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一场突如其来的大雨冲刷了整座H市,H市是干燥的北方城市,整座城市充斥着古老浓重的人文气息,这样的浓重时常让人窒息。这里的广播时常会播放:今日的雾霾指数为PM2.0,希望大家出门能注意携带口罩,以防呼吸道疾病。我打开收音机插上耳机就能听见播音员轻柔而又张弛有度的声音,感觉有些烦躁。
在四月的这一天前,这座已经干枯了整整两个月的城市,除了天空中的雾霾,依旧找不到一点生气,像一块干憋的海绵挤不出半滴水。
这场突如其来的大雨倾盆而下冲刷了这座城市也淋湿了我,久违的雨水像从天而降的甘露冲刷着我的身体。
第二十个四月,我开始思考一个问题:未来,我到底该给自己怎样的未来,才算对的起上天赋予我的人生?
我叫安娜,出生在四月,是四月的蔷薇。
安娜,这个名字,是我的西班牙语老师起的,他说在西班牙这个名字具有神圣的意思,代表着美丽聪慧的女神,他说我就是那个女神。
我说我只是风尘中的一粒沙,而不是那个叫安娜的女神。
而这次他却诡异的用英语无比坚定的说:sure,youare!
西班牙语我只学了两天,唯一的收获是这个女神般的名字以及西语老师说那句话时异常坚定的眼神和竖起的大拇指。
生活,我已经度过了二十年。二十年来,他是第一个欣赏我的人,至于他欣赏我的原因,不明。我想,也许是他在不知不觉中给了我生存的勇气,让我知道,原来,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个人认可我,否则也许我连生存的意义也将不复存在。
我拖着落汤鸡般浑身湿透的身体,回到那个被所有人称之为家的地方。
洗完澡,随手把被雨淋透的衣服丢进洗衣机。我是一个什么家务都不会干的人,最令我欣赏自己的身体部位是一双雪白娇嫩的手。凡是看过我手的人,都会立马把我跟小公主联想到一起。
对,没错。我就是所有人眼中的娇惯蛮横清高小公主。这样的小公主理所当然的被旁人认为应该躲在她的象牙塔中过着幸福快乐、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而很久很久、不知道是某年某月某日前的那个从前,我也是这么认为自己的。
穿上雪白干净的睡衣走进房间,躲进被窝,打着哆嗦卷缩着身子,这样的被窝,是温暖的。
躲,是我习惯的方式。卷缩,是我惯用的姿态。这样的习惯从我懂事起就一直伴随着我至今,如果要问为什么,我只能告诉自己说,从我知道睡觉这两个字起我就是这样的。这样的习惯是与生俱来,也许我在母亲肚子里就是这样的,出生后在母亲肚子里的习惯被延续下来,只是现在离开母胎的环境,感觉不到与母亲的连结,从此我的不安就开始蔓延,最后根深蒂固。
一直觉得自己是属蜗牛的,只有躲在厚厚的壳中,才有一丝安全感。
我曾一度对于自己非常不了解,对自己的种种无意识的举动,究其原因,只能说是惯性始然。而这种不了解一直延续至今。一个连自己都不了解的人,很难了解别人。
我时常失眠,任何药物都无法治疗,只需要一个温暖的被窝,又或者一个充满爱的拥抱。
后者,任何看似充满爱的拥抱都有时效性,像包装美丽的毒药,比如罂粟花。
时效一到,爱将被痛不欲生所替代,这样的疼痛印刻在心里,蔓延至骨髓,陪伴你的将会是一生的光阴,直至老死,让人寻不到出路,没有归期的迷失。
爱,有时候就是这样一个容易让人迷失的东西。在它美丽装扮的玫瑰花丛,剩下的也许只是永远的无法自拔。
所以我选择前者,一个温暖的被窝。起码选择依恋某样物品永远比依恋某个人来的安全的多。没有过多的希望,也就不会有太多失望的可能。
所以在人和物中,我毅然选择了物。而从此就依恋的一发不可收拾。如果被窝是有生命的东西,我想它会被我的依恋淹没。
曾经,我和世间所有其他女子一样,渴望被人收藏,有一个充满爱的拥抱,对着玻璃用手指在车窗玻璃上画一个凌乱爱心,然后无比坚定的对我说:你是我的女子。
然而这样简单而又义无反顾的想法,不知在某年某月的某个时空消逝不见,又或许经过岁月的洗刷被时光冲淡,找不到一丝痕迹。至此,我以为爱与被爱于我,永远是一个梦幻般的泡沫,薄如蝉翼,一触即碎。
而我却低估了现实与计划间的差距,我不知道的是在未来的某一天,为什么突如其来的一切打破了我的过往,然后命运改变了它的轨道。
