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秋,你真的确定是这条巷子?”熙扬看着昏暗巷子里闪烁的姹紫嫣红的灯牌,眉毛皱成一团。
这小巷的巷尾,就是本市有名的“红灯区”。
“嗯。”阿秋看一眼小巷,并没有觉得哪里不堪,笑得坦然。这地址是她向晶晶要来的,她早已和晶晶说好,寒假来晶晶工作的这个地方,兼职服务生。
“我到了,你回去吧?”阿秋要去的本是一家正经的足疗馆,可偏偏叫了一个让人听了有些别扭的名字,阿秋害怕熙扬见了多想,便想让他先回去。
“不要,我要数数我娘子打工的那个地方有多少个男人。”说完,熙扬拉着阿秋的手大步流星的走了进去。
阿秋撇撇嘴,隐隐不安。
“这里哪是你们女孩子来的地方。”熙扬越往里走,眉头便又皱的越深。
走到小巷中间时,在红色的霓虹灯下,一个淡黄色身影,朝着两人打招呼。
“阿秋,这里。”
原来,晶晶早已在门外等着。她还是一头惹眼的黄发,左耳带着一个圆环耳坠,更像一个小太妹。
“你也在这里?”熙扬看见她,有些意外。
“就是我介绍阿秋来这里的啊。”晶晶看一眼熙扬,有些尴尬。
她拉着阿秋走到一边,小声的嘀咕:“虽然他不曾喜欢我,但是我好歹也算他‘前女友’吧。你把他带来,你不告诉我一下,我好休整休整,让丫的后悔。”
蓦地,想起阿秋现在算得上是熙扬的绯闻女友,觉得自己有些失言,随即吐了吐舌,不好意思的看着阿秋。
“哦。”阿秋淡淡点头,淡哂:“下次,一定。”
“你们俩嘀咕什么呢?”熙扬走过来,眼睛瞥过王晶晶时,才发现王晶晶穿的那一件淡黄色的衣服是某家店里的制服,上面还印着4033的编号。
再细看,衣服的背面印着“情缘”足疗的字样。
2000年,像足疗和盲人按摩这样的小店都去不得主流街道,大多都是在一个城市的火车站汽车站或者城市治理较差的地方,鱼龙混杂。
这本不是女孩子该来的地方。熙扬想,像王晶晶这样的女孩子,在校园里就认识了很多社会上的人,还入了小帮派,认识几个“小老大”,她出入这种地方就算不妥也是习惯了的,他管不着,也管不了。可是阿秋……
“你不要来这里了。”熙扬想到这里,拽着阿秋就要往外走。他原本就不需要她出来挣钱养自己。
“那钱我替你还……”他气冲冲,声音寒冷。
“熙扬,你先别急,你听我讲。”阿秋挣脱了,声音温和,“我也找过其他的,可是都要一整天,我不能够你知道的,只有这里,它只要晚上来。这里,没事的。”
“万一有事怎么办?”熙扬看着她,只觉自己是天底下最没有用的人。
“不会,不会的。我都来这里半个月了,还不是好好的?”王晶晶看一下时间,赶紧解释,“阿秋,你能不能来?我就给代班请了十分钟的假。”
阿秋轻轻握了握熙扬的手,“能。”
“那我们就走吧。”王晶晶看一眼熙扬,拉着阿秋,边走边羡慕:“他对你是真的好。”
好吗?熙扬跟在两人身后,听见这样的评价,不由得苦笑,他若是真好,阿秋就不用来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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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缘”足疗,在小巷中间的十字街口的拐角处,两边都是清一色的贴着“杀马特”发型的发廊。
“情缘”在中间,只是干净明亮的落地窗,和迎客的红地毯,就如此鹤立鸡群了。
王晶晶带着阿秋进了店内,熙扬进不去,只得站在门外的台阶上向里张望。
“张姐,这就是我给你说的朋友,在这里做迎宾。”王晶晶和“张姐”笑着介绍阿秋。
“嗯。模样不错。先进来换了衣服,试试吧。”张姐笑着讲。
“嗯。”阿秋轻应,回头看着站在门外的熙扬,想和他打招呼,让他先回家。
张姐顺着阿秋的方向看见了站在门外的熙扬,笑着问:“这是谁?”
