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足过了许久,金灿才把所有的思绪拉回,冷静下来。
明白那个陈少是个高官子弟,应该第一时间就会有人将其保护起来,不会这么简单就挂掉,而至于他现在到底在哪里,金灿相信自己迟早会找到他,不过在此之前,首先要让自己变强,人家是由一大堆保镖保护着,里面随便拉出来个人,都是专业级的,并且指不定会有经过超能计划的强人,就算能找到他,实力不够,那就不叫报仇,而是纯粹找虐。
而怎么才能变强,金灿也不清楚,但是不管怎么说,决定先顾好眼前,然后再想办法,毕竟现在的世界太危险,人要死了,就真的什么也没有了。
这时,随风吹来一股有些怪异的气味,青草的气息中,夹杂着有些熟悉的气味,似乎在哪里闻过。
正好又是去大学城的方向,于是金灿抱着好奇心,顺着气味向前找去,刚到桥下,有种不详的预感出现在他的心中。
摇摇头,把杂念抛到脑后,开始变得谨慎起来,弯着腰小心翼翼走到桥上。
眼前的一切,如地狱一般,顿时让金灿石化般愣在原地,觉得空气变得如寒冬般冰冷。
从对面的桥下开始,一排排的车辆延伸到远方,连旁边的非机动车道也是塞满了车辆,每辆车之间只供一个人能够通行,几乎每辆车都或多或少受到损坏,有些车门仿佛被利刃切断,有些前窗玻璃破碎,甚至还有些车顶直接被撬开,无一例外的是每辆上都布满了坑坑洼洼。
车上和地上,到处都是血液干枯后的痕迹,隐约间能看到,许许多多,各种形状的残肢,内脏挂在绿化带,车上。
此时,金灿的耳边似乎围绕人们死亡前的哀嚎,他能想象到,自己所杀死的那种怪物,成群结队,扑向人们,无情的撕咬着,拖扯着,不管你是男人,女人,老人还是小孩,惊慌失措的人们,躲进车内瑟瑟发抖,只是人们认为的安全港,却没办法丝毫阻挡怪物的脚步,车门在怪物锋如利刃的胸足前,如豆腐般被切开,无处可逃的人们惊叫着,恐慌着,却无力抵抗。
金灿没有像个懦夫一样,转头离去,而是强迫自己去适应这一切,心里不停的提醒自己:这是末世,人命如草莽,不再是以前那个人命关天的社会,若是连这都吓得逃跑,无法适应,那么别提生存,更别提报什么仇了!
直到平复下心情,才轻手轻脚的继续往前走去,神情中有着悲哀,难过,愤怒。。。连他自己也无法形容这种复杂的心情。
走出几百米后,已经通过了高速公路的高架桥桥底。
“我。。靠,”金灿差点叫出声来,硬生生的压低成只有自己能听到的音量,复杂的心情瞬间抛之脑后,眼中充满炙热。
主要是看到一辆漆黑如幽灵般的车,他一眼就认了出来,怎么也没想到这辆Batmobile会出现在这里,这车是根据1997年的蝙蝠车改编,为纪念原作所以名字没有变化。
从小就做着英雄梦,希望和蝙蝠侠一样惩奸除恶,怎么不会对蝙蝠车着迷。
这辆Batmobile出世后的展览会,金灿还特意不远万里,去了M国一趟,不过这辆身价上十亿,全球仅限5台的车,注定只有上层名流们才能参加的展览会,只能被保安拦在外面远远的看了下,但也是心满意足。
快速跑到车尾旁,似乎此刻周围的血迹和碎肉,在他的眼睛里消失的无影无踪,不在乎车上堆积的厚厚灰尘,温柔的如对待爱人般轻轻的抚摸着车身。
摸着车上几条明显是怪物刮出的痕迹,顿时肉痛无比,搞的这车就是他的一样。
蝙蝠车的数据一一浮现在他的脑海中,搭载最先进的V14发动机,最高可输出860匹马力,最快可达到245英里/小时。
如果仅仅是这样,目前很多跑车都能做到,根本谈不上十亿的身价,主要的是除了武器外,其它功能几乎与电影中一模一样,而且防弹程度,更是达到了全球军事最高水平,连巴雷特狙击步枪要射穿,都要装载25mm动能弹。
正当金灿心疼的摸着刮痕时,在他身边的车窗悄然打开,从车内钻出一颗脑袋。
杂乱的黄色头发如稻草般,脸上没有一点点肉,好像就剩下张皮贴在上面,凹陷的双眼上布满了血丝,实在让人无法想象这是个人。
这人头一看到金灿,嘴里就发出着“呃~呃”的声音。
