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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0001孤鹰小队·三江

这天,洪霸奇像往常一样和战友们在特战区域的沙场上练兵,他们在为明日的正规训练做准备。

这是一片原始山脉,树木茂密,岩壁险峻,沟壑纵横,是训练野战技术的理想环境,据说在山谷的深处还隐藏着国家秘密的军事基地,存储着大量战时物资。

论技术性,孤鹰特种部队的野战项目是全国最全面专业最具挑战性的,这一次,队员们将要和队长洪霸奇来个正面较量。

洪霸奇是孤鹰特种突击队的队长,他进入孤鹰特战队之前就已经声名远扬,曾经获得过“全国传统武术大赛·咏春拳·八极拳·陈式太极拳·形意拳四料冠军”的他被业内人士赐予“中国功夫青年”,“传统武术的发扬者”等多项美誉,虽然心里美滋滋的,但在公众面前洪霸奇本人却是相当低调。

然而,去年早春时节,国家的领土完整和主权遭到弹丸之国的侵犯,作为血性青年的洪霸奇毅然决然的选择从军,这一从军就一发不可收拾,洪霸奇优秀的身体能力,杰出的作战意识和刻苦的锻炼精神受到上级领导们的青睐,他的各方面技术都是全队最优秀的,甚至在整个中国也是数一数二的精英。

就这样,洪霸奇从军尚未满两年时间,就从一名新兵蛋子变成一个叱咤中国军界的都市兵王。

他亦从低调青涩的少年变成自信豪放的青年。

千万不要被这个小子的外貌欺骗,他长着一副慈善俊朗的面孔,有点像坐在大学教室里和身边的一帮妹子侃侃而谈的帅小伙,干净的鼻梁不高不挺,但是很正点,一对传统的棕色眼睛不大不小,却相当有神。

其双眼视力皆达到空军标准,能够在狙击任务时以0.8秒的时间找到因为反光镜而暴露位置的敌方狙击手,就像老鹰的眼睛一般。状态好的时候,他只需要三秒就能够击杀一个专业的狙击手。

另外,他有着一头漆黑的秀发,不过,秀发也只是停留在薄薄的一层,看上去少的可怜,由于军队有这方面的规矩,向往的杀马特造型只能停留在小平头的阶段。

军事基地的领导们总是这样教导特战队员,头发必须整洁,不可超过三厘米。因为某些任务掩护装备并不齐全,男性过长的头发和头油混合,就等于一个活靶子,闪着耀眼的光芒标记自己的位置,敌人一旦察觉这一丝不起眼的油光,一枪打过来,挂花的只可能是你桀骜不驯的脑袋。

洪霸奇对于长官们的这番说教总是愤愤不平,毕竟他现在只有二十三岁,这个阶段的年轻人总喜欢把头发装点的个性十足并以此博得女孩子们的喜爱,洪霸奇也不例外,虽然他身边的妹子少的可怜,但他始终认为,平头便代表着被束缚,是不成熟的表现,不会有女孩子喜欢。

洪霸奇想要留长发还有另外一个缘由——他太过自信了,以至于坚信自己即便竖起一面油光光的标记旗也能够率先抹杀愚钝的敌人。这种从特战部队磨练出的,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霸气性格正恰到好处的和他的名字交相呼应,霸气霸奇,这世界上还有比这更霸气的特种兵么?

今天,孤鹰特种队被分为两拨,他们将要在明天的实战训练中正面交锋。A队有五名队员,其中一个是个不折不扣的军花,名叫秋冰,这个小姑娘只在霸奇哥哥的面前才是个女孩纸,在其他任何人的面前是比汉子还要汉子的女强人,军队代号“逐冰花”,技巧也算精锐级别,单挑四个大汉不费吹灰之力,最擅长侦查和暗杀,会印第安毒针,CQC顶级,散打冠军,是个不折不扣的特种能手。

此时此刻,这个看上去娇滴滴的美眉正在抱怨此次任务的人员分配不尽人意,她指着A队队长莫晓明的鼻子,大眼睛冰冷的望着其他四个大男人铁青色的脸庞,气冲冲的开口道。

“你们这群废物,我和你们分到一起真是倒八辈子霉了,今天遇到我霸奇哥哥,你们的任务准是失败,可你们还要连累我秋冰的战绩。”

