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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跛脚马鹿镇

话说秦风与薛紫依在一起游历,也有一些日子了,两人间也逐渐有了深厚的感情,两人只是大致寻找了个放向就走。不知不觉间居然在密林中迷路了,这一下就让两人在这密林中足足转了一个多月。好在吉人自有天相,两人总算是走出了这万里密林。

这一日,两人来到一个村镇中,不过这镇子看起来有些萧条,从路人的面色来看他们应该经常饥肠辘辘,食不果腹。不过秦风一路上走来,发现这里的土地肥沃,也不知道何故导致这里的人面黄肌瘦。秦风心里想着,不动声色。

“跛脚马鹿镇,好奇怪的名字啊!”薛紫依对秦风说道。

“嗯,是有些奇怪。”秦风回答道。

两人又走了一会。薛紫依拉了拉秦风悄悄的问道:“秦风哥哥,这里的人好怪啊,怎么都面色枯黄,骨瘦如柴啊?”

“不知道,不过必然有什么我们不知道的隐情。”

“秦风哥哥我们帮帮他们好不好?他们好可怜啊!”

“恩,我们先找个客栈落脚,再慢慢打探吧!”

“行动的时候不能背着我,也算我一份!”

“知道啦。”

于是两人找了一家叫“范饭香”的客栈。两人开了两间上房住下。

傍晚的时候,夕阳西下。

秦风与薛紫依吃了晚饭,在两人刚准备回房休息的时候,外面却传来一阵嘈杂声。客栈里吃饭的客人,居然匆匆忙忙的站起来,双手作揖,跪拜在地,秦风满脸疑惑,不明所以。这时候客栈老板匆匆忙忙跑到秦风面前悄悄的说道:“客官,快跪下来吧!否则会出祸事的。”

“哦,不知道是何祸事?”秦风问道。

薛紫依也好奇的看着客栈老板。

“这,一时半会说不清楚,两位客官还是先跪下来吧!”客栈老板脸色苍白,身体隐隐发抖,声音发颤的说道。

秦风闻言笑着说道:“不必担心。”说完和薛紫依继续吃了起来。

那客栈老板见劝说无用,就顾自跪下,过了好一会外面的嘈杂声渐行渐远,慢慢恢复平静,客栈周围跪着的客人,才缓缓站起来,看着秦风两人,怒目而视,秦风不解,为何这些人全都这样看着自己。

这时候那客栈老板颤颤巍巍的站起来,双腿仍然在发抖,看着秦风和薛紫依说道:“两位客官,小店本小利薄经不起折腾,这是你们的房钱退给你们”说着把房钱放到秦风手中,“你们走吧!”

薛紫依听了气的大怒,刚想说话,秦风连忙制止。

秦风站起来看着客栈老板说道:“店家,你就算要赶我们兄妹离开这里,总要有个说法吧!我们一没有少了你的房钱,二没有少了你的饭钱,三没有在你的店里闹事,你不能这样不明不白的就把我们兄妹赶出去,是不是觉得我好欺负啊?”说完把周身气势一放,瞬间就把整个客栈里的人压在地上。

那客栈老板,先是一惊,马上又跪在地上对着秦风哭到:“大侠,道你们是武艺高强的江湖中人,求你救救我们吧!”

其他客栈里的人听到客栈老板的话也纷纷跟着跪在地上,齐声请求。

秦风微微一愣,看着跪在地上的人说道:“到底怎么回事,你们总要告诉我吧!大家先起来吧!若是力所能及我们兄妹一定会帮忙的。”

“是是是,谢谢大人,谢谢大人。”众人连忙说道。

秦风又对着客栈老板说道:“到底出了什么事?有话请直说,若是力所能及,定当绝尽全力。”

“大侠,我们这里叫跛脚马鹿镇,概因镇口的那座山坡而得名,那坡叫跛脚马鹿坡。据镇里老一辈的人说,在一百多年前,我们镇子出了一件奇异的事情。我们镇子会变成这样也跟这件事情有关。”

