红心不动。
沈沫如之前情书收到不少,但还是第一次有人当面对着她说我喜欢你,脸上闪过一丝红晕。不过,她对于平时自卑懦弱,出身低微的托岁可没有任何好感,有的也只是同情。
“你拿回去吧,我要好好复习,迎接高考,根本不会考虑这种事情的。”
“你看,”托岁指着不远处的教学楼,只见杨志明站在楼上走廊,正看着托岁和沈沫如两个人,他不知道托岁已经撕了他的名字,还以为托岁真心帮他送信,看到沈沫如望过来,还笑着挥了挥手。
沈沫如心里好笑。
“杨志明那个家伙可盯着我,如果你不收下信的话,他一定会打我的。好歹也是我的一番心意,你就暂时拿一下,实在不喜欢,到一下路口的垃圾桶时再扔掉。”
沈沫如听后,实在忍不住,扑哧笑了起来,这明明是杨志明写的,怎么变成你的心意了,看着杨志明还在傻不拉几的挥手,样子不知道有多好笑,“好吧,我帮你拿去扔掉,不过杨志明知道了要找你麻烦,可不关我的事。”
“怎么不关,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你不告密就行。”
沈沫如白了托岁一眼,“无赖,以后别拿这种事情来烦我了。”
不再理会托岁,径自走开,到下一个路口的时候,趁没人不注意,将信扔进了垃圾桶。
托岁回头,看着楼上的杨志明,对着他做了一个ok的手势,嘴上说了句“SB”。
杨志明以为托岁说的是ok,笑开了花。
做完这件事,托岁心情愉快,一个杨志明,他还没有放在眼里,想他之前当皇子时,那可是有名的混世魔王,那才是真正的富二代,杨志明差远了。
走在路上,托岁看着校园里朝气蓬勃的学生,这世界也有美好的一面,既来之则安之,已经无法改变,那就尽快融入吧。
“3班的托岁是吧,来打球,我们二缺一,正好缺一个人。”
托岁走到篮球场边上。
说话的是1班的陆子康,学校里面有名的高富帅,而且还是校篮球队队长,令无数女生痴迷。
“康哥,我那水平不会拖累你吧。”
“叫你来就来,费什么话。”语气带着不容抗拒的命令,他已经习惯了对托岁这样贫贱学生的说话态度,“等下,你注意防守就行,要你也只是挺一个位子而已。”
又一个看不起自己的人,他没有露出不满,只是道:“好。”
打的是半场三对三模式,哪一边先拿到三个球就算胜利。
篮球,托岁在上体育课的时候打过几次,还不至于一窍不通。等了一会,终于轮到他们上场。
“托岁,你去发球。”
托岁拿着球,跑到中场,直接将球传给陆子康。陆子康球在三分线处,左右来回运球,身体左右摇晃,配合着做出各种假动作,动作行云流水,一看就知道是个行家。
来回运动的过程中,陆子康抓到一个机会,晃过自己面前的防守队员,带球直插内线,三步上篮。
而对方的实力也是不弱,都知道陆子康的厉害。其中两个人也将自己的注意力放在他身上,看到陆子康突进来,立马就有人补位上去,将他投篮的角度封死。
篮球离手,打到篮筐,弹了出来。
对方抢到篮板,带出三分线,托岁立马上去防守。
对方运着球,也是耍帅的左摇右晃,试图突破托岁这个菜鸟。但他没有想到,托岁已经今非昔比,虽然现在他身上的玄气全无,可意识比一般人敏锐得多。
任对方把球拍得眼花缭乱,托岁就是不为所动,死死的定在对方进攻的路线上。
对方见没有机会,便将球传了出去。
而托岁的另外一个队友,穿着2号球服,也是陆子康为了凑人数找过来的。他很快变成了对方的突破口,被人带球突破到内线。
陆子康没有办法,只能上去协防。对方并没有急着投篮,将球传到篮下另外一个没有人防守的队友身上,后者一个轻松的上篮,拿下一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