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爷一手抓住我的手,拆开了上面裹着伤口的布条,三道抓伤的伤口露了出来,这是那个狼妖抓的,直到现在手心还痛得要命,可没想到的是,土地爷长满了褶皱的手突然照着我的伤口挤压下去,顿时伤口又冒出了血来。
“啊,痛死我了,土地爷爷你干什么?”我本能的用左手来救援,却被土地爷的拐杖给拦住。
只见我手心滴出来的血液落在肥仔的头上,而肥仔头上那干枯的梗上奇迹般的长出了茂密的叶子,开出了喇叭形状的花朵来。
亲眼看着这一生长过程在不到一分钟的时间完成,我既惊讶又震撼,不可思议的看着我手心那几道丑陋的疤痕,我的血液竟然有再生的力量!怎么之前没有发现呢,怪不得肥仔明明被烤熟了又活过来,原来是我的血液救了他。
而肥仔显然也很吃惊,问土地爷是怎么回事。
土地爷捋着胡须还是一副笑面道:“小仙法力尚浅,推算不出因果。不知原因,不过上天既然赐给你这种能量,你可以做些善事,为自己积德增福”。
“什么善事?”敢情土地爷知道了我这特异的功能,想求我办事。我眉毛一挑,把头抬得高一些看着土地爷,看你刚才卖关子,这下我也不能痛痛快快的答应你。
土地爷也不在意我骄傲的神色,还是笑呵呵的道:“最近这冰玉沟接二连三的出现平民被剜了心的事情,这些遭遇横祸而死的平民阳寿未尽,魂魄不得投胎游荡于世,却有几个只是没了心脏却尸身未腐之人,若你肯舍予几滴血,让他们重生心脏,尸身恢复生机,魂魄归位,死而复生,这会给你增加福报……”。
“得,打住,人我可以救,但是你得告诉我修牧在哪里”,我瞥了一眼土地爷,倒也是个称职的仙,这个朋友可以交。
“好,小丫头爽快,怎么称呼?”土地爷乐呵呵的问。
“我叫楚离忧”。
当下土地爷摇身一变,变成了一个普通的人间老爷爷,带着我去找那几个尸身未腐的村民。
虽然我从来没有见过什么尸体,但是自从坠入这个时空以来,便是遇到了这许多不可思议的事情,短短的半天时间里,我的心脏已经被吓得比较强大了,所以当看到那几具没有心脏的尸体时只是呕吐了几口便顺利的完成了土地爷交给我的任务,并且得到了受助之家的感激,吃了一顿饱饭,换了一身衣服。
等到我吃饱喝足,土地爷才不急不慢的告诉我,修牧在王城的王宫里,并且还是这王朝的王子!
王子?王朝?我楞了楞,这是什么概念?
肥仔见我不解,立即开始卖弄起来解释道:“大云王朝的主人称为王上,贤能人可得之,为最高统治者,而王上的儿子当中只有继承王位者才有资格叫王子,别的都叫公子,王上的兄弟无论年龄大小都称王叔,若封王有封地者称为大王,若王上败德****所有大王都可取而代之……”。
“停,打住……”,看着肥仔喋喋不休没有想停止卖弄的样子,我及时制止。
我明白了,王就是强者,王上就是强者中的强者,领导者。从肥仔的话中不难听出,这大云王朝就是弱肉强食,适者生存的朝代。
不过修牧竟然是王子,既为王子当然也得贤能,这个消息击得我回不过神来。
同样一起跳崖,为什么自己死里逃生,修牧却当上了王子,这太不公平了。不过我相信修牧对我的感情,他一定不会忘记我的,我要找到他,就不用这样在外流落,餐风露宿了。
当我恳求土地爷用法术把我送到修牧身边的时候,土地爷却一本正经的道:“身为土地仙要遵守仙界规矩,不能破坏人间平衡,若要找修牧还得靠自己”。
王宫那是什么地方?我一无钱财,二无美貌,三无人脉,突然和守卫说我是王子的女朋友……人家把我当疯子是小事,若被砍了头那才是冤枉,到时候就是人财俩空了。土地爷用这一番话把我气得牙痒痒后钻进了泥巴里,再也不出来了。
空中回荡着几句话:“丫头,你虽有异能,但需得凡事为善,切不可逆天而行,切记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