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尽的白色牢笼,一个穿着短袖、“破烂”牛仔裤的高瘦男人蜷缩着,将头埋在膝盖里,隐隐地,有一股缀泣声慢慢传播着,吓得高瘦男人止不得的抖瑟着。
忽然,高瘦男人站了起来,当缀泣声再次来临时,他似乎不再害怕,他缓缓的朝着缀泣声传来的方向走去,不停地走,他的身上渐渐裂开伤口。后来,他甚至忘掉了身体对于食物与水的需求,犹如一坨不断移动的肉块,他的速度亦越来越缓慢。
没有时间,不知道走了多久,高瘦男人终于摊倒在地,他一路走来,身上的血液不断滴落,那些血滴不断蔓延,形成藤蔓状的红色路径,大量的血液从高瘦男人身上流失,他先后失去触觉,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六感中他剩下唯一也是最重要的心觉,也就是平常所说的直觉。
“呜呜~~~”缀泣声再次传来,这次不再是模糊隐约地听到,明明已经失去听觉的高瘦男子这声音却近在咫尺,高瘦男子已经成为血洞的双眼分别闪烁着一个光点,他的手开始向前伸,一点点的挪动着身躯,高瘦男子的前方隐约出现一个古朴的木门,木门两边是布满青苔的白色墙壁,木门那边传来人们的嬉笑声。
高瘦男人像是还能看见、听见一样,更加奋力地向前爬着,慢慢的他竟停止了大声喘息,改用鼻吸嘴呼的呼吸方式,呼吸渐渐地平稳,更多的血液漫出来了,更多的伤口开裂,对于失去痛觉的高瘦男人来说,这些无法带来任何的影响。这里开始刮起大风,高瘦男人所能唯一察觉的便是速度又开始变慢了。
仅有大概百米的路程,高瘦男人爬了好久好久,由于没有时间,谁也不知道究竟过了多少天或者多少年甚至多少百年、千年。
只有那个被侵泡在黑色血液的不停前进的男人,他的短袖衣服早已被血液完全腐蚀,他的“乞丐”牛仔裤只剩下两三根布条,他的头发显得干燥而枯黄而且非常杂乱,几乎遮住了他整张血痕遍布的脸,远远看去,就像是一团混着恐怖血液的肉团向前蠕动。
终于,高瘦男人爬到了木门前触手可及的地方,用尽身体的最后一份潜力推开木门,耀眼的光芒将其笼罩,他竟像个普通人似的可笑地抬手挡住已经完全瞎掉的双眼,有那么瞬间,他看到自己回到了原点,那个无尽的白色牢笼。
“怎么样!我写得好吧。”一个长得十分着急的十六岁的男孩非常得意地问道。这里是他们的教室,两块大黑板、四五扇贴满明星照像的玻璃窗、六十张深红色的木制桌椅,一个稍大的蓝白相见、老师专用的塑料桌,皱巴巴的蓝色窗帘,白色的墙和天花板,简陋的教室和异常的老师。
“今年,便是高一了。”每个人都怀着这样一句话走进了这个古老的学校,尽管这里到处是危房建筑和破旧的水池、食堂、宿舍以及厕所,几乎全都破破烂烂的,但这仍然是这个小城市里数一数二的重点高中。什么?你问我那个长得非常着急而且十分猥琐的十六岁的男孩怎么进来的?开玩笑!!人家在中考的时候,由于长相问题被颁发残疾证足足加了两百多分,监考他的老师都故意没去管他作弊,以为他已经留了十多年的级,太可怜了。
现在呢,咋们细说一下他,他叫赛风,毕竟是猪脚,名字不能太难听,他长着一对浓密的柳叶眉,极大的鼻子和极大的嘴巴,脸色永远非常非常的惨白,双眼时大时小,额头上总有四五个痘,扬眉时额头就像一团乱麻,说来长得也不着急,只是脸上总是带着世事变幻的沧桑感,就像个老头似的,而且还有些少年白。若是说出一样与他最配的东西,必定是一把崭新的逍遥椅,再换上唐装,他跟一个老头当真没差。
赛风唯一的爱好便是写书,而现实则是从小到大赛风写的作文都没有被老师和父母看懂,有一段时间他专写文言文的时候,就把语文老师气得火冒三丈,立马举起了一把戒尺重重挥下,好在赛风与这戒尺擦肩而过,否则怕是早已进了阴曹地府了。
这不!赛风将自己新写的小说开头给同桌符颖欣赏,一脸得意洋洋的表情和一篇四五六七八百的小说开头赢来符颖的一阵大笑。
也是,符颖向来是老师心中“好学生”成绩第一,体育万能,而且人美脾气好,每次看完赛风递来的作文,不管写得好不好,总是会大笑不停,然后再施加鼓励,是班上公认的女神。
相比之下,我们的猪脚就比较揪心了,科目基本全挂,上课基本靠睡,考试基本靠抄,由于其长相问题,监考老师们都是视若无睹。
而在赛风自己看来如同神作一样的作品,除了符颖,其余人都是看都不屑看一眼,就连赛风的父母也都害怕赛风又写一些内涵作文,自己看不懂,不看又伤孩子信心,于是父母总是千方百计让赛风找到另外的兴趣爱好,可惜,没有一样坚持了下来,只有在写作这一方面,走走停停却始终没有放弃。
实在睡不着的时候,读书差劲的赛风只能在教室里无聊的干坐着,所幸旁边有个可爱的美女学霸,赛风有事没事就偷偷看着符颖,当然符颖肯定早就知道,只是习惯了这种目光的符颖对此没有丝毫意见,全然将赛风当成了路边的大石。
这样下来,在学校的每一天,赛风还是过得非常愉快。
深夜,下了晚自习的赛风屁颠屁颠地回到了家中,刚放下书包便跑到电脑旁,将今天写在本子上的小说开头打入电脑,然后去冰箱里拿了一盒牛奶,“潇洒”地坐在椅子上,对着有些破旧的显示屏,频繁地敲打着键盘......