其他几名队员竟不敢吭声反驳,事实上,作为孤鹰小队精心挑选出来的士兵,其中的每一个人都见识过洪霸奇的可怕之处,这秋冰已经算是特种部队中暗杀和侦查方面极其厉害的角色了,但洪霸奇的手段比这奇女子还要卓绝,进入状态的洪霸奇在山林中移动不会发出一丝响声,就像轻轻划过的蛇一般寂静,当你距离他不到十米的时候,你也无法用肉眼看穿他惊奇的伪装,当你的队伍从他身边经过时,只有最后一个队员才会发现他的踪迹,因为那个时候,走在最后的人已经被洪霸奇抹了脖子。

当然,这里的抹脖子只不过是做个样子而已,代表这个队员已经死亡,不能以任何方式参与到剩下的任务中去。

说到见识,莫晓明是最有感触的,他早早就领教过霸奇队长的野战能力的,这次任务,他将带领A队以运送重要信息为目标在山脉中前行五十公里并安全到达指定地点,时长不定,可以携带食物物资,队伍中只要有一个人顺利完成任务便算A队胜出,这个大个子男生平日里看起来有些呆呆傻傻,来到在“战场”上可是一个相当狡猾的狐狸,当初若不是出了个洪霸奇,他便是今日孤鹰特战队的队长,此人身高一米八三,体重七十五公斤,技术全面,擅长近身格斗,刀具使用相当传神,各种枪械驾驭的游刃有余,在全队中是个能力全面,具有超强领导力的人,另外,他的外表像极了传说中的王子,若非洪霸奇独特的个人魅力迷住了军花秋冰,此时秋冰指定就是他莫晓明的人了。莫晓明的部队代号就是:“小明”,但他和小学英语书上所说的小明大不相同,他可是个不折不扣的壮汉。

事实上,莫晓明憨厚的外表之下藏匿着一颗玲珑有致的心眼,也就是说,这家伙不像看上去的那样老实。

他对洪霸奇有一种厌恶感,但出于畏惧其过人的能力,莫晓明始终找不到报复的机会。不错,这个古铜色肌肤的大个子男生只要有适当的机会一定会推翻洪霸奇的统治,然后一举夺得万众瞩目的荣耀,他是个典型的利欲熏心者,就在不久前,莫晓明暗自下定决心,如果这次任务自己能够力克洪霸奇,便能够找到自信公然挑战洪霸奇的统治地位并将孤鹰特种队占为己有,更重要的是,他的心里除了秋冰已经容不下别的女人了。

你说讨厌莫晓明我不置可否,但他是个血性的汉子,敢作敢为,值得表扬,另外三个队友就没有他这般胆量了。

郑可,一个非常大众化的名字,但是在这里,此名号非同小可。郑可是某某知名大学中走出来的尖子生特种兵,是一个军事电子机械化的全能高手,也是全队中唯一一个在一方面技能压倒性强过队长的天才,他个子不高,脸庞干净清秀,双眼饱含深意,博览群书的他擅长电子干扰和各种机械的调试运转,上到天文望眼镜,高频军事雷达,下到微型机器人,微型摄像头,各种枪械,他无所不知无所不通,即便走出军营,也是个世间罕有的电子天才。这样的角色却心甘情愿的为洪霸奇效力,不是因为别的,正是他太崇拜年长自己一岁的洪霸奇了,二十二岁是个心怀志气的年纪,郑可也不例外,只要队长还在他的身边,他就会无条件的听从和顺应,目的就是有朝一日能够成为像洪霸奇一样出色的兵王。

此次任务,有一点不容忽视,这小子虽然崇拜洪霸奇,但自己的尊严不会被轻易动摇,就像他的代号:“铁松”一样,他不会因为哪怕一丝私人情节而放弃全队的胜利,正是因为这种态度,洪霸奇也是相当尊敬这个弟弟并把他作为秘密武器培养。

王传斌,专业狙击手,能力出众,参与过联合国维和运动,击毙过数百名恐怖分子,是全队最年长,入伍时间最久的老兵,受过很多伤,皆死里逃生,实战经验方面的大哥大,由于洪霸奇的出现,逐渐淡化了组织作战计划的角色,现为单兵作战的模范在全军推广,代号:“鬼魅”。

付世龙,爆破手,擅长各种爆破,代号:“巨浪”。

A队介绍完毕,轮到B队,不过,似乎也不用再说什么了,B队只有洪霸奇一人,也是我们这本书的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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