金灿的精神过度专注在车上,对旁边突然冒出的头浑然不知,当听到声音时猛然一惊,全身肌肉瞬间紧绷,握刀的右手肌肉更是高高鼓起,随时都能爆发出最强烈的一击。
慢慢转头看去,哪怕金灿已经见过了许多残尸,但哪里见过这半人半鬼的模样,顿时被吓了一跳。
还以为人也变成了和电影里看到那种丧尸,手上的西瓜刀本能向其脖子斩去,手起刀落,鲜血如喷泉般,溅了金灿一脸。
在过度紧张的情况下,西瓜刀没有直接把脖子斩断,而是划出了一道深深的伤口。
只如树枝般的手从车内伸出,按在被砍伤的脖子上,却止不住如泉水喷涌的鲜血,顺着手指缝不停的冒出。
嘴巴微微的张动,从不停的冒出血泡的嘴里,金灿勉勉强强听到了‘为什么’这几个字后,这颗头颅就无力的靠在了车窗上。
金灿的脸色,从红到黑,再从黑到惨白,拿刀的右手不禁颤颤抖抖,看着顺着车门上,一点点滴在地上的鲜血,显得格外的扎眼。
他明白了这哪里是什么丧尸,分明是个饿成皮包骨的人,那“呃~呃”的声音是那人在说着饿了,只是没有力气说话,所以听不太清楚。
没有管自己脸上的鲜血,一步步的往后退去,但是负罪感扑面而来,让他无处可藏,心里不停的重复着:我杀人,我杀人了!
金灿哪怕砍过些人,杀过一只怪物,但他毕竟,原本是一名普普通通的年轻人,真正面对自己杀了人时,道德的枷锁会束缚着他,让他不知所措。
缓缓退后的他,没走几步,脚后跟就被什么东西绊到,一屁股坐在地上,凝神一看居然是条手臂,无名指上还带着钻戒。
“就算我不杀他,他要么饿死,要么也是被怪物吃掉吧,”现在金灿,或许只能用这唯一想到的借口,来安慰自己。
当人无法面对现实时,往往都会找各种各样的理由逃避,这或许是人的一种本能,就像孩子生下来就会找奶吃一样。
金灿不停的在心里重复着这借口,直到半个小时后才慢慢的站起身,走上前。
这时他注意到车内扑鼻而来的屎臭味,不用想也知道,肯定是这人不敢踏出车门,吃喝拉撒睡都在车里解决。
不过还是忍着巨臭,把那颗头和手重新塞回了车内后,伸手到车内把车门锁打开,然后对着尸体弯腰拜了拜,嘴里还念叨着:“老兄,做鬼千万不要来找我,我真不是有意的。”
金灿念叨完后,就把这人的尸体往车外拖去,准备找个地方葬了,想让他入土为安,这样觉得的心里会好受一点,算是为了弥补一点点自己的错失。
当尸体拉出车外后,金灿就看到了副驾驶的地毯上,有个LV女包,这让他感到了疑惑。
“男人是不会背这种包的,如果这副驾驶上原本坐着女人,那么她现在去哪了?难道已经被怪物吃了?”金灿觉得似乎只有这种可能,不过想想又觉得不对,要是这样,为什么这男的还活着,女的却不见了?
忍不住好奇心,金灿觉得还是进车里找找,说不定能弄明白心里的疑问,于是把尸体安稳的放到一边后,把自己的半个身体伸进车内寻找起线索来。
主驾驶的地毯上有着一个塑料瓶,金灿用食指和拇指小心翼翼的把它拿起,看了一眼后,皮疙瘩顿时就起来了,迅速把它扔出车内。
里面残留着一点的黄色液体,还有一股浓烈的骚味,不用想都知道这是什么,也明白,这人是靠喝什么维持自己生命的。
地毯上还有一个较大的男士包,金灿往里面瞄了一眼就觉得恶心,屎臭味的源头就在这里,不用说也是照样扔出去。
又翻了翻主驾驶位的储物格,里面没什么有用的东西,这才伸手去拿副驾驶那边的女包,拉开拉链,入眼的是一个钱包,里面还有张照片。
照片上的女主人,是某电台的知名美女主持人,名叫甘姻丹,之前也是看她主持的节目,并且是一期不落,为此,金灿还和女朋友吵过几次架,实在这女人魅力太大,可谓是男人的梦中人,女人的至交好友,老一辈眼中的标准好媳妇,善良,孝顺,不做作。。。等等数不清的优点,以及举不胜数的好人好事,堪称是完美,有着世纪好女人的称呼。
而旁边的男主人,圆圆的身体上顶着个圆圆的脑袋,估计这人没个100公斤,也有90公斤,看着男主人一头的黄发,金灿想到了什么,钻出车内看了看地上的尸体,抽搐着嘴角:“都饿成这样了还不出去找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