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dao在所有九黎族人心目中,宛如神圣一般的存在,这时被一个莫名其妙的小兵给折断,这等打击,无疑于天崩地裂。
最不可思议的还是蛮王蚩尤,他张大的嘴巴中足以塞下一只蛤蟆。
“完了,看来蛮神已经放弃我九黎族了,竟派下炎黄的一个小兵来亡我九黎,罢了罢了,苗dao被毁,我又有何面目征战天下,不如将天下送给炎黄那个得意的家伙吧!”蚩尤仰天长叹一声,倒有几分英雄末路的情怀。
“喂英雄,那个,不好意思,我不是故意的,要不你把这断刀拿回去修补修补,咱们在重新来过。”孟凡一脸无辜地站在原地,挠了挠头,苦笑道。
蚩尤像是受了极大的侮辱,断刀指着孟凡,气得说不出话来。
孟凡吓了一跳,俗话说饿死的骆驼比马大,狗急了还跳墙,这蚩尤就算不用苗dao,一只手也足以把自己活活弄死,要是真激怒了他,指不定一群九黎小兵跳上来把自己大卸八块。
幸好,这蚩尤智商较低,情商更低,他挣扎了半天一句话也没吐出来,双目圆睁,手拿着那把断刀,扑通一声插进了自己心窝,一代枭雄,竟然是这样死在自己手上。
蚩尤一死,蛮兵溃败,孟凡任务顺利完成,场景再度发生转变。
“第三个梦境任务:帮助达尔文收集100个物种标本。”
这一次,语音提示提前响了起来,孟凡睁眼一瞧,发现自己正置身在一片海滩上,碧蓝的海水不断拍打着岸边,凛冽的海风吹来了一阵阵咸湿的味道。
“达尔文呢?”
到了这种时候,孟凡也没再去吐糟这无厘头的场景任务,反正是做梦嘛,天南地北,天马行空,就算是帮奥特们兄弟打怪兽,帮成吉思汗建立元朝,或者是帮国家把宇宙飞船发射到外太空去,他也是微微一笑,不皱一下眉头。
心念所动,达尔文的身影随之出现在沙滩上。
他就出现在刚才蚩尤死的那个地方,浑身湿漉漉地躺在海滩上,双目紧闭,身上衣不蔽体,看情况,倒是被海盗劫持丢进大海,然后被海浪打上了沙滩。
孟凡蹲下来看着他那光秃秃的脑门,那一把可以当扫帚用的山羊胡子,确认这货是历史上著名的生物学家兼进化学家达尔文没跑,恩,跟历史书上的画的一样一样的。
“咳咳!”
孟凡正犯愁要不要用人工呼吸把他救醒,结果这家伙倒十分自觉地吐出几口海水,眼珠一动,自个忽忽悠悠就醒过来了。
“你是谁,我这是在哪儿?”达尔文无师自通地说了两句标准的普通话,倒省的孟凡搜肠刮肚地努力回忆早还给老师的English。
孟凡这次打算来个反客为主,假装一下NPC,于是轻咳一声,一本正经地道:“你不用管我是谁,但我知道你是谁,你叫达尔文,对吗,你是一名生物学家,写了一本轰动世界的名著,叫《物种起源》,这次前来是为了收集100个生物标本,而我,将是你的引路人,在这个地方帮你完成任务。”
“《物种起源》?倒是个好名字,也许我会把它作为我新书的书名。”达尔文沉思了一下,颔首道。
这话一出,孟凡拍了拍脑袋才想到,这个时候的达尔文还在环球旅行中,那本世界级的名著还没问世呢,至少也要等他完成任务后才能写出来。
达尔文不愧是搞生物的,他不去吐槽孟凡的身份,也不关心孟凡的装束,全部注意力,而是放在了眼前的这个地方。
直到他回头看过去,孟凡这才开始仔细打量这个地方:身后是一望无际的大海,面前是半壁高山,山下一片茂密的丛林,一条天然形成的通道直通内陆,和各种影视剧中出现的荒岛形象一模一样。
天空中几只海鸥飞过,顿时吸引了达尔文的注意力,他眼睛一亮,不由得惊呼道:“你看,那是什么,我在大陆上从来没见过这种生物。”
孟凡翻了下白眼,鄙视道:“不就是海鸥吗?你连这个都没见过?”
