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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没有想到我可以再次见到他,或许是第一次跟他说话的时候给他留下的印象实在太深了吧,以至于他在大老远就看到了我,还特意过来跟我打了个招呼。
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他的名字很好听,叫易烊千玺。
尽管现在是刺骨的寒冬,但我还是记得那是个烈日炎炎的大中午。
蝉鸣吵的心烦,火辣辣的太阳光直射地面,头晕目眩让人睁不开眼,匆匆扒拉几口饭的我准备赶去学校。遭了几处白眼后,好不容易挤上了公交车。
本来我也不是那种苗条清纯的小姑娘,恰恰相反,我的身材像是隔壁菜场卖猪肉的大婶。车里的人看到我上车,都皱了皱眉。他们心里一定觉得本来车上位子就不多,我一上来肯定很占位置。
我也不怪他们。本来嘛,胖人更容易出汗,谁也不乐意被挤的满头大汗。终于挤到了公交车的后边,伸出一只手艰难地扶着栏杆摇摇晃晃地站着,累得要死。
其实在我旁边就有一个双人座位,里边靠窗的位置空着,但是,坐在外边的是那个男孩儿。我几乎每天都可以在车上看见他,他跟我同一个站下车,我偷偷注意过他,甚至跟踪过他。
他是一个很好看的男孩儿。
反戴着帽子,清澈的眼睛;细碎的刘海儿遮住额头,眉心有一颗小小的痣;侧颜轮廓异常好看,棱角分明。
白皙的手随意搭在腿上,修长的手指跟着耳机里的音乐轻轻打着节拍。他连耳机跟平常人戴的都不太一样,他是反着戴的。
实在不忍心打破这么和谐的画面。我宁可自己站着累死也不愿意这么好看的男孩因为我的出现皱一下眉。
谁知道下一秒他忽然抬眼看了看我,他没有像我想的那样皱眉。相反,而是浅浅的笑了一下,嘴角边小小的梨涡若隐若现,好像盛着阳光。他轻轻地起身,不动声色地挪到了里边靠窗的那个位置上,抬头给我一个眼神,意识我过去。
刹那间,我的鼻子有一点点酸楚。
从来没有人这么在意过我,哪怕是为了我做一件小小的事。我小声跟他说了声谢谢,笨拙的坐下那个他特意给我让开的位置。我的身子往外靠,尽量不让自己肥胖的身躯挤到他,即使我也热的要死。
拥挤的公交车广播着官方的女声,他低着头微微调整了一下耳机,我偏过脑袋装作不经意地看了看他手上翻看的那本《平凡的世界》。
书本的封面上,苍劲有力地写着四个字:易烊千玺。
我那时觉得要不是他看到我主动给我让位置,他可能从来也不知道我的存在。正当我开始庆幸我们之间终于有点交集的时候,他却再也没有出现在那一路公交车上。
也就是从那一天开始,我再也没有见到过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