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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别人家的孩子

康熙元年,福建安溪县少年沈淇,幼时性子柔弱,迟钝愚昧,毫不起眼,虽每日用功读书,但却事倍功半,不见成效。同其他的孩童一般,他从小就有一个宿敌,那就是别人家的孩子。

“淇儿,你怎么这么笨,短短一篇《两小儿辩日》都背不下来,妄爹娘每日辛苦劳作,都让你在私塾之中打了水漂,你看看别人家的孩子,隔壁的小红、小明、小军、小丽那个不是轻松就能背写出来,还有咱村里的神童李光地,三岁识字,七岁成诗,十岁便熟读四书五经,今年十五岁就已经练出了笔力,轰动乡邻!”

篱笆围成的小院内,同样十五岁的沈淇梳着长辫子,穿着粗布长衫,被自己的娘亲沈秦氏骂得一无是处,他呆站在原地,等着娘亲气消了再去努力背诵那篇《两小儿辩日》。虽然他读书不行,背过的东西很快就忘了,但好在比较用功,平时就喜欢读书写字,永远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

“好了,娃他娘,孩子没出息逼他也没用,反正家里有几亩地,让他学会种田生娃不就行了。”

这时候沈淇的父亲沈锄咬着烟斗,从屋内走了出来,下巴上胡子拉碴的。

他们夫妻俩都是实在人,这些天在为沈淇的婚事操劳。他与邻村的邹曼珊自小定了娃娃亲,现在孩子都不小了,准备明天就将小儿媳妇娶过来。

乘着沈锄出来给自己解围,闷不做声的沈淇跑回了自己的房间,沈秦氏与沈锄还要给他张罗婚事,就任他跑了。

沈淇回到自己的房间,在书桌上摊开一张白纸,蘸了蘸墨水后,一笔一划的在上面写下了三个大黑字。他看着自己像女孩子一样秀气的字迹,嘴角露出了一个满意的笑容。

只见他写下的黑字正是“邹曼珊”,这个自小认识,明天就要成为自己媳妇的温柔女孩子,像一朵盛开的莲花浮现在了他的脑海里。

沈淇看着自己写出来的字迹,高兴之余也有些沮丧。

好羡慕李光地,为什么我练不出笔力呢?

沈淇非常仰慕那些拥有笔力的文人,他们写出来的文章字字珠玑,有真知灼见,气度胸襟蕴含其中。不过多数人想要练出笔力,至少需到十八九岁才行,像李光地这般,十五岁就练出笔力,很是罕见。

在整个清朝之中,读书写字的传统蔚然成风,大量考取功名之人,无不是拥有过人的笔力,许多文人之间,也流行挥笔成文,争斗笔力,甚至还有用笔力杀人的事例。

沈淇所在的是一个被笔力主宰的异世界,这里的清朝文武百官里,常有笔力争锋,双方落笔着墨,纸间字句便是绽放刺眼的笔力精芒,犹如刀光剑影,你来我往,时有死伤。

更有传言说,当今天子康熙皇帝年龄尚幼,但却已然展露过人锋芒,区区八岁便是能够引经据典,与人据理力争,倘若假以时日,他练成笔力,满朝大臣恐怕无人能及。

这笔力并非单纯来于写出来的文字,而是由书写者的睿智、胸襟、气度、阅历等无形之物具象而成,是多看多思多写才能有的,而笔力的强弱,以一段到九段来划分,段数越高,笔力自然就越强。比如李光地练出的只是最低级的笔力一段。

历史上,笔力最强者当属书圣王羲之,据称当年他练成笔力,从字句间迸射出刺眼的实质笔力精芒,顷刻间点燃了书桌与房屋,引发滔天大火,而当火灾过后,他所书写的那篇蕴含笔力的文章,依旧悬浮于空,丝毫没有被大火焚烧到。

在清朝过后的历史上,笔力最强者当属一代伟人***,一篇《沁园春·雪》便是他所有睿智、胸襟、气度、阅历的集中体现,后来拥有过人笔力的他最终实现了安邦定国平天下的壮举。

沈淇自然不可能知道清朝之后的历史,他拿起书桌上的一本书籍,翻到《两小儿辩日》,又开始了一字一顿的诵读,希望睡觉之前能够流利的背诵出来。

可是在此之际,与他关系颇好的神童李光地突然冲了进来,张口便是大喊道:

“沈淇,不好了,你娘被县令儿子打死了!”