“愿闻其详”秦风道。

“大人,说来,在过去我们这里也是富裕之地,可是在一百多年前,却埋下了祸根啊!那时候,镇子里还很富裕,周围的村镇中也有不少技艺不错的猎户,我们镇子里那也是风调雨顺,常年不见饥荒,大家生活的也很殷实。突然有一年,夜里经常刮大风,下冰雹,田地里的庄稼大都死了,大家就厚祀天地,可是风依旧刮,冰雹也不见停,这样的日子持续了一月有余。直到有一天,一个姓林的猎户打猎晚归,经过庄稼地的时候,突然天色大变,又是刮风又是下雨,猎户在山间行走多年,觉得这件事情十分反常,于是第二天就邀约了十多位相识的猎户,组队去查探一番。

那一晚,十多名猎户组队走到庄稼地的时候,天气还有些闷热,天空中星光灿烂,大家觉得今晚不可能再刮风下雨了,可是令人没有想到的是那大风大雨依旧如约而来,看着地里无数被糟蹋的庄稼,十多人心里在滴血,可有没有办法,正在大家六神无主的时候,突然有一名猎户似是发现了什么,对周围的人说道各位快看那是什么?

众人闻言望去,在那田地里,站着一头巨大的花白马鹿,头顶的角隐隐有电光闪烁,所过之处狂风骤雨,雷霆冰雹,大片大片的庄稼倒地,这些猎户才恍然大悟,原来是这头畜生捣鬼,在夜里兴风作浪毁了镇子里的庄稼。这些猎户本来就是武艺非凡的人,一番商议后,大伙决定宰了这头马鹿,于是众人就小心翼翼的向着马鹿潜伏过去,等接近目标后,拔下弓箭,对着那马鹿就是一通好射,不过那马鹿显然是成了气候,这些普通的箭矢却伤不了它,但却激怒了它,对着猎户们放出一道雷霆,‘磁啦’一声,一道白光闪现,就击中了两人,不过或许是这马鹿才刚成气候不久,那雷霆只是把两人电晕了过去,其他人见状,知道继续攻击也讨不到好处,连忙夹着晕倒的两人退走了。

那些猎户回到镇子里后,把自己遇见的情况反映给镇长,当时的镇长就召集大家开会,最后大家决定杀了马鹿,当天晚上,上百人浩浩荡荡的向着田野里赶去,一番寻找后,终于找到了那马鹿的踪迹,众人潜伏在一旁,等待那马鹿出来,过了许久,一个花白相间,头顶亮光的活物出现在众人面前,于是大家一通好射,可惜却伤不了这马鹿分毫。反被它伤了十几人,就在大家手足无措的时候,从不远处飞来一道身影,脚踩长剑,身着白衣,看见那马鹿眉头一皱,脚下长剑一闪,口中暴喝孽畜,就向着马鹿打出一道长达三十几米的巨大剑气,马鹿大惊,头顶向着那人打出一道雷光和剑气撞在一块,不过这时候,那人却从半空中握着长剑向着马鹿垂直刺来,马鹿慌乱间错开了要害,可是却被一剑刺穿了左腿,鲜血流了一地,马鹿吃痛下,又放出一道巨大的电光,打在那人身上,然后向着远处的山林跑了,一转眼就消失不见。那人见马鹿消失,摇了摇头,然后取出一个玉瓶,收起了地上的鹿血,飘然向着那马鹿追去,自此后,那马鹿再也没有出现,镇子里的人们感激那人击退马鹿的恩德,在镇长的带领下根据那人样貌塑造了神像,日夜焚香祈福。直到二十多年前,朝廷来了文书,我们才知道自己供奉的居然是‘青峰剑尊’。