“我哥。”阿秋小声的回答。而后在心里给自己宽慰,他比我大,我这不算撒谎。
“嗯。让他回去吧,别站在这里挡着客人,我这儿是正经生意,让他放心。若不是王晶一直求我,我怎么的也不能用你的。”张姐依旧笑着,却没有了刚才半分亲热。
阿秋换好了衣服,是一件月白色,在胸前印着一只玫瑰花的旗袍,好在旗袍很宽大,阿秋在里面套了厚的衣服,屋内又有空调,不算冷。
张姐看了阿秋换好衣服后的模样十分满意,给阿秋盘好了发,就让她上班。
所谓上班,无非就是笑露八齿,客人来了说“欢迎观临”客人走了说“欢迎下次再来。”
感觉十分容易上手的工作,却让阿秋冒了冷汗。
脚下的高跟鞋,是按上一个人的尺码买的,小了点,很是磨脚。
阿秋却还是有人没人就微笑着,面不改色,倒不是这孩子有多热爱这份工作,而是,为了门外的人,她不想让他担心。
她的男孩,站在对面的街道,任冷冽的风如何吹他的衣和发,都一分不离的注视着她,目光如炬,满是心疼。
她也趁着没人的时候,怒嗔他,让他走。
他却笑,装作不懂。
以后的以后,故地重游,“情缘”改头换面,成了一家小巧精致的服装店,唯一没有变的,是依旧大大的落地窗和玻璃门。
她在屋内挂着新来的衣,扭身时,无意看见对面街头的身影,还是那样熟悉,那个少年,任车来车往,他都一分不离的看着她,目光如炬,满是思念。
那是他和她分别十年后的第一次见面。
依然热泪盈眶。
午夜十二点。
下班。
她木木的回到更衣室,脱鞋时,发现脚跟被磨出了血痕,尖锐的疼,疼的几乎要命。她抬头去拿纸巾时,看见桌子上有半瓶碘酒,她忍着痛,胡乱的消了毒,穿好了鞋,强忍着痛走了出去。
她的男孩早已在门外等候。
鼻子和耳朵冻的通红。
“冷吗?”她伸着手捂着男孩的耳,刺骨的凉意从指间袭来,她觉得自己说了一句没有用的话。
“不冷。”他笑,“走回家。”
说完,他蹲了下来。
“我能走的动。”阿秋退后一步,摇头,“你也站了很长时间。”
“阿秋,我没有用,但,至少让我背你回家,好不好?”他费劲的回头,看着她,笑了,露出一口小白牙。
她从未见过他,这样的语气说话。
她现在才发觉,她强烈的自尊心,强烈的自我保护,竟是将他的自尊心伤的一败涂地。
“嗯。”她听话的,由他背着。
回家的路,很长,路灯,黄黄的,很暖。
“阿秋,我给你讲笑话吧,这样你就不会睡着了。”他紧紧胳膊,好让阿秋趴着舒服。
“好。”阿秋伸出捂热的手,护着他冻红的耳。
“从前,有一颗软糖,走在路上,走着走着,他突然说,啊,我的腿好软啊。”他的嘴一张一合,白色的雾气,虚无缥缈。
“哈哈哈……”她看着雾气,慢慢随风飘散,笑的眼泪飘飘。
“还有,还有。”他受了鼓励:“小明跟着一群人去沙漠,后来去沙漠的人都死了,只有小明活着,为什么?”
“为什么?”阿秋想想:“因为小明有水喝?”
“不对。”
“因为小明是超人?”
“超人是外国的,这是中国的队伍。”熙扬头一仰,说的认真。
“那是什么?”阿秋吸吸鼻子,她真的猜不出来。
“因为,小明是一只骆驼啊。”他边说边笑。
“哦,哈哈。”
走到小区门口时,他感觉到女孩呼吸均匀,似乎睡着了。他摇头,我就一个笑话没接着,你就去见周公了。
既然这样。
阿秋,你不妨听我讲。
我这个人,学习不好,脾气差,还有一个神经不好的妈妈。那个男人娶了新的女人,又有了孩子,除了给我点少的可怜的生活费,就再也没管我。你看,我这么不好,给不了你什么,现在能给的只有最廉价也是我最真心的守护。
但你不要放弃我,有一天,终有一天,我会给你一个全世界最好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