诧异!不可置信的,高瘦男人看着自己强健的身体和完好的四肢,他恢复了所有的感觉和伤痕!回头望去,高瘦男子都不敢相信那全都是自己的血液,那一条漫长的路径即使在白雾中也闪烁着耀人的血色光芒。
“那么,继续前进吧!”高瘦男人抬脚跨进木门,这里的另一个世界,鸟语花香,物资丰富,不再只有单调白色的世界,如果把这里比作人间,那高瘦男人身后就是关押为祸的人的无尽牢笼。
一位妇人提着一个木篮子经过,高瘦男人叫住了她,说:“美丽的夫人,我是一个流浪者,我现在太饿了,我需要一个面包和一杯水,您能施舍我点吗?”说完,高瘦男人巴巴地望着眼前这位丰腴的妇人,他实在太饿也太渴了,为了食物与水他甚至什么都可以干,即便是让他去死,没有什么时候比他此时更渴望食物与水。
令人愉快的,妇人从篮子拿出了一块蛮大的面包,似乎是刚刚考好的,还散发着小麦的清香,她又取下了腰上的水壶和面包一起递给高瘦男人,妇人想了想,又从篮子拿出一小块麦芽糖,放到了面包上。
“谢谢您,美丽的夫人,上帝保佑你。”高瘦男人答谢后才拿起面包和水往嘴里送。
“您是流浪者?可我觉得您的身体如此健硕,而且您的容貌像王子一样英俊,您有名字吗?”那妇人很好奇,这个人显然与往日所见的流浪者的形象大有不同。
“尊敬的...夫人...我想我可以回答您的最后一个问题,我没有名字,也不知道自己的姓氏,如果您愿意的话,直接称呼我为流浪者,而我也厌恶到处漂泊的生活,我希望您能让我为您干活,好养活我以及偿还刚才的面包。”高瘦男人很快就吃完了面包,从白色牢笼里脱逃的他早已厌倦了漂泊,于是他便向妇人提出这样的请求。
“好吧,流浪者这样的称呼有着独特的韵味,如果您厌倦漂泊的生活,我想我能给你找一份工作,如果你够勤劳的话,这份工作足以养活你自己和你未来的家庭,流浪者先生,我想您这么年轻英俊,我的女儿见了您一定会发疯的。”妇人微笑着道。
“哦,谢谢您的夸奖!”流浪者有些脸红了。
“但是,我还想问您一个问题,为什么你要走这条靠近放逐之地的道路,这里平常可没有什么人烟,我今天也是因为迷糊了搞错了路,毕竟好久都没有这么大的雾了。”妇人疑惑的看了看那扇紧紧关闭着的木门,那后边可就是世代相传的恐怖的放逐之地了,只有罪大恶极的人才会被放逐其中,但传说中如果有人从放逐之地逃回来了,便会展开复仇,而且没有人能够阻止他。
“哈哈!夫人,您知道流浪者的原则吗?”
“流浪者的原则?”
“对呀,流浪者喜爱探险,时常出没在危险的地方,而我则是一个比较胆小的流浪者,我只敢在危险旁边流浪,我可不敢进入这放逐之地。”流浪者装作非常惭愧的样子,愣是骗到了妇人。
“哦,对呀!哪个疯子会进入这放逐之地,那我就放心了,那么请您跟我来,还有好长一段的路要走呢。”妇人咧嘴开笑,继续向着路径前进着,流浪者便尾随在她身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