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到了一本书名为《请不要读此书》的书之后,于斌的身体开始发生奇怪的变化,这变化让他产生了很多恐怖的梦境,同时,他的生活也开始发生了变化,不被异性青睐的于斌身边突然围上来一批各色的美女投怀送抱)
看完所有的资料,已经到了深夜,看到了那些疑问,于斌也在想,他们手臂上的印记与自己是否有关系呢?自己手臂上的印记是什么时候开始有的呢?夏季手臂上为什么也有那种印记?没想到米莉看着像个娇气的大小姐,却敢做那么可怕的调查,于斌不认为自己有胆量敢在深更半夜去一个那么神秘的地方,那跟半夜去火葬场有什么区别?想着想着他迷迷糊糊似睡非睡的时候,他觉得黑暗里好像有一双眼睛在看着他,血红血红的,他想动,身体却很沉重,四肢都像被一种无形的巨大的物体死死地压在床上,他觉得那双红眼睛死死地盯着他,仿佛充满了仇恨,他想喊,可是喉咙里发不出声音,他觉得那双眼睛在靠近他,就像一个幽灵,没有一丝活人的气息,他拼命挣扎,“呼——”地一下,他从床上坐了起来,房间里还很黑,他往黑暗中看了过去,黑暗中有一双血红的不怀好意的眼睛在盯着他……刚才他明明已经坐了起来,现在又是躺在床上的状态,四只被无形的力量压得死死的,那双恶意的红眼睛在盯着他,一点一点地向他靠近……“呼——”地一下,他挣扎着坐了起来……重复了几次之后,他的意识渐渐的清醒了起来,他想到他这是被梦魇住了,这经验小时候经常会有,睡觉的时候起了几次床都发现又回到床上循环往复的起床,但是实际上,除了最后一次真正起来,前面都只是意识模糊下的幻觉,并非真的起来了。于斌冷静下来,试着动了一下小手指头,可以动了!他的意识清晰起来,随即整个人完全清醒过来,这一次,是真的醒过来了,于斌觉得自己一身的冷汗,连盖在胸前的被子都有些潮气,天的确还没有大亮,闹钟也还没有响,他觉得头还是有一些昏沉沉的,身上像运动过后有一些酸痛。“唉——,又是星期一!”只要是上班的人或多或少都会有星期一综合症,于斌皱了皱眉,照常还是得去洗漱、挤公交、刷卡、干活……
跟往常一样,林杉杉又带来了精致可口的早餐,于斌已经渐渐习惯了享受美味早餐的待遇了,而且可以“免疫”周围各种羡慕嫉妒恨的杀人目光,边吃心里还微微有些小得意,这种感觉冲淡了不少星期一综合症带来的不适感。
“师父,萌萌今天该打下一针了喽,你晚上有空没?”林杉杉这小丫头平时看着挺文静,一吃东西就跟变了身似的,包子虽然小巧,但是看起来比她的嘴也能大一圈吧,她一次就直接往嘴里送一个,还边吃边说,说的话都含混不清的。
“好啊,要不要叫上建强一起去?”于斌也边嚼着包子边回答,一师一徒的对话恐怕只有他们自己能听得明白。
“不用了,他晚上好像有事呢!”萝莉美女又拣起一个包子扔进了嘴里……
完成了一天的工作后,于斌弯了弯僵硬的脖子,转头一看,林杉杉已经准备好了,这小丫头工作一塌糊涂,下班倒是蛮积极的。
“走吧——”,于斌边说边简单整理了下办公桌。
“下班啦——”一旁的建强伸了伸胳膊。
“走喽!”萝莉美女马上转向门口。
“哎!你俩等我一下呀!”建强着急的站了起来。
“我们有急事,赶时间!”萝莉美女随口回答,人已经在门外了。
“啥事儿?需要帮忙不?”建强追问。
“不需要,你忙你的去吧。师父,你快点啊!”……
“你不是说建强晚上有事吗?怎么不像啊?”等着公交车,于斌故意问萝莉美女。