李光地的话直接让沈淇懵住了。

这安溪县令的儿子名叫张元,二十多岁,是个游手好闲的纨绔,至今练不出笔力。他前些日子因为看上了沈淇快要过门的小媳妇邹曼珊,时常来与他们家为难。

沈淇懵了片刻,李光地想他可能没明白是怎么回事,就使劲摇醒他解释道:

“那张元听说你明天要迎娶邹曼珊,今天就带着狗奴才闯进她家里,强行将她带走了,你娘得知这一消息,在路上截住他们理论,不料反被蛮横的张元叫下人打死了!”

沈淇的父亲沈锄稍后才赶到,这会儿正抱着断气的沈秦氏在田埂边痛哭。沈淇知道后拼命的跑了出去,他很快在村头的田埂上看到了沈锄抱着自己的娘亲嚎啕大哭,旁边的村民围观在此处,指指点点,可却没有人敢为他们家出头。

“娘!”

沈淇平日里虽然时常被沈秦氏打骂,但这会儿看着倒在父亲怀里的娘亲鼻子一酸,情不自禁的热泪横流。

跑过去的沈淇扑通一声跪在了地上,抓着沈秦氏冰凉的手臂低头抽泣,围观的人群里,不少妇人见此惨状也忍不住掩面痛哭,场面有点混乱。

而在他们里面,有一个五十来岁的老先生,他是沈淇在私塾里的教书先生,名叫宋匡扶,人称宋老先生,练出的笔力也只有一段,算是资质平平吧。在他的印象里,沈淇就是一个极为普通的孩子,虽不调皮捣蛋,但也绝不是什么可造之材。

没想到沈淇小小年纪就遭此劫难,宋匡扶摇头叹息的走到沈锄的身边安抚道:

“沈锄你也莫哭了,人死万事休,赶紧带着沈秦氏回家准备后事吧。”

沈淇听到宋匡扶的声音,抬起湿红的眼睛道:

“先生,我娘不能白死,你能不能为她主持公道?”

沈淇还是第一次这么主动大敢,宋匡扶闻言摸了摸下巴处的一小簇胡须回复说:

“人间之事,求神拜佛都已无用,我一个教书匠还能主持什么公道,不过若是将来李光地出人头地,你倒是可以求他为你昭雪平冤。”

提到李光地,宋匡扶可是颇为欣慰,因为这个神童曾经在他的私塾里上过学,他可以恩师自居。凭李光地目前笔力一段的实力,将来至少能够做个县令,混得好点,还能成为京官,参与朝廷机要大事。

这个时候的李光地还逗留在沈淇的房间内,他盯着沈淇写在白纸上的“邹曼珊”三字,眼中露出一丝惊讶。他心中暗道:沈淇的字迹看似像女孩子般清秀,但实则有锋芒内敛于笔画之间,难不成他是内秀之人?

李光地如此猜想,但却不敢肯定。

作为一个无权无势的农民,沈锄哭累了,也只能是抱着沈秦氏回到家中,准备置办后事,刚好家里有一副为自己准备的棺材,没想到自己没用上。

沈淇跟着父亲回去了,看着躺在床板上的娘亲,心里又惦记起被抢走的邹曼珊,这可是抢婚之耻,丧母之痛,他却一点办法都拿不出来。

他突然怨恨自己的懦弱。

时值六月,在沈家这边着急下葬沈秦氏的关头,县城的县令府里,张元将抢来的邹曼珊关在一个小房间内,色眯眯的盯着面秀肤白的十四岁小娘子道:

“你不从我,大概是因为沈淇那穷小子,现在我就派人过去弄死他,看你是愿意守活寡,还是嫁给我为妾!”

