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非四姨太和叶早就认识?纪风涯心中惊诧,急忙道:“叶,你认识她?告诉我,你究竟知道些什么?”
“风涯,你怎么就不明白呢?这个女人绝不是普通人,她很可能是蛊族大祭司轩辕月,或者东南亚降头之祖易南天的传人易海圣……”她迟疑片刻,道,“两年前的秋天,意大利古董大亨凡尔赛曾来中国找过我,当时他带来了一件神秘的宝物,那是一顶纯金打造的皇冠,名字叫……”
“绝色的伤痕!”不等她说完,纪风涯已脱口而出。
三年前,风流倜傥的昆萨.汶颂拉元帅在一次酒会上邂逅了超凡脱俗的四姨太,对她一见钟情,当即以一亿美圆的天价买下了那顶黄金的桂冠,作为见面礼送给了她。不料四姨太却丝毫不领情,竟将它再度送上拍卖桌,在第二轮拍卖时,这顶皇冠最终以五千万美圆的价格成交,买主为古董大亨凡尔赛。
“不错,正是这个名字!三年前的拍卖会上,凡尔赛凭借他对古董与生俱来的敏锐直觉,第一眼就断定,那顶皇冠绝非仅是奢华的黄金工艺品,而是古老神秘的无价之宝。于是,他花天价将它收入囊中,在那之后,他闭门研究了好几个月,却始终无法找到有力的证据证明它的价值,甚至连它的铸造年代,所属的艺术流派,历史背景,历经的主人以及真实用途,都一无所知。”
“历经的主人……”纪风涯低声重复着她的话,忽觉茅塞顿开,心中豁然开朗。
他这才发现自己险些陷入了一个思维怪圈,在思考血琥珀的真正主人究竟是谁这个问题上,他习惯性地在公爵和四姨太之间抉择,理所当然地认为血琥珀真正的主人,必定是二人中的一个。一个是真的,另一个自然便是假的!或者,两人都是假的!
事实上,还有第四种可能:他们俩人,都是血琥珀的主人!一个新主人,一个旧主人,二者并没有任何矛盾之处!
现在想想,四姨太应该是血琥珀的前任主人,因为只有她知道它的神奇之处,并懂得如何运用它。元帅那夜所见的种种异相,便是最好的证据。而七年前轰动一时的翡翠皇宫失踪事件,极有可能是她利用血琥珀的神秘力量,将阿辽莎公主夫妇送去了所谓的“永恒国度”。
而之后的威尔逊亲王、白金公爵,都可以算作是血琥珀的新任主人,他们被它的美丽所征服,但却并不知道它的真正价值所在,而只是将它当作一块迷人的宝石一样鉴赏把玩。
正如四姨太在回复公爵的邮件中所说,即使公爵得到它,也不过是拥有了一个美丽而无用的花瓶。而血琥珀若在她手中,则意义重大,关系到她的使命,甚至关系到一个民族的生死存亡,千千万万人的生命。
只是,她的使命究竟是什么?这个民族,又具体指的是哪个民族?
“风涯?”见纪风涯沉默不语,叶博士叹了一口气,继续说,“为了解开这个谜,凡尔赛带着那顶黄金的桂冠来到中国,经人介绍找到了我。最初,那顶皇冠并没有引起我的兴趣,草草看上一眼,我便在心中下了结论,它至多不过是三四百年前某位欧洲皇室成员的心爱之物,虽说名贵奢华,但几乎没有任何考古价值。可当我将它捧在手中,细细端详后,我就知道这辈子,自己再也无法将它忘记。我这才发现,自己从一开始就错了,彻彻底底地错了……”
纪风涯的心不由提到了嗓子眼上:“叶,它究竟是什么?”
“它根本就不是什么皇冠,而是传说中的稽猷。”叶博士停顿了一下,道,“风涯,你听说过几个世纪前一本与《马可•波罗游记》一同盛行欧洲大陆的游记吗?”
“你是说《环球记》?”纪风涯惊呼道,“我想起来了!在那本书里有关于稽猷的记载!”
十六世纪三十年代,欧洲大陆有一本盛行一时的游记,名叫《环球记》。作者约翰•西尔是一名水手,曾参加过麦哲伦的环球旅行,该游记记载的便是此次航行途中的见闻以及所到之处的风土人情。
据《环球记》中记载,在地球上有一处极其隐秘的所在,那里丛林密布,奇花异草遍地。密林深处,有一个古老神秘的部落,名叫秣叶。秣叶人世代过着隐居生活,淳朴善良,与世无争。秣叶人崇拜黄金,他们用七七四十九名婴儿的鲜血炼金,最终得到了一件旷世珍宝,名曰赤金,它与黄金有天生的神奇感应,可以感应到方圆千里之内不为人知的黄金宝藏。
部落首领将这块赤金铸造成一件神秘的法器,取名为稽猷。稽猷外形类似一顶头冠,顶端盘踞着八条金蛇,每当太阳升起的时候,蛇身上便会出现古老的符号,那些符号随着太阳高度的变化,变深或者变浅,直至消失不见,它将引导人们找到埋藏在地底深处的黄金。
后秣叶首领将稽猷交由部落的大祭司保管,祭祀大典时,大祭司将稽猷作为头饰佩带,以赤金的神秘力量去感应那些深藏于人们视线之外的黄金。秣叶人因此而获得了大量黄金,他们在幽深的丛林里修建了金灿灿的宫殿和庙宇,成为一个黄金遍地的天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