“哦,早上我问他的时候,他说晚上帮他妈妈搬大米回家,可能他自己忘记了吧。”萝莉美女越说越小声,显然根本就是不想建强和他们一起去。
“噢,我还以为建强是‘被有事’了呢!”于斌不戳穿她的小小谎言,但是还是忍不住开了个玩笑,故意歪着头看着萝莉美女的窘态。
“哼!你管我!”一副要你管的表情,在夕阳的映照下,林杉杉的小脸红扑扑的,眼睫毛忽闪忽闪的,让于斌禁不住想起了他的初恋。
那时候他上高二,他高中之后就开始住校,住校也就意味着某种程度上脱离了原来的福利院的管束。只是除了住宿、餐费的开支,他手里能支配的钱少得可怜,所以他节俭的习惯应该是从那时候开始就养成了。
高中男生的精力总是多得用不完,他除了学习,多余的精力就消耗在篮球场上,他那时候的身高就已经有1米8左右了,身高的优势让没有体育基础的于斌在篮球场上也能有一席之地,所以他总是穿着一双破球鞋在阳光下挥汗如雨。
特殊的生活经历,拮据的开销,于斌对于所有女生都是敬而远之的,他觉得恋爱是奢侈品,他消费不起。那个让于斌有懵懂情愫的女孩儿名字叫闻瞳瞳,每当瞳瞳讲那个“她上小学的时候考试,卷子上刚刚写完名字,别的同学都已经做完半页卷子了”的笑话的时候,于斌从来不笑。瞳瞳是当时全年级数一数二的漂亮女生,身边总是围着一群家境好的“少爷羔子”,当然,美女讲笑话,不好笑也会有人捧场。
谁知道于斌冷淡的态度反而激起了少女的好胜之心,或者换句心理学的话来说,这小美女可能有点受虐倾向:我就是喜欢你不喜欢我,别人越是追求她,讨好她,她越是反感,而于斌越是对她不冷不热,爱答不理的,她反而觉得于斌有内涵,不似那些肤浅的“外貌协会”,只会看脸。
高中时候男女生相处的方式很特别,那个时候谁喜欢谁,谁就会找谁的茬儿,想方设法让对方不高兴来注意自己,所以闻瞳瞳在上高中的时候没少找过于斌的麻烦,谁让她既是美女,又是班长呢?直到于斌屈服了,他讲了一个并不好笑的笑话儿给闻瞳瞳:
“我小时候,考试写完名字,别的同学都已经答了四分之一页卷纸了。”这小美女却扑哧一声笑了,从此他们的关系就变得有一些小暧昧,在篮球场边经常会多出一个美丽的身影,大汗淋漓之后的于斌也会有人给准备水。但是王子和公主并没有“过上幸福的生活”,他们之间的一点小情愫让之前疯狂追求瞳瞳的一个男生怒火中烧,在一个周五放学的路上,这个男生叫上了几个社会上的混混尾随着送闻瞳瞳回家的于斌,在半路上半威胁半哄骗地把闻瞳瞳拉走之后,于斌被四个混混暴打了一顿,他的头被砖头开了个口子,鲜血染红了他的半边脸和T恤,混混们跑了,于斌住了半个月的医院。至今他的头上仍然有一个伤疤上长不了头发,只是头发长了就盖住了。
住院期间只有一个人来看望于斌,就是那个男生的妈妈,她送来了医药费,还有一些说是给于斌补养身体的钱——对于斌来说是很大很大一笔,另外,还有一双崭新的球鞋,她央求于斌不要把那个男生报送公安局,他本人已经知道错了,而且学校里他们家已经打点过了,只要于斌不再追究,校方也会低调处理这件事情,她感激不尽……
在那以后,他和闻瞳瞳再也没说过一句话,女孩看他的时候眼睛里会有一丝愧疚的神态,但时间长了,一切又都和没有发生过一样,什么都和以前一样。于斌照样在篮球场上挥洒着青春,只是脚上穿了一双崭新的球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