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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4章 人选

下周即将发布的这两首番外歌,罗布那首,高亢而深情,秦时月这首,低沉而动人。

依然是两首分手歌。

叶落盘算了一下日子,好像自己跟未来丈母娘之间的约定,已经快到期了。如果再写分手歌,下次去明州,很可能就不是把自己灌醉就能糊弄得过去的了。

所以下周的番外,算是分手歌的一个尾声,再之后,歌曲的味道就会不一样。

给秦时月的这首,曲调略温,但是歌词很棒,叶落本人也十分喜欢。

叶落说道:“秦姐,我听你说话,好像你今天的嗓子,状态不太好。”

“有一点。”秦时月有些不好意思,“这两天有些累,嗓子上火。”

“还好,今天这首,只考验歌手的中低音区,高音不用怎么冲。”叶落一边说着,一边将手里的乐谱递给秦时月。

秦时月接过一看,微微一笑:“是呢,歌不高。”

说完,秦时月转身进了录音室。

这首歌的演唱难度,并不大,歌曲里的情绪,以秦时月的阅历,手到擒来,所以叶落也不用多说什么,只是在外面等了一会儿。

没过三分钟,秦时月就在里面打出OK的手势。

胡贾宁会意,用手势倒数三秒,随后推上了伴奏的音量。

这首歌前奏,有一部分街头的音效,汽车远远地行驶而过,远处的喧嚣若隐若现。

随后电子键盘声响起,伴着一组音树声。

音树,音色有些像风铃,由很多金属小细管子,按音高关系依次悬挂排列,可以用手拨,也可以用鼓棒划,发出一连串很清脆的声音。

这种乐器,不是主要乐器,但是如今的流行乐器编曲却用得很多。

在很多音乐节目的现场,也常常能看到音树。演奏者一般由鼓手兼着,乐曲前奏的时候用手慢慢抹过去,很帅。后期制作的时候,一般都会给个镜头。

一组音树之后,电子鼓跟上,秦时月在唱了一段低吟式的女声前缀之后,开始进歌词。

“街头那一对,和我们好像。

这城市华灯初上,多两个人悲剧散场。

放开拥抱,就各奔一方。

……

很久以前,如果我们爱下去会怎样。

最后一次相信,地久天长。

曾在你温暖手掌,不需要想象,以后我漫长的孤单流浪。

很久以前,如果我们爱下去会怎样。

毫无疑问,爱情当作信仰。

可是生活已经是,另一番模样。

我希望永远学不会坚强。

……”

这首歌,起伏不大,主要听的,就是中低音区的音色,这点秦时月哪怕嗓子疲倦,演绎起来也完全没问题,两遍过歌。

跟往常一样,录完了,胡贾宁带头鼓掌,整个录音棚里的人全跟着鼓掌。

最近叶落这边,一直人多眼杂,秦时月也不好多说什么,录完歌后跟叶落稍稍聊了几句,也就走了。

秦时月前脚刚走,罗布后脚就来。这小子也是风尘仆仆的样子,据说是刚从岭南那边商演回来。

叶落把下周上节目的事儿跟他一说,罗布马上搂着郭振的肩膀说道:“这不咱大班长吗?怎么,这次要拿什么歌给我唱啊?我可先说好啊,歌不能太差,不然我上台丢不起人啊。”

郭振白了一眼罗布:“要是别人说这话,我还得点头哈腰的,说一句委屈老师了。你嘛,滚一边去,大一那时候,上课点名的事儿,谁帮你搞定的?”

“嘿嘿。”罗布有点不好意思,挠了挠头。

罗布上大学,原本跟叶落是同一级的,而且分到同一班,都是作曲系。不过这小子读了一年书,发现自己不是作曲这块料,又喜欢唱歌,就申请转到声乐系去了。

大学转系,一般都留一级,罗布转系之后变成跟楚沫儿同级了,上大课的时候撞见楚沫儿这朵校花,这小子魂儿都没了,死活要追,但为人又怂,只好托叶落去递情书。谁知阴差阳错,楚沫儿和叶落对上了眼。

不过罗布上大学,有个毛病,不爱老老实实上课,老喜欢搞乐队酒吧之类的营生,所以无论他在作曲系还是声乐系,存在感都不强。

大一的时候,这小子无数次上课不来,都是班长郭振和叶落两个人,点名的时候帮着喊一声“到”,糊弄过去的。

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罗布有这方面的觉悟,笑了笑,说道:“好吧,既然如此,班长你放心,就算你写得再烂,我都会尽力补救的。”

“去去去!”郭振对这小子也是一脸无奈。

叶落笑道:“行了,别卖乖了。下周你跟秦姐一起上台唱一首对唱歌曲,秦姐的唱功在你之上,你可得给我稳住了,别丢人。”

“啊?对唱?”罗布一听傻了,“叶落,我不去行吗?”

罗布一贯是能为朋友两肋插刀的主,今天说这话,叶落觉得自己快不认识他了,连忙问道:“怎么了?”

