吧台一角。
一个十**岁的年轻女孩。
宝塔式黑色吊带裙,高马尾,烟熏妆。
“风少,你来了。这位是那信上校吧,我们见过的。”黎洛洛竟还能认出只有一面之缘的那信。
“是大卫让你来的吧?”她的目光从纪风涯脸上飞速扫过,低头点了一支烟,以掩饰自己的焦躁不安,“告诉我,他现在人在哪里?”
“大卫?”纪风涯大笑道,“我长这么大,就只认识一个大卫,大卫•贝克汉姆。洛洛小姐说的,可是这小子?”
“哈哈,风少真幽默——”洛洛冷笑着,将烟放在唇边,幽幽吸了一口,“白种人,四十岁多岁,高大英俊,气度不凡,出手阔绰,像个贵族……”
那一刻,纪风涯的惊讶简直无法形容!
一个人影在他的脑海中渐渐清晰起来。他立刻掏出手机,从多媒体资料里调出一张图片,点击放大后,递到洛洛眼前:“你说的大卫,是不是这人?”
她瞅了一眼手机屏幕,点头道:“不错,就是他。”
听到这个答案,纪风涯和那信不约而同地吸了一口气。
这个自称大卫的男子,不是别人,正是七年前失踪的“白金公爵”亚历山大•白金汉!前不久,他还给四姨太发过一封电子邮件,声称她若不尽快归还血琥珀,一切后果将由她自负!
纪风涯好奇地问道:“他找你做什么?”
洛洛挥手叫了四瓶啤酒,咕噜咕噜灌下了大半瓶:“上周三,大约是傍晚6点来钟的样子,我一个人在操作室里值班,大卫急匆匆地跑了进来,让我带他进里面参观。根据新东家的意思,俱乐部早在三个多月前便已经停业整顿,不再接待游客。当时,阿润姐和李远哥都不在,按照规定我应当立即拒绝他的要求,但我见他气度不凡,不像是普通游客,心中有些犹豫。”
“见我犹豫不绝,他当即掏出一支笔,在纸上写着什么。我的注意力立即被他手中的笔所吸引,我曾在一本时尚杂志上见过那款‘万宝龙’出品的限量版金笔的介绍,它由黄金打造而成,周身镶嵌着三十二颗钻石,售价高达二十五万美元。见我盯着他手中的笔出神,他立即将它递给了我,表示只要我肯领他进去看看,他便将那支金笔作为礼物送给我。我心动不已,想都没想便一口答应了他的请求。”她叹了口气,将还剩下一小半酒的啤酒瓶砸到地上,“我……我真他妈被钱迷花了眼!你不知道我现在有多后悔……”
此刻纪风涯心中已明白了不少,在洛洛的抽屉沿上找到的那颗钻石,应该正是来自那支名贵的“万宝龙”金笔,也就是他先前假设的意外之财。
“后悔?这分明是一笔只赚不赔的交易啊!”那信不解地皱皱眉头,“莫非在山洞里发生了什么可怕的事情?”
洛洛并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只是自顾自地说着:“我领着他穿过森林,进入了‘无底洞’中。一路上,他不停地催促我,还时常自言自语,说着一些不知所云的话语,当时,我甚至有些怀疑他是个精神错乱的疯子,好在他及时发现了自己的失态,很快便恢复了正常,像个有教养的绅士一样彬彬有礼……”
“等等!”纪风涯打断她的话,“他都自言自语了些什么?”
“乱七八糟的!简直语无伦次!”她想了想,道,“他自言自语地说,他在里面,他就在里面!今天一定要亲手逮到他!不一会儿又说,七年了,七年了,阿黛,我终于可以再见到你了……”
纪风涯和那信面面相觑。在洛洛眼里,这无疑是一派疯言疯语,然而他俩却能毫不费力地理解这其中的每一个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