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林中学,柳市最好的私立中学,学校里设立了初中部和高中部,连同教职工在内约有七八千人,同时也是柳州最大的中学。
哪怕是再好的学校也有差劲的班级,而初三六班就是初三年级中的普通班。当然,这个普通班在年级里也被其他班级称为“烂班。”
班里的学生,除了几个刻苦学习的学生,其他的要么是初中毕业以后打算去读职校,要么是准备靠着家里关系准备缴纳一笔巨额的“赞助费”进入高中部。
在这样的环境下,少数几名刻苦学习的学生,能够坚持下去也是极为不容易的事,好在班主任也不想班里为数不多的几个好苗子被影响,专门把他们调到了讲台周围的座位,不然他们恐怕连课都听不了。
而方铭,则是这些少数学生中的一员。
叮铃铃——
学校的下课铃声响起,原先就有些纷扰的教室变得越发的吵闹了,讲台上的老师也不想多呆,随口布置了两个作业就拿起书跑出了教室。
分配到这种班级上课,大概是学校老师心中的头号倒霉差事了吧。
听到老师宣布下课的声音,方铭心中一紧,在班上可能唯独只有他是不喜欢下课的了。
“方铭,给我去买两包薯片。”一张五块钱丢到了方铭桌子上。
“我要一瓶可乐。”
“两个面包。”
..............
老师刚走没一分钟,方铭的面前就被丢下了一堆钞票,乱七八糟的堆在桌面上。
方铭没有说话,沉默着拿起钱,走出了教室,周围的同学对他这种遭遇,也见怪不怪了。
他前脚走出教室,就有一个尖嘴猴腮的小个子跑到了他的座位上,看到空无一人的座位,小个子恼怒道:“方铭呢,怎么跑得这么快,转个眼就不见了。”
旁边一个女生答道:“还不是老样子,去跑腿了呗。”
小个子愤怒地锤了一下桌子,暴躁地说道:“这个废物跑这么快急着去投胎啊,要害我吃不上早餐我非揍他一顿不可。”
快步离开了教室,当走到在教室里看不见的地方时,方铭稍稍放缓了步伐,要是现在跑得太快,一会回去的话又会被再叫跑第二遍的。
掐着时间,赶在预备铃差不多打响的时候,方铭抱着一堆东西,匆匆走进了教室,。
还有一分钟预备铃响,很好,这样这个课间只用跑一次腿就好了。看了看黑板上的时钟,方铭在心里盘算着,脸上露出了一丝喜意。
把东西给出去,他坐回自己的座位上。还没等他高兴完,一只手抓着一张十块钱的人民币拍到了他的桌子上。
“去,给我买桶泡面,泡好了回来。”
抬起头,目光看到了一张尖嘴猴腮的脸,上面还带着一丝怒意。
侯嘉君?这都要上课了还过来叫自己买东西?方铭内心中闪过一丝不满。
但是这个不满还是给他压了下去,脸上露出了一丝难色:“猴哥,这眼下都快要上课了......要不?我下节课一下课就去帮你买?”
啪!
教室里响起了一道清脆的巴掌声,将周围人的注意力都吸引了过来,看到被打的是方铭,他们又感觉无聊地转回头去,又是方铭被打,都看腻了。
方铭的脸上出现了五道红印,尖锐的声音紧跟着巴掌声响起:“小,比崽子,老子叫你去买你就赶紧去,哪来这么多废话。上课很重要吗?比老子饿肚子还重要?”
方铭捂着脸没有说话,他知道他就算再怎么说也没有用,说多了还可能怕凭白遭一顿毒打,倒不如赶紧去跑一趟,至少赶在上课铃打响前还来得及回到教室。
拿着钱飞快地跑出教室,侯嘉君看着他瘦弱的身体飞奔出教室的背影,嚣张地说道:“还想跟老子偷奸耍滑?老子不抽死你!”
........
傍晚,放学的铃声打响,学生们三三两两的的走出了教室,方铭一个人默默地背着包顺着人流向着停车场走去。
今天运气不好不差,只有早上被打了一次,再撑过明天就是周末了,放了假可以在家呆着,不用跑来学校受气。
回头看了眼教室,方铭的眼睛中流露出一丝厌恶,但是很快就被他掩饰了下去。
他讨厌这个班级。
自从他进入这个学校,第一次答应帮人跑腿后,就开始有人开始下课随意指使他。方铭本身性格有些软弱,又不会拒绝人,加上刚开始的时候只是偶尔跑一次,他也便答应了。
到了后来,班上的那几个混混看到他软弱可欺,一下课就是叫着他去买东西。
方铭感到了吃力,这种繁重的跑腿业务严重侵蚀了他的课余时间,于是在一次一个混混吩咐他去买东西的时候,他选择了拒绝。
这个按理来说非常正常的行为,却让他遭受了一顿拳脚。
“他们叫你买你就去,老子叫你去你不去,你是不是看不起老子?”