二十年来我依旧活在自己的壳中,我始终没有搞清楚的是这些年来,到底是日子在过我,还是我在过日子。也许,我早已成了生活的奴隶,活在苦海中,遥遥无期。
我有很多固执的习惯,应该说是怪癖。出门一定要化妆,穿上干净的衣服。即使生病也要如此。听歌永远是单曲循环,不和陌生说话,走路抬头看天而不是低头看路,夏天也要躲在被窝里睡觉,非常洁辟但是房间凌乱的想到才会整理,不喜欢和外界接触,习惯性沉默,坐车永远戴着耳机坐在靠窗的位置看着窗外一闪而过的风景,一旦把自己放置在外界就会开始紧张、不安、手足无措,永远活在自己小小的世界里,一直渴望有个人走进我的世界拉着我的手告诉我那句我懂你,最后发现不可能有那个人的出现,然后继续独自存活着。我不是典型的金牛座,却被所有人认为是典型的金牛,习惯性的不语、反应迟钝、慢半拍、诚实的可怜、固执到如顽石。为此,我一直被视为异类。
只有在家,我才会卸下厚重的妆容,然后安安心心做真实的自己。只有在自己的床和依恋的被窝中,我才不会失眠。
我,是一个连自己都不了解自己的人。然后,我就在平淡的生活和对自己的不了解中一丝不苟的继续存活着,因为我发过誓我要坚强的活下去。
生活,一如既往。今天,被窝很温暖,我睡着了。接着做了个无比深长的梦。
梦中,一个美丽的天使拿着一本书,对我说:孩子,是时候长大了。
醒来,还是相同的空间,相同的床,相同的被窝。还有那个依旧生活在象牙塔中的我。
而今天,却是不一样的一天。
我站在镜子前望着对面那张苍白但却无比真实的脸,微笑。
记忆中,最近一次微笑是高二那年,报纸上说那个是我爸的男人带着他的手下和另一帮派斗殴被黑道砍了13刀,我笑了。
那是我十几年来第一次微笑。我早已忘了如何去笑,但是那一天我能很肯定的说是出于惯性,就像今天一样。
曾经有很长一段岁月,我不敢看自己卸下浓妆后的那张脸,只好把自己放逐在酒吧这样灯光幽暗的环境中,因为这样我就连自己都看不清自己,也看不清楚对面和我对舞的人,是男亦或是女。人头攒动的酒吧充斥着一个个空虚寂寞的灵魂,在这里没有人会在乎你是谁,在这里没有外界的纷扰复杂,每个人都忙着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发泄、狂欢,一个个看似在这里寻找欢乐的灵魂背后隐藏着一段又一段悲泣的故事,在这里不需要管任何人,只要尽情疯狂的舞动。我每天晚上很晚出门,然后在黑夜的极点即将过度到天亮的那段时间回家,我害怕把自己暴露在阳光下,暴露在人群中,那样太阳就会把我彻底照清楚照透彻,然后我的阴暗将毫不掩饰的被摊在阳光下,无处可躲。我不敢面对那最最真实的自己,因为那最真实的自己像个马戏团的小丑,自卑到极点。那段时期,我成了名副其实的夜猫子。
不去酒吧的日子,我就在家没完没了的上网,没心没肺的猛击着键盘,聊着QQ、MSN直至天亮,然后倒头沉沉睡去。这样的夜晚才有了意义,我喜欢黑夜。每天我都过着黑白颠倒的生活。网络,我感觉比酒吧更安全。网络上的人无论认识与否,都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建立所谓的友谊,然后相聊甚欢,用没完没了的言语,弥补彼此的空虚。网络是一面墙,很好的隔绝了电脑上人与人之间更多的了解,无论从哪个角度看,网络都是一项双赢的举措。只是这样的友谊薄如纸,消失的速度和得到的速度成正比。所以太快得到的东西往往都是昙花一现,这句话适用于任何一样拥有的事物。但是这并无碍我对网络的狂热,因为并不是每个人都会在乎这些。
多年后的今天,我站在镜子前看着镜子里冷漠,异常诡异,面无表情的自己。对面的,真的是我吗?二十年来,我竟从来没有认认真真看清楚自己,连一刻都不曾有过。如果我见上帝那天,他问我都为自己的人生做了哪些事,那么我的回答一定是无言的沉默,又或者一句Nothing。然后上帝就直接把我打入十八层地狱,永不释放。
墙上的日历早已泛黄,我不知道今天星期几,是四月的哪一天。
打开沉睡许久的手机,原来,今天是我第二十个生日。
下楼,准备去面包店,为自己买个蛋糕庆生。
今天,是我第一次素颜出门。三分钟后我就开始为我的素颜而后悔,放弃了下楼。
回到一个人的房间里,我毅然做了一个决定:我要找工作,去上班。
如果说上帝一定会把我打入地狱,永世不得超生,那我为什么不现在就去?
不!我对自己说:我一定要好好活着,而且是无比坚定的活着,这样我才有脸见上帝。
我忽然发现,在说这句话的时候,镜子里的那个人,笑了。