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了,离我们的纯真年代已经匆匆过去两年了。
这两年里,梁言的芊瑜死了。我还是喜欢柳馨,一直没告白。逸轩跟若珍闹了,在外头工作学习的朋友们都陆续回来了。
古镇,洋溢着一种久违的热闹。熟悉的老街还是跟刚离开那样,空气中依旧弥漫着一股特别的酱味,那时我们的早餐一直都是这个味道。
走出小巷,是一条宽敞一点儿的街道。两边的店铺包围了街道,对于小时候的我们来说,这条街总是有许多新奇好玩的小玩意。
边儿上也有三五个小孩追逐打闹,男孩故意捉弄女孩,被满街“追杀”像极了那时候的我们。
逸轩的家在河另一边,走过有近二十年历史的小桥,穿过一片小小的竹林,推开门。他们几个已经在等我许久了。
“哎哟,老何大作家来了。”先说话的,是梁言,他还是一样,变得更帅了一点了。仔细一看,眼角有细细的皱纹,像是在这阳光的外表下,还藏着不为人知的沧桑。
最近扬言着要把我们的故事写成小说的我总会被他们几个冠上“老何大作家”的称号,也没办法了,早就习惯了他们几个逗比。
“嘿,逸轩,莫黎。”我嘿嘿笑着,没想到莫黎突然也跟着梁言一起来了,气氛有点尴尬。
“没事没事,都是一起聊的,开吃。”逸轩说着先动筷子。
他今年又是一个人在家,爸妈没回家,爷爷奶奶在县城,他一个人回来了古镇。
“老何,你的妹子呢。怎么没一起带过来?”梁言调侃。
“叼,老子24K纯单身汪一只那来的妹子?”我不爽的回应。
“阿每哟。(客家话,是不是哟)”几人意味深长的目光聚焦在我身上。
“真的啊!我还没发起攻势。”几人这才失望的摇摇头。
“来,吃菜喝酒,都是我们几个大男人弄的。”
“好好好……”
莫黎,逸轩,梁言,还有我。都还一样,从前说着一生好兄弟的几个人,如今因为工作学习也没办法经常聚在一起,也只有到了过年过节才能聚聚,喝酒聊天。
接下来,借着酒精和有些昏暗的灯光,我们聊起了初中的那些事。
……
我还记得,那是初一刚开学。
学校的围墙外有一颗梧桐树,常在春天开花,粉白的花瓣顺着风儿,轻轻飘落在水面上,泛起淡淡的涟漪,顺着水儿,漂流去我们不知道的远方。
那个时候,我们才刚刚知道有爱情这回事,那个时候我们不会搭配衣服,整个星期就是穿着校服那天是最帅的,也是那个时候,逸轩认识了若珍。
梁言跟我说:“这世上最心酸的事就是明明你已经放下了,也觉得快忘记了,当曾经的场景再次出现在你的眼前时,那一幕幕封存的记忆还是会涌上心头,她曾经说过的话还是会萦绕在你的耳边,你还是妥协了一会,你的第一反应还是我们回去吧。可是,她已经永远不在了。”
这是他的初恋,芊瑜。一个让他刻骨铭心的女孩一个比他自己还重要的名字。
但那时的梧桐花还是那样粉白,太阳依旧当空照。我们几个还是那几个打打闹闹一起去上学的小屁孩。
多年后母亲经常跟我抱怨:“你那个时候呀,校服从来就没有干净过。”
是啊,我们三个的校服,只要穿在身上,就从来没干净过。
……
那是2010年的街道,那会儿快餐店早上还有肠粉,老板用的是自己调的配料,那种独特的味道至今还留在我的记忆深处。
“诶,梁言,快点啊,要迟到了!”
在我旁边,背着泛黄单肩包冲楼上大喊的是逸轩,那时候的我们三留着一样的发型,却不是那些年里狗血的喜欢着同一个女孩。
“好了好了,来了。”梁言背着蓝色书包,匆匆跑下楼梯,三个人一样都是穿着校服。
刚走出街口,快餐店的老板依旧冲我们微笑,几人习惯性的掏钱买上一份肠粉,简简单单的早餐却让我们记住了很久。
那个时候的快乐总是那么简单,时间总是过得慢悠悠的,就连才几分钟的路程都像是玩了许久一样。
七年一班,这是故事的开始。
古镇的中学和大多数山区的中学一样,泛黄的墙壁,旧的快接近黑色的课桌,一张长长的凳子两个人一起坐,总有一两个科任老师操着一口流利的客家话上课时不时逗得全班人捧腹大笑。
我们的班主任是个身材很萝莉的女生,她师范毕业刚出来两年,身上的学生气还在,跟我们玩的很好几乎没什么代沟。
人都说第一印象很重要,琴琴老师虽然可爱,但是严肃起来就连最皮的班长都立马变乖。
我的座位在第四组第一张桌子,同桌就是梁言。后桌就是若珍跟逸轩,他们两刚好是班里单出来的男生跟女生。
有点像是同桌的你,只不过若珍没有周小栀那么内向,却对我们也不怎么热情,高冷女神范儿。
逸轩说,刚跟她一起坐是什么都没有想过的,直到她在老师背过去很认真的看了他一眼,那双澄清的眸子像是恰好绽放的莲花,让他记住了许久。
也就是这样,男孩喜欢上了女孩。当然,这些都是后话。
梁言棱角分明的脸庞,一双犹豫的眸子,安静的看着他手中女孩的照片,显然,在我们说起初中的事情,他又陷入了回忆中。
莫黎跟我们俩依旧畅谈着,一下说了那么多美好的事情,不由得感叹那时候多么无忧无虑。
逸轩按了按太阳穴,“还真是呢,小时候想着长大多好,长大了想着小时候多好。”
“是啊,小时候总是想着这个世界多美好,长大了就认清了这个世界的事实。”我感慨说着,莫黎会意点点头。
接下来,我们说了好多好多事情,我们哭过笑过痛过错过的青春。
后来散了,各回各家。只剩下我一个人,在无数个安静的夜里,把这个故事一点一点诉说完整。
……
那些犹在眼前的旧时光,现在回想起来,还是那么温馨,那么纯真,那么美好。好想让人一直躲在那儿,不愿出来。
后来,若珍跟我说,其实她当初离开的时候哭了三天,三天茶不思饭不想,脑子里全是他的模样,用尽一切力气想回来,却怎么也回不来了。后来,渐渐没了他的消息,也才慢慢平静下来。
现在想想,那时候的我们真是好生疯狂,也是幼稚的可爱。那么偏执的相信一件事情,那样憧憬着未来的美好。如今,就算是知道了世间的险恶,社会百态的现实,还是要相信这世间的美好,因为这世间曾温柔的爱过你。
我们一行四人才玩嗨不到两个星期,逸轩就在一个燥热的夜晚把我拖出来压马路,说了一晚上他喜欢若珍,以及对未来的打算,作为好哥们,我当然是支持他。只是有点担心他能不能追到若珍。
对于那时的我来说,喜欢和爱情,那是多么遥远的事情啊。好在我喜欢看书,对于爱情的理解算是同龄人当中的“情商二百五”,跟梁言的“情圣”齐名。
因为还觉得自己年少无知,还不清楚责任二字的分量,在初中的时候我没想过拍拖这件事。
有时候太成熟也不好啊,不过依旧这般没心没肺的过着看似漫长的青春岁月也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