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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孤芳自饮满清欢

再一次地封笔许久,原谅我的任性,以前对自己许下的承诺就是随心所欲,不想写就不写,并没有什么心理负担,总觉得这样便是潇洒,文人的气质显得尤为突出,自以为很有诗意,一如朴树,一如古龙。

可我终究没法不考虑别人的想法,有人催促,我竟也跟着着急起来,细思其中情愫,不觉微妙可爱,人间看似熙攘,终有平静一隅,孤芳对镜自赏,自诩高贵冷艳,殊不知无人浇水施肥,她如何自赏的长久,而这浇水施肥之人,以赏花为乐,孤芳也便不再孤独了。其实真正落笔还是有些心虚,因为实在没有什么触动到内心的故事可写,但转念一想,故事本来也就是形式,虚幻奇谲的故事在另一本书中已经彰显得足够,在这里还是要直面真实平淡的内心为好。

如此一想,落笔便终于不再有所顾虑。

这些日子听了些书,见识的多了些,心境不觉间竟也变了许多。我终究是变得柔和了,那种所谓的少年意气似乎正在渐渐地消失。虽然仍然怀揣着梦想,且欲望越发的强烈,但流于表面却是淡泊了许多。

最直接的表现便是,我把以前随口便会写下的TM全部改成了他喵。垃圾话有时实在让我懊恼,可又终归有它独特的功能,有些情感也只有通过垃圾话才能最直观地表现出来。连垃圾话都有两面,其他的事情自然更不必多说。

朴树会为了看夕阳而从高速公路上跳下车,在路边坐上一个下午,但更多的时候他在为了钱而唱歌,这很好理解,也无可厚非,因为诗意的人除了很有才,还自带有另外一种属性,那便是穷。像他这样的人上综艺节目总会显得与那些鲜艳的灯光与舞台格格不入,每次在电视上看到他呆滞的脸,听到他实诚的回答,总会不觉轻轻叹气,诗仙入了皇宫,却是再也说不出贵妃敬酒,力士脱靴的豪言了。叔啊,现在的歌星,哪还有像你这样一点都不会去取悦观众的呢?

古龙好酒,酒过而挥笔,洋洋洒洒,快意恩仇,同样的,他也很穷,有时,写书只是为了买酒,酒自然是要好的,只有好酒,才会产生好的诗意。出于这样的缘故,我私下总认为古龙的书并不都是好的,比如《圆月弯刀》,前半部分虽是惊艳,可结尾实在写的草率,以至于总觉得的看前半部分感觉丁鹏是个有血有肉的人,越往后看倒是越像妖怪了,死忠粉对于这种情况的解释一般是三个字,你不懂,对此,我只能笑而不语,想着古天乐其实是比我委屈的,以盛世美颜来演丁鹏,实在是演不出什么感觉。与刀相对,《多情剑客无情剑》终归是写到了我的心里,对于这本书,便不细说了,因为每一个字,纵使缺憾,也美丽至极,一如美人迟暮,美的不是人,而是意境。对此你若辩驳,我也只会说三个字,你不懂。

大侠为酒卖艺,不偷不抢,行的端正,仍然是大侠,只是多了些悲情罢了。

晚风微凉,忽然有些落寞,有时候引以为信仰的东西不过也只是它的一面罢了,而另一面,和现在的你我,并没有任何差别。

最理想的境界,莫过于功成名就,而后诗情画意,只是太多的人倾尽生命,甚至连第一步终点的旗杆都看不到,少数人,第一步走完,却是已经流连繁华,再没有走出第二步的兴趣了。如此看来,朴树与古龙,倒着实是十分可爱的了。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可有些人,披着天下人的皮囊,思想却是早已飘到了云外。他们甚至不用刻意去进入状态,举手投足,舞文弄墨之间,不闻一丝喧哗,自成一片天籁。

毕竟他们,举手投足,舞文弄墨,行为与文字都刀行逆刃,剑走偏锋,世人皆赞其为鬼才,其实鬼才,直译过来便是疯子。

这样的人绝不是没有,但也实在是不多。天底下的孤芳聚在一起便会成为一捧花束,可这花束再放回天底下,终归还是见不到任何踪影的。

然而,对于孤芳们来说,不见踪影倒也没什么不好的,他们快乐的源泉本也就不在这芸芸众生的视野之下。

林清玄说,人生最美是清欢,这清欢指一种心境,一种身处闹市而心藏一片安宁的境界,欢是清淡的,满足也是因为这种清淡而满足,实在是相当可爱的表达。第一次听到这种说法时,总会感觉自己的词汇量终归是少了些,心中所想往的境界,其实没必要用很多的文字去描述,清欢二字便是最为恰当的了。

