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人心理素质极强,行走间脚步不慌不忙,就像刚才的枪击没有发生过一样,完全没有残留刚才开枪瞬间的凶狠,反而表现得很平淡,好似一位当地游客,并不引人注目。
跟踪的事,以前做过一次,以后就会很简单。林路并没急着紧追上去,沿途路过衣帽店铺时,他重新置办了一身行头,并特意找来一顶棒球帽,用来遮掩面貌。
走出晋省巷子,拐进一单行道,路旁枝繁叶茂,人流却渐渐稀少。缺少了人流遮挡,林路为了不打草惊蛇,放慢脚步,逐渐拉大与他的距离,只是利用眼镜远远在后面坠着。同样是因为没有了人流阻挡,林路在一处转弯出终于可以聚焦看到那人的具体样貌。
高鼻深目,面部通红,下巴留有维族男性常见的黝黑短须,一直延伸至两侧鬓角。头戴黑绒面边四瓣拱顶形花帽,脚穿黑色皮鞋,一身黑西装上衣敞开,内穿灰白条纹衬衫。
从林路的角度可以看到,这人腰侧并没有鼓鼓囊囊的突起,也不知道手枪是如何在身上隐藏的。
至于这人为什么要枪杀他,林路看着他的家庭成员介绍,隐隐有了点猜测。这位名叫托合提的1986年生男子,与刚才落网的小青年是同胞兄弟关系。此人是老大,资料里讲常年在外打工,家里中父母双亡,老二吐尔逊也就是那位青年则没有正当职业,一直是在街道上跟着“黑道大哥”鬼混。
“你俩人兄弟感情好,但也不至于为此枪杀我吧?”林路觉得自己冤得很,自己当时又不是故意的;更何况,吐尔逊只是偷东西而已,又不是什么重罪,拘留一段时间就出来了,他用不着直接拿枪行凶吧。
虽然林路逐渐从热血澎湃的状态下冷静下来,不过既然托合提不问原因的敢下死手,他无需再去在意什么,反正这事没完就对了。
而且此人竟敢持枪报复,必是穷凶极恶之徒,从来只有千日做贼哪有千日防贼的道理,为了以后不被他抽冷子打黑枪,还是送他去该去的地方为好。
此人资料里说是外出打工那更是荒谬的很,在中国这种严格管控枪支的国度里,一个熟练使用枪支,并经过良好训练的人,可不是那种只敢拿把砍刀的混混可比的,他的身份远远不会那么简单。
“可惜,算你走运!应该直接打胸口的。”在林路暗自思索的时候,刚刚报仇不成的托合提也为自己的意外失手懊恼不已。
自从为钱参加组织后,他一直在外受训。老二虽不肖,但家中老父母过世前后却也一直靠他忙前忙后、养老送终。自己这次特意从国外回来,就是要把他带出去的。
别看老二整天咋咋呼呼,时不时勒索个小商贩,但其实胆子小的很。凭他的胆子,这次被警察抓住,随便吓唬两下,这小子搞不好把知道的那点事情,都能给你交待了。虽然他知道的不多,但以后警察看管下多半也没有好日子过。
在他看来,林路刚才的动作,更像是一种巧合,一击不中,根本没有别人的注意,完全可以再开一枪。要不是还有正事要办,怎么着也要再补一枪,解自己心头之恨,都怪旁边的艾尔克。
“快点,你不经批准,擅自开枪,我会向上面报告此事的。”一直等到周围10米范围内再无他人,走在托合提前面的艾尔克停下脚步,回头训斥道。
“对不起,请再给我一次机会。”想起组织里的严苛规矩还有对不服从命令者的残酷惩罚,托合提不敢再放肆,老老实实承认错误。至于以前自己弟弟无意中翻出自己的手枪,还有被自己讲过组织一些隐秘的事情,他根本不敢开口汇报。要知道私自泄密的人,全被视为背叛,是从来没有好下场的。这次意外看见老二被警察抓走,他也是惊、恐、怒、悲情感交织,才忍不住开枪的。
他只得暗暗希望,吐尔逊能保持镇静,不要把知道的事情讲出来,否则,对他对自己都是死路一条。
艾尔克注意到了100米外的林路,由于灯光昏暗,距离远看不清,且可以看出林路行走举止并未经过训练,因此眼睛扫过林路时却是没有在意。
由于聚焦的关系,在前面那人扫视过来的时候,那人仿佛就在跟前,林被路彻底吓一跳。好在艾尔克这人只是习惯性扫视,并没有停留目光,但那锐利的如刺的眼神,却是让林路好一阵儿“砰砰”乱跳。
看着托合提低眉顺目答应什么,垂头丧气的跟在艾尔克后面,林路这才恍悟,原来两人是却是一伙。要不是此处空旷,他还真就一直没有发现前面那艾尔克是与托合提一起的。
“幸好,幸好。”林路不由得为自己的先见之明,松了一口气。
从刚才餐桌旁枪响却无人发觉开始,林路猜测托合提的手枪是有消音器的,还有枪击后若无其事的行为,林路知道这种人久经训练,感觉敏锐,故没敢跟上前去。此类人的察觉力可远不是韩强这种自学成才的人可以媲美的。
除了一句斥责,两人没有继续交谈,只是默默向市区里的一处城中村走去。这种老棚户区,建筑都是平房,房与房间错落无序,而道路窄小蜿蜒却能四通八达,十分不利于跟踪和追捕。并且此地住户成分来历复杂,人员流动大,政府对此地的掌控力相对较弱。
他们进村后,七拐八拐就消失在林路的眼睛里,直到5分钟后,代表两人的红点才彻底停留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