呦,你来啦,好多年不见了,快进来坐吧。什么?我的两只小猫很可爱,你要抱抱,我擦,咱们熟归熟,但你要敢抱信不信我就揍你!为什么?你老婆能然别人随便抱么!什么?我养的的花很漂亮?那必须的,我老婆,能不漂亮么!旁边盆里为什么种萝卜?滚犊子,你老婆才是萝卜,你也是萝卜,你全家都是萝卜!我老婆明明是何首乌好么!你一惊一乍的叫唤啥,什么?我床上有一条蛇?你这不废话么,我老婆,能不睡在我床上么!······娶群女妖做老婆,那简直就是······
引子
凌晨5点,大学毕业后以码字为生,习惯的熬夜的我手指正飞快的在键盘上敲击。“滴滴滴”的邮箱收件声响起。我打了一个哈欠,伸了个懒腰,驱赶了一下浑身的困意,随手点开邮件,匆匆浏览一下,署名是一个许久未联系的初中同学。邮件只有简单的几个字“地铁2号线小辕门站,速来。”简单的就像以前的电报文。我看了一下表,已经凌晨5点5分了,地铁刚刚开门。我在略略思考了一下是不是骗子什么的一下后,决定还是去看看,反正我是独身一个,一穷二白,没什么可被骗的,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就当遛早了。
我穿上衣服,收拾了一下,匆匆出了门。
冬季的汉京市,5点还是很黑的,也很冷,所幸小辕门理我的住处并不远,只有500米左右的路程,转个弯就到。路上除了几个辛勤的环卫工人和不是从身边驶过的车,就什么都没有了。我紧了紧衣服,冷风还是凶猛的往脖子里灌,加快了些脚步。
进了地铁站,惨白的日光灯下,只有寥寥几个正在等车的人,或站着跺脚,或在长椅上打盹,一切都是静静的,我甚至能听到自己的呼吸声。我扫视了一眼,似乎没有我的同学,但好多年没见面了,他现在究竟长什么样子,我还真不敢保证能认出来。
我还在思考,不知何时一个女人已经站在了我面前,她的个子很高,也许是穿着高跟鞋的缘故(咳咳),似乎比我还高出一截,穿着一身长长的黑色风衣,黑色的围巾,黑色的高跟鞋,还带着黑色的口罩以及一副黑色的墨镜,整个人就像藏在黑色里一样。
“快回家!”她的声音很好听,很有磁性,但带着一股不容拒绝且略带焦急的意味,一边说一边从怀里掏出一叠厚厚的东西塞到我手里。我木然的点点头,她则从我身边飘然而过,就像一切都没发生过一样。待我回过头,早已没了她的身影,若不是我手里还紧紧的抓着那包冷冰冰的东西,我会以为我出现了错觉。
我把那包东西塞到羽绒服的口袋里,四周看了一下,没有人注意到我,转过身,向出口走去。
回到住处,我急忙扭开台灯,打开了拿包东西,是个笔记本,上面还有些暗红色的斑块,我皱了皱眉头,掀开了第一页,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封他写给我的简短的信。
“喂,还记得我吗,我是叶疯子。”这是第一句,我眼前浮现了一个打架不要命,浑身是血的影子。我嘴角笑了笑,继续看下去。
“应该记得我吧,虽然我们只做了两个月同学,你就转走了。”我的父母是地质工作者,我跟着他们,他们走到哪,我就到哪上学,我爸妈曾在湖山市工作了两个月,我也曾在湖山市的古州市一所初中插班两个月,叶疯子是外号,本名叫叶小枫,因为打架不要命,所以大家给他起外号叫“叶疯子”,我对他的印象也就只有这样了。
我继续往下看。
“好了,不跟你扯废话了,接下来我要说的话,你一定要看仔细,想清楚了,再翻开这个笔记本,否则,就把它烧掉!”我的好奇心大盛,随手翻开了后面的一页,竟然是空白的,又随手翻了几页,依然是空白的。我只得按下好奇心,继续看他的信。
“在我说之前,你一定要先明确一点,这个世界并不是你所看到或所认识到的这样简单。科学,我不能说它是错的,因为他在你那个层面上,绝大多数时候,是对的。”看到这,我皱了皱眉头,玄幻么?我是个码字工,这种小说,我也写过,但我绝不相信它是真的,开玩笑,我还能让自己写的小说给忽悠了?!我决定继续看下去。
“我在给你写信的时候,正藏在一个隐秘的地方,追杀我的人很强大,我不得不东躲XC,也许就快被找出来,命不久矣了,哈哈,但我觉得我还是应该在死之前,把我所经历的一切,都说出来,告诉这个世界的人们,让他们认清这个世界,不要再浑浑噩噩的被人随意宰割。想来想去,能帮我完成这个愿望的只有你了。咳咳,刚刚因为太激动,水星帮我包扎的伤口又开了,哈哈,水星又哭了,算了不开玩笑了,我要说的是,这个世界还有好多隐藏在黑暗中的力量,当然他们不一定是要毁灭这个世界(额,你不会美国大片看多了瞎想吧,哈哈哈),而是视普通人为圈养的猪羊一般,自视甚高。神,鬼,仙,妖,道术,魔法等等都是存在的,我想做的就是帮你们看清这一切,如果有可能的话,反抗他们,寻找真正属于我们的自由。
好了,我说完了,如果你相信我说的话,并且愿意帮我的话,就继续看下去吧,这个本子里有我这几年的所作所为,所见所想。拜托了。”
看我叶小枫的信,我陷入了深深的沉思,如果说我相信,那是不可能的,至少是不全可能,毕竟接受了这么多年的科学教育,让我突然相信这些虚无缥缈的东西,我无论如何也是接受不了的。但,虽然我和叶小枫只有两个月的同学情缘,但是凭那仅仅的了解,他虽然打架,但却并不是一个说谎骗人的混混,相反,他是一个仗义正直很诚恳的人。我思忖良久,还是决定,权且相信他所说的话,先看看他所谓的经历再说。
我翻开那个笔记本,原本空白无一字的笔记本上现在却写满了字。我略一诧异,却又似乎了然,我看过好多新闻报道,说一些神棍,利用化学变化使白纸显字,以此欺骗无知愚民,诈取钱财。我可是,新世纪大学生,祖国未来的建设者,社会主义的接班人,怎会被这么简单的小骗局骗倒!我笑笑,开始看了起来。
待我看完最后一页,合上笔记本,已经是深夜2点了,我叹了口气,坐在椅子上,久久的不知道自己心里在想些什么,待回过神,我轻轻抚了抚那个普普通通的笔记本,如果说在我看之前,我只是凭着对叶小枫的信任,半信半疑的话,那么现在的话,我已经完完全全相信了他所说的一切。我默默的将我电脑上已经写了几十万字的小说全部删掉,又看了一眼那个静静躺在我书桌上的笔记本,开始了新一轮的敲字之路,只是,这一次,我写的不是我心中想象的那个虚假的东西,而是这个世界真实的一面,为了叶小枫,也为了我们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