不过,几年前地里又出事了,如同百年前一样,狂风不止,冰雹相加,地里颗粒无收,许多派去打探的猎户,也都出事了,尸体焦黑,如同火烧一般。直到一年前镇子里来了一个身穿黄衫的公子,左脚微微有些跛。自称是马鹿大王,百年前,刚刚出道的时候,在这里被人伤了左脚,害自己成了一个瘸子。今日回来是来报仇的,他把镇里供奉的神像打碎,还要家家户户上供,把这里改名为跛脚马鹿镇,提醒自己跛脚的原因,逼迫我等给其建造了一座鹿王府。每三个月要送一对童男童女给其吞食,如今镇子里已经死了十多个孩童了,大侠你一定要救救我们啊!”

“是啊!大侠求求你了。”

秦风听后,面色一冷,开口问道:“既然这里有妖孽作祟,你们为什么不离开?反而把自家孩童送给妖孽吞食,助纣为虐?”

“大侠,不是我们不想走,而是走不了啊!所有离开的人,第二天都会回来,只是回来的是一具尸体,那马鹿王说了,谁想逃跑,一律处死啊!那马鹿王还要大家在它出行的时候,跪拜否则杀无赦,而且还要连坐周围的人,所以刚才我们才会冒犯大侠,请大侠见谅。”

秦风看着跪在地上的众人说道:“哼就算如此,这么大的镇子,为什么不组织人手与其拼命,偏偏忍气吞声,将孩童与它做口粮,这般作为比起那马鹿精更可恶。”

“大侠,不是我们不反抗啊!三年来,我们一直在抗争,就是八个月前镇长还组织了一千多壮年男子和这畜生拼命,可是却全军覆没啊!大人。这之后,那马鹿精更是变本加厉,吞吃了镇子里好几百人啊!我们实在是没有办法啊!”众人具都跪地不起。

秦风见了说道:“好一头畜生,竟敢如此祸害人间!本座必要将其扒皮抽筋。大家先起来吧!这件事我自会处理的!”

“谢谢大侠,谢谢大侠。”众人感激道。

秦风看着这些淳朴的人,心里突然一道念头划过:“或许自己除了寻求长生不死之外,还应该为这天下的贫苦百姓做些什么?”

“紫依,我想要管一管这件闲事,你觉得怎么样?”秦风问薛紫依道。

“嘿嘿,那是自然!除魔卫道可是修道者的本分。”薛紫依开心的说道。

秦风看着站在一旁的众人说道:“大家先回去吧!这件事我会处理的。”

“谢谢大侠,谢谢大侠。”众人千恩万谢的告辞离去。

“秦风哥哥,那马鹿王应该是一头已经化形的妖物了,可不容易对付啊!哥哥要小心。”

“恩,我自有分寸,紫依,这妖兽的修行是怎么分类的?我虽然知道这世间有妖修,但却不知道它们的修行境界。”秦风问道。

“哦,秦风哥哥,这妖修的境界分为巨兽,比普通野兽要强一点,我们在三江并流区遇到的多数是这一境界的妖类,其次依次是变异,通灵,神通,化形,妖将,妖王,血妖,妖君,妖皇,妖神,妖师,妖帝……据说上古年间有金乌一族帝俊,就是妖帝,不过后来被黄龙氏给灭了。现在的修妖者最强者是妖皇‘焚天’。本体是一只‘赤焰狮子’。拥有一件本命妖器‘烈日金枪’。据说是其得到金乌一族败落后留下的骨头,加上各种宝物炼制的,具有焚天煮海之能,霸道非常。而且修妖者比起人类在同境界内要占据便宜,所以秦风哥哥可不能大意。”

“放心吧!我不会莽撞的。今晚我们就去探查一番如何?”

“好啊!斩妖除魔,可是我凌云宗的宗旨。”

“那好,现在先去休息,晚上我们再出去。”秦风说道。

“好”薛紫兴奋道。

于是两人回到各自房间,静静等待夜幕降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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