“与秦时月同台演唱,跟高手合作,估计在舞台上是很享受的。但我回家之后还怎么活啊,佳琪非弄死我不可啊!”罗布一脸担惊受怕。

“瞧你这点出息。”叶落一阵无语,“舞台上唱一首歌而已,佳琪不会这么不讲理的。实在不行,我帮你递几句好话,这总行了吧?”

“那……行吧。”罗布咬了咬牙,看样子是豁出去了。

……

罗布的这首番外歌录完,时间还很早,叶落索性上楼去写了会儿歌。

下周要竞演的歌曲,叶落早就心中有数了,下午很顺利地就做了出来。

下午五点来钟,编曲小样做完,叶落把小样发给胡贾宁,让他去提前联系乐手。

看看离下班还有几分钟,闲着没事儿,叶落把小金毛抱了起来,又抽出了电钢琴,让毛毛用爪子在上面按着玩儿。

一开始,毛毛按了一下琴键,琴声一出来,它吓一跳,直往叶落怀里钻。

再过一会儿,这小家伙胆子大起来了,又开始用肉乎乎的爪子去挠琴。

“哈!唐小姐你听,居然还能成调儿!”叶落听着毛毛在电钢琴上胡乱按出来的音符,开怀大笑道。

“老板,这种音乐天赋,我觉得毛毛应该是您的亲生骨肉。”唐锦绣在对面笑道。

叶落翻了翻白眼,无言以对。

……

晚上回到景山小区,叶落没回家,而是先敲开了宋嫣的房门。

下周的竞演歌曲,叶落几乎是量着宋嫣的嗓子选的,既然要劳烦她上台,叶落觉得应该自己亲自登门邀请。

结果没想到,刚把事儿一说,宋嫣就头一偏:“我不唱。”

叶落都愣了。

让罗布上台,这小子勉为其难的样子,那也就算了,这小子在女人面前,一向是个怂货,叶落可以理解。

但没想到的是,一贯雷厉风行,性子强硬的宋嫣,在他亲自登门邀请的时候,居然也不答应。

“我写的歌。”叶落指着自己的鼻子,重申道,“什么时候我写的歌你都看不上了?”

“不是这个问题。”宋嫣说道。

叶落叹了口气,正色说道:“方玉,是个非常好的歌手,你跟他合作演唱,不会埋没你的。”

“我知道方玉很出色。”宋嫣微微低下头,喃喃说道,“但是……总之我不喜欢。”

话说到这里,叶落明白了宋嫣的意思。

她不接受跟别的男歌手一起上台表演,除非,那个男歌手是自己。

如果以一个歌手的标准去衡量,宋嫣的这种想法,是不太职业的。舞台上去唱一首歌,也就五分钟的事情,这是活儿,既然歌手你吃这碗饭,这种活儿就要去干。

可偏偏宋嫣不是一个歌手,她其实是一个很会唱歌的富家大小姐,唱歌是她的特长和爱好,却不是职业,她不指着这行吃饭。

这样一来,叶落就没办法了。

如果自己上台跟宋嫣去唱,丁少阳会怎么说叶落不在乎,但楚沫儿那关怎么过?

到了这个时候,叶落忽然非常同情罗布。

果然是一世人两兄弟,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在自家女人面前,都是怂货。

叶落愁得快不行了。

下周他要拿到竞演现场的歌曲,几乎是量着宋嫣的嗓子选的,她来唱女声部分,最合适不过。

这首歌对女声的高音以及声线控制,有非常高的要求,一般人唱不了,就算秦时月去唱,在她最近嗓子疲惫的情况下也有风险,只有宋嫣和楚沫儿是稳的。

要是今天叶落没来宋嫣这儿,直接跟楚沫儿一起上台唱,或许没事儿。

可是偏偏,自己先问了宋嫣,宋嫣话里话外的意思已经很明白了。如果自己没答应,转头再跟楚沫儿上台去唱,宋嫣会怎么想?作为一个外刚内柔的女子,她肯定会不高兴。

然后这种不高兴,她又不能说出口,憋在心里,就跟一个定时炸弹一样,随时可能会爆。那以后日子还怎么过?

在这一瞬间,叶落想了很多,脸上的神情很凝重。

宋嫣看着叶落犯愁的样子,幽幽叹了口气,说道:“你就跟我上一次台吧,就一次。在生活中,我尽量不来打扰你和楚沫儿,但是在舞台上,请你给我五分钟的时间,虽然很短,但我也知足了,好吗?”

宋嫣说这番话的时候,声音很轻,细若呢喃,但是在叶落耳中,却如同黄钟大吕,震耳发聩!

在这一瞬间,叶落忽然想起了丁少阳和邓琦,心里一下就揪了起来,原本想摇头,结果脖子就跟被水泥封住了一样,完全动不了。

“哎,傻丫头。”叶落叹了口气,“那好吧。这首歌,我跟你上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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