仅仅两个字,收入其中的却是整个人生,这便是语言的魅力,由此联想,英文同样有此妙用,最喜欢的一个词便是enough,简约而不简单,明明已满,却绝未停止,人间大美,有时就只是藏在这只字片语之间。

我藏着,你不来找,伤心的最终却是两个人。其中一个还不知为何而失落,可惜而又可笑。

真正活的清欢的应该是三毛,三毛的故事并不想赘述了,只是觉得她的文字一向很真实,真实中透着无限的温情与魅力,其实,她本来也没有任何必要掩藏,因为三毛,本就是陈平这样一个复杂的女人之中最为真实的那一部分。

万水千山走遍,活的越发诗意,写出来的文字却是越发的朴实,这就是三毛,大巧不工的风格,加持以女子特有的温情,独立自我略带倔强的灵魂,纵使一张脸生的并不美,但美的终归还是人,而并不是脸。

而且,是绝美。

就像江户川乱步写的,关于这个女子,你并不能说出具体哪里美,只是她就是属于那种很性感的美人。

所谓性感,大概便是心性之中的美好,流露于外,为人所感,简而言之,就是由内而外,都很美好。

对了,如上江户川乱步的文字描写的其实是一个有受虐倾向的夫人,不得不说,江户川乱步的小说之中的变态着实是不少,他写变态,总是平淡如水,甚至带着一些同情,对此我的解释是,他本身也就是一个变态。

没有任何贬义,只是融入灵魂写出来的文字,着实是很精彩,一个作家能有如此境界,难怪柯南会选他来组成自己的姓名。

到了两千字,终于还是没有了继续往下写的兴趣,不得不感叹,编故事实在是比看清真实的内心简单得多。有此感叹,自己便也深知现阶段终究难以自知得通透,因此为人处事之中一向不太乐意去点评别人的善恶是非,毕竟每个人都有自己寻求快乐的方式,都有自己的活法,然而我终究还是有些寄语不吐不快,于是便也就索性吐出来了吧。

你偶有抱怨,明明很多故事为什么写不出来呢,你这么说的时候,我便在细细回想,然而回想下来的结果却是脑中一片空洞,于我而言,记不住的故事,是因为我不想记住,不想记住的故事,便也就没有任何写下来的必要了。

因为三哥本也是我这样一个复杂的男人之中最为真实的一部分。我可以强迫自己,却终归是强迫不了他的。

毕竟故事写不好,便会成为事故,于我而言,缺憾是美,而事故却并不是。

思维逍遥而去,忽而想到一个颇有情趣的问答。

问:怎样才能得到快乐呢?

答:需要别人和被别人需要。

终究还是见山不是山,见水不是水的年纪,可是,这便已经很好,真的很好。

少些抱怨吧,所有不开心的源头,终归都是自己不够开阔的格局,而格局开阔的人,他们的不开心,则叫做情趣。这情趣翻译一下,就是清欢,潜台词是,我不是不开心,我只是开心的很淡,很不明显罢了。

生活有了情趣,自然便会美好,愿你的生活一直都能承载如此这般的美好,直到孤芳遍地,开花结果。

Just enough.

诸事述毕,我放下手机,抬头看着触手可及的白色天花板,看着攀在天花板上一动不动的蜘蛛,脑中只是在想,我代购的杯子什么时候能到呢?

不觉嘴角上扬,终究还是笑了出来,这,便是清欢了吧。

我是......算了,就这样结束。

嗯,结束。

结束。

抱歉耍了个小心思,可我实在忍不住,因为这样的小心思对于现在的我而言是着实有趣的。若非得细究这有趣之中的缘由,那大概就是因为我现在很静,这倒不是说周围没有声音,而是说我的内心很宁静,有时候快乐可能真的很细微,细微到稍微一点杂音就可以把它淹没,但是只要你的内心足够的宁静,那么再细微的快乐,也可以清楚地听的到,而且一不小心就会让你的耳朵受孕,当然,心灵也会随之受孕的。

是的,你没有猜错,这所谓细微的快乐,便是清欢。此刻,再一次拿起手机的我,脸上的笑渐渐淡去,但心里却是渐渐出现了一张笑脸,我想,这清欢,大概是已经住进去了吧。

一切,都来的自然,毕竟修行,修的终究是内心。那一世,你转山转水转佛塔,只求缘来,却不知原来,缘只在你的心,你总害怕孤独,于是拼命去挤进那些喧闹繁华之中,放纵自己的身心,却不知,你的人生还可以有另一种活法。

那活法便是:孤芳自饮月下酒,满树清欢彻夜随。

重新睁开眼,或许,你从来都不曾孤独,也从来都不曾失去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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