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溅到李思的衣服上,李思起身,在男人倒下之前轻巧地拿出来男人腰间的手枪,像排练了无数次一样,他抬手,一边打开手枪的保险,一边把枪口往门口的方向靠。
“彭”
撞针和子弹相撞的声响后,是被爆炸的火药给振动的空气和钛合金子弹与羟基磷酸钙碰撞的声音。
一枚漂亮的血花在门口的劫匪脑袋上绽放。
杀人,
是个什么感受?
记得一部周润发和黄晓明的电影里,有这样一段台词:“杀人?不习惯啊,以后杀多了就习惯了。”
后来黄晓明又见到那个第一次逼他杀人的军官。
“现在杀人习惯了吧,不用我帮你数了吧?”
李思目前还没有进入黑社会的经历,这年头也不是黑社会都到处杀人玩,但是他发现自己很适应这个情况。
一般来讲,第一次杀完人后不是应该十分不适,还要孕吐之类的吗?
李思视线向右移动,他后桌的妹子已经开始吐了,中午的宫保鸡丁混着黄色的不明液体都是可以看得出来的。
周围的同学或是恶心,或是用惊恐的眼神看着他。
李思开始觉得自己与这个班级都格格不入,后桌的小脸蛋因为呕吐而显得扭曲,李思仿佛第一次见到这个人一样,虽然他们在不到一个小时之前还在谈论国庆假期,当时妹子说,家里管的好严啊!
他就苦笑,他说我爸妈就不管我啊。
妹子很羡慕,哇,那好爽。
他才说,我回家七天,他们没有给我做过一顿饭,爽吗?
妹子点头,嗯嗯
那个时候就觉得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不过也就是觉得,现在基本上就是了。
他就像来到一个新世界一样,皮肤和虹膜慢慢适应这个世界的电磁波。
现在想来,他本来就是一个格格不入的人。
他在南山高层次的小英才,本来就是少数人,他在少数人中也是个异类,异类到生活的每一个方面,他弃之如敝履的学习成绩别人甘之如快,虽然大家成绩差不多。大家都喜欢追求什么高丽美利坚的潮牌,但是他偏爱刺绣,全校没有人和他一样所有衣服裤子都是雕龙画凤。
他的身上还有一个般若的纹身,纹之前没有感觉,纹完了才觉得像成龙历险记里召唤鬼影兵团的纹身,也就是那些面具的脑袋。
算了,李思挑了挑眉,他的人生已经开始大变样了,就算没有氪金,好歹画风不会是无聊又残酷的日常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