说完的张元小声对身边的奴才吩咐一番,他们便是一起离开了。

邹曼珊听到张元要对沈淇下毒手,紧张不安起来,可是就算咬舌自尽,她也绝不会嫁给张元这样的混蛋。

“你莫要威胁我,若是淇哥哥有什么不测,我也不会独活下去!”

邹曼珊躲在房间的一角,披头散发,试穿在身上的娘子红妆被想要非礼她的张元撕破了。

张元听到她的话,色眯眯的脸上显得更有兴致了,他摩挲着下颚猥琐道:

“呦,还是个烈女,本少爷喜欢,你想死就死,本少爷对***也有兴趣,哈哈……”

被张元这么无耻的话气得开不了口,邹曼珊抹了抹鼻子,眼中簌簌的落下泪珠,心里想到沈秦氏为了自己被张元这恶霸打死,不免悲痛万分。

在邹曼珊躲在墙角不再理会张元之后,一道略显威严的气息出现在了房门口,此人四十多岁的模样,看着被张元抢回来的邹曼珊眉头一皱道:

“元儿,这是爹最后一次容忍你胡作非为了,你若是再不刻苦练出笔力,为父就让你自生自灭!”

说话的正是安溪县令张尧文,练出了笔力二段。早年他初入官场,还有点正气,但后来见多了无能为力的事情,就慢慢被同化,现在已经陷入红尘乱泥里爬不起来了。

“爹,你就是安溪县之主,我玩个姑娘,你干嘛大惊小怪。”

张元转身摆出一副笑脸,但张尧文却是突感不安,他凝重的看向慢慢转阴的天色,内心不安道:总觉得会有不好的事情发生。

像张尧文这般练出笔力的人,能够对身边之事有所预感,因为笔力乃是从天道衍生而来,现在整个人间都被笔力笼罩,他自然会比普通人更敏锐。

“你跟我来。”

自张尧文当上县令,这还是第一次有这样强烈的不安,他急忙带着张元走向后面的一间阴暗房屋,想要看看是有什么事。

张元临走的时候将邹曼珊锁在了屋内,随即跟着张尧文到了那个房间。每次到这里,张元都觉得紧张,好像有什么东西在阴暗处盯着自己一样。

张尧文走到一处香案前,上面摆有贡品香炉,还有一尊半尺高,面目狰狞的五彩泥像摆放在一个泥土莲花台上,通过这小泥像的面部,隐隐可见一团婴儿模样的黑影悬浮在里面。这是张尧文养的小鬼,用来为自己谋吉避凶。

在清朝里面,富商大贾,文武百官除了争相练习笔力,还比较喜欢供养小鬼,这是他们彼此之间争斗笔力的辅助方法。

张尧文极为慎重的端起下人送来的一碗新鲜鸡血,放在小鬼泥像的面前道:

“献上一碗鲜血,望大人指明近期吉凶。”

听到张尧文的话,后面的张元脸色都白了,他猛然看到碗中的鲜血莫名消减,小鬼泥像的口中则有浅淡的血迹流了下来。

突然,那小鬼泥像好似活了过来,连串阴森的男童笑声从带血的口中传出:

“咯咯,死劫,死劫,死劫……”

听到小鬼口中连连传出的“死劫”两字,张尧文吓得身体瘫软,一手扶在香案上险些晕过去了。在他的记忆里,这是第一次从小鬼口中得知如此凶兆,以往都是破财染病之类的凶言。

虽然被预测到自己近期有死劫,但张尧文却是很快镇定下来,他一番思索,记得最近也没牵涉到什么因果,只有张元老是缠着邹曼珊。

他立刻明白过来,对后面脸色惨白的张元命令道:

“快去将那邹曼珊的夫君弄死,否则会有大难临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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