“海鸥,恩,好名字,以后这种飞行生物我就把它命名为海鸥,走,咱们再往里面找找看,看还能不能发现什么新物种,太好了,看来这次真是来对地方了,等我再收集100只新物种的标本,那本……《物种起源》就可以写完了。”达尔文兴奋得就像一个小孩子,一蹦一跳,连滚带爬地就往林子里钻。
“喂,你慢点,小心林子里有野猪,那玩意一发威可是会把你拱死的。”
孟凡的速度根本追不上一个科学狂人,他落在后面心里就一直在想,为什么历史书上没记载达尔文是个这么白痴的家伙,跟着这个家伙屁gu后面收集标本,简直就是自寻死路嘛?
如果对方是个鲁滨逊该多好,至少人家还有一全套野外求生技能,就算在荒岛上活个十年八年也不成问题。
进入那片茂密的丛林后,孟凡直接就傻了眼,这些树木都无比高大,草丛也是如同原始丛林那般茂密,几乎是同样的素材编织出来的梦境,正因为如此,他一进入草丛后,根本就连达尔文的半点影子都没看到。
“我艹,那老家伙可别真的被野兽吃了,要是完不成任务,我恐怕也跳不出这个梦境吧?”想到此,孟凡背心已经冒出几滴冷汗。
“达尔文,达尔文,你在哪儿?”
心中暗骂着这个家伙的同时,孟凡也将割梦刀拿在了手上,以防各种像原始丛林那次一样突然跳出来的猛兽。
叫喊了半天,没有回音,孟凡怒了,提起割梦刀就是一顿狂砍,那些草丛也属于梦境中的幻物,被割梦刀砍中,纷纷化成齑粉消失不见。
大概走了接近十分钟,孟凡砍掉眼前最后一片草丛,一个让他震惊的画面出现在眼前。
一个巨大的兽穴旁边,达尔文正俯身蹲着窝前,他面带微笑,伸手抚弄窝中的几只兽仔,而那几只兽仔,孟凡瞟了一眼,浑身毛发便是不由得根根竖了起来。
浑身灰褐,背有尖刺,不是正宗的野猪又是什么?
“喂,达尔文,赶紧回来,那是野猪窝啊,别弄那些猪崽子们了,当心野猪爸爸回来,他会要了你的命的。”这个达尔文也是个不怕死的主,见到新奇物种,二话不说上去就是一顿乱摸,不过他摸归摸,手上还是拿出一个笔记本在上面详细地记录着什么。
“嗷!”
不过意料,从外面觅食回来的野猪在视野的另一端跳了出来。
它体型犹如水牛般大小,果然是罕见物种,披着一身坚甲厚皮,皮肤上根根利剑般的尖刺看得人触目惊心,双目血红,一对巨大雪亮的獠牙快要弯上天,不过最骇人的是它口中还叼着一个动物的尸体,孟凡一看,惊得下巴掉了一地。
一只鬣狗的尸体!
连鬣狗都能杀死,说明这野猪是吃肉的,那就是说,达尔文现在的情况十分危险!
孟凡不知道这头野猪心里怎么想的,但换做任何一个正常人,看到自家孩子被人玩弄,且不论是善意的还是恶意的,心中第一个念头都是想弄死对方,更何况野猪这种野生动物最是护崽,当下二话不说,甩掉口中鬣狗,四蹄一翻,咆哮着向达尔文冲了过来。
“危险!”
孟凡大叫一声,提起割梦刀飞快冲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