这是班里的班霸把他按在墙上的时候说的一句话,自此以后,只要方铭胆敢有一丝不顺从的行为,轻则一巴掌;要是重了,一顿毒打是绝对少不了的。
方铭也尝试过反抗,但是他那个瘦弱的身躯怎么会是那些自小打架打到大的混混的对手。
打不过之后他去找班主任,班主任刚开始的时候还生气的帮他出头,叫那些人的家长来学校,可是好不了几天,看到风头过去了那些人又开始欺负方铭,甚至还在学校外威胁他。
叫了两次班主任也烦了。等他再去找班主任,班主任是这么说的:
“苍蝇不叮无缝的蛋,一个巴掌拍不响,你不去招惹他们他们怎么会打你?”
方铭无话可说,只能无奈地接受现实,每天上学就乖乖跑腿,说话都不敢大声大气,生怕一不小心惹到哪个心情不好的,就成了出气筒。
走到停车场,他正回想着自己早上究竟把车放到哪里去的时候,伸手一摸口袋,脸色顿时大变。
“糟糕了!今天中午的时候车钥匙被韦明亮强行借走了,没法骑车回去了。”
方铭有心回去找韦明亮要回钥匙,但是想了想他又放弃了这个想法,大不了今天走路回去吧,钥匙要不要得回来还不一定,被打一顿就划不来了。
扯了扯背后沉重的书包,上了初中以后还像他一样每天把书背回家的人已经不多了,每个人最多也就带上没做完的作业。可是方铭不敢把书留在教室,班上那群混混每天可是闲得慌,要是看到自己的书没带走,说不定就直接把自己的东西全丢了,第二天看自己笑话。
被看笑话倒还是小事,反正他在班上出丑也不是一次两次的事了,但是要是书不见了那就是大事。
家里生计不好,他不想给爸妈惹麻烦,重新买一次书至少花费数百,还不如自己劳累一些,背回去算了。
盘算了一下回家的路程,方铭踏上了回家的道路,家里离学校有点远,约莫有四五公里,不过走路的话倒是可以绕几个小道,应该可以减少一点回家的时间。
背后沉重的书包给他瘦弱的身躯带来了不小的负担,走了一半路,方铭就感觉身体有些支不住了。中午饭没吃饱,难得的打了两个肉菜还被抢走了,现在肚里饿的咕咕直叫。
对了,前面的小巷好像有几个石凳,去那里坐着休息一下吧。
抹了一把头上的汗,方铭咒骂了两句天气,看着前面的巷子盘算着剩下的路程,穿过那条巷子再走十多分钟就可以到家了。
小巷子是一个比较老的建筑群留下的过道了,随着市里经济越来越发达,这个小巷子里的人基本上都搬了出去,已经是处于荒废状态。
如果方铭没记错的话,这里最多还有两个月就得拆了。
走到巷子深处,在一家有些年头的房子门前果然看到了一套石制的桌椅,因为这里的房屋都是很多年前建的,屋子都是二楼的地方凸出来一部分以求增大面积,因此整个小巷子都是暗暗的看不到阳光,显得格外的阴凉。
把书包甩到了石桌上,方铭一屁股朝着凳子坐下,屁股上传来的一股舒爽的凉意,让他不禁发出一道呻吟。
咦,那是什么?
坐了没一会,方铭就看到不远处的墙角根,有一个灰蒙蒙的物体似乎“漂浮”在那,一上一下的,隐隐约约还散发着光芒。
莫非是外星生物?方铭好奇的走了过去,一个灰蒙蒙的圆球状物体,漂浮在墙角,还散发着一道诡异的银光。
“这难道是什么出世的奇珍异宝,恰好被我方铭给碰上了?”方铭内心一阵狂喜,平常在家最喜欢看小说的他,眼前的景象给了他一种异宝出世的既视感,在那个圆球物体上,方铭似乎看到了他光辉的未来。
按捺下内心的激动,方铭伸出手指戳了戳面前的圆球,想看看着到底是什么东西,就在他手指刚要碰上的时候,背后传来一道急促而又清脆的声音:
“别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