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到那个小孩的身边,冉令一伸手就把坐在地上背靠着墙壁的小孩提了起来,单手把小孩举到他的面前,却看见那个小孩睁着茫然的眼镜,任凭自己晃来晃去。
冉令没好气的一松手,那个小孩便再次一屁股坐在了地上,没有理会摸着脑袋茫然的小孩,冉令重新找了一个还算比较完好的椅子坐了下来,直直的看着坐在地上的小孩。
小孩的那些手下,冉令压根不在乎,一个个被吓成了鹌鹑,简直给变异人丢脸。
足足过了五分钟,那个小孩才站了起来,冉令有些惊讶,自己那一脚的力量那么大,这小孩竟然没有受伤。
“你是不是爷们啊,我这么可爱的人你也打?”
小孩稚嫩的声音传来,柔柔的,嗲嗲的,听着这样的声音,冉令无声的笑了。
“小孩就不能打了吗?”
冉令从来不认为打小孩有什么错,有些时候,你会发现这些所谓的小孩,比混混,比流氓,比痞子还要可恶的多。
当他还小的时候,他就知道这样一个道理,有的小孩,是恶魔,你越是宠着他,惯着他,他越是肆无忌惮,变本加厉。
当他成为孤儿的那个冬天,他就遇到过一个可爱的小孩。
冉令的一个同伴,在冰天雪地里实在饿得不行了,便去跟那个小孩子乞讨,因为他看见那个小孩子很可爱,他坚信可爱的孩子一定善良,看见他那么可怜,一定会给他一些食物让他度过这个寒冷的晚上。
但他错了,大错特错,也因为这个错误,他送出了自己的生命。
那个小孩养着狗,养着三条很大的狗,那个时候,冉令还不知道那三条狗是纯种的藏獒,他只知道,那三条狗很凶,非常的凶。
他的那个同伴,本来就已经被饿的虚弱无比,面对着三条藏獒,被那三条藏獒追杀的上天无路入地无门。
冉令跟他的那些小伙伴,呆在一个垃圾桶的旁边,呆呆的看着那三条藏獒撕咬着自己的那个同伴,呆呆的听着那个同伴凄惨的声音以及藏獒的呜呜的声音。
呆呆的看着那个小孩,嘴里喊着手指头,另一只手指着在被三只藏獒不断撕咬的同伴,发出咯咯的笑声,很可爱的一个小孩子,在那一刻,在冉令这些人的眼里,是比恶魔还要恐怖,比流氓还要可恶的存在。
被藏獒撕咬的,那是一个人,不是花花草草,而那个小孩,竟然对此无动于衷,或者说,在他身后的那些保镖看来,死一个叫花子,让自己的小主子开心,是一件很值得的事情。
至于那个叫花子被撕咬的疼痛,身上的骨头被咬断的痛苦,那个小孩,或许根本就不理解。
看着别人为他表演,或许在他看来是理所当然的事情,至于生死,就不是他会考虑的事情了。
那个小孩最终还是走了,一个幽暗的,路灯发出的光芒有些瘆人的小巷,实在不是他一个大家族的可爱的,调皮的,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小孩子会呆的地方。
小孩走了,冉令跟自己的同伴一起,呆呆的看着躺在地上的,自己的那位同伴,他已经死了。
他死的很惨,被三只藏獒咬死,自然死的很惨,两条腿被咬了下来,甩到了两米以外的地方,胸口被扒开,露出了里面散发着恶臭味的内脏。手指头少了好几根,冉令在他的身边发现了那些断裂的手指头,脸上血糊糊的,一只眼珠子挂在了鼻子上。
那三条藏獒竟然没有吃自己的同伴的肉,这是冉令跟自己其余的小伙伴将自己的死去的同伴的尸体拼装到一起之后发现的。
而更令冉令惊讶的,是他后来才发现,那三只藏獒,每顿的饭食是两只鸡外加上八个鸡蛋,这些都是冉令想都不敢想的。
也是从那以后,冉令就不再怜惜那些外表可爱的小孩,因为那些小孩的心里,根本没有一丝一毫的善良,也就是从哪个时候开始,面对着那些欺负人的小孩,冉令都会抓着狠狠地,狠狠地毒打一顿。
一直打到见血为止。
“大个子,你的速度好快,真的好快,我竟然完全看不见你。”
就在冉令还在回忆自己那不堪回首的过去的时候,小孩娇弱的声音便再次传来,冉令不耐烦的看了一眼,便转过身去,他对所有长相可爱的小孩子,都有一种本能的排斥。
“大个子,你别不理我啊。”那个小孩又走到冉令的面前,嘟着嘴说道,“我叫王歌,你叫什么名字?”
“你几岁?怎么就成了变异人,谁把你送这里来的。”
看着那个小孩的脸,冉令没好气的问道。
“我?我今年八岁,怎么成的变异人我怎么知道,睡了一觉就成了啊,我也不知道谁把我送这里来的,反正我就是被人抓了,然后醒过来就莫名其妙的来到了这里。”
王歌无所谓的说道,看着小孩那张可爱的脸,冉令却莫名的一阵心痛。
“在这里很好啊,有吃的,餐厅里的阿姨做饭很好吃,给我的也很多,我每次都吃不了,这里还有好衣服穿,穿着特别的暖和,在这里也没人欺负我啊,我还能欺负欺负别人,不过没想到大个子你这么厉害,我这次快被你揍死了!”
王歌指着冉令的鼻子,一脸的不爽,本来他可是准备欺负人的,结果被人揍了,肚子心在还很疼,摸着肚子,王歌再次没好气的瞪了冉令一眼。
“那你以前是干什么的?”
冉令没理会王歌的白眼,再次问道,他突然对这个叫做王歌的过去充满了好奇。
“以前?以前自然是要饭了,但一般没人给,敲人家的大门会被大狗撵出来,很大很大的狗,我一般呢,都是去垃圾桶里面找吃的,那些大门里面的人把没吃完的都扔进了垃圾桶里面,很好吃,就是有时候太少,总是吃不饱。
那个时候也没有衣服穿,都穿的很破的,从垃圾桶里面翻出来的衣服穿在身上有味道,不过有总比没有好,我一个没衣服穿的朋友有一次睡了好久,我们走的时候他都没有醒过来。”
听着王歌略显童稚的话,没来由的,冉令的鼻子一酸。
王歌的经历,跟自己以前